學習要求:
了解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組成、分類和火災探測器的分類;
掌握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的設計、可燃氣體報警系統的組成與設
計、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組成與設計、消防控制室的設計
1-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概念、組成 、工作原理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火災探測報警與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的簡稱,是以實現火災早期探測和
報警、向各類消防設備發出控制信號並接收、顯示設備反饋信號,進而實現預定消防功能為基
本任務的一種自動消防設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由火災探測報警、消防聯動控制、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和可燃氣體探測報
警系統等組成。
目的是為了早期發現並通報火災,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撲滅火災,減小損失。
火災探測報警系統
火災探測報警系統是實現火災早期探測並發出火災報警信號的系統,一般由火災觸發器件
(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和 光或光警報器、火災報警控制器等組成。
觸發器件
觸發器件是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自動或手動產生火災報警信號的器件,火災探測器、
水 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自動觸發器件,手動報 警按鈕、啟泵按鈕等是手動發送信號、通
報火警的觸發器件。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時,自動和手動兩種觸發裝置應同時按照規範要
求設置, 尤其是手動報警可靠易行,是系統必設功能。
火災報警裝置
火災報警裝置: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用以接收、顯示和傳遞火災報警信號,並能發出
控制信號和具有其它輔助功能的控制指示設備火災報警控制器就是火災報警裝置中最 本的一
種。
火災報警控制器向火災探測器提 供穩定的工作電源;監視探測器及系統自身的 工作狀態;
接收、轉換、處理火災探測器輸出 的報警信號;發出聲光報警;指示、存儲報警 的具體部位及
時間;執行相應控制等諸多任務, 是火災報警系統中的核心組成部分。
自動報警系統工作原理
2-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構成方式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構成
根據設定的消防安全目標、建築的具體情況及系統的功能不同選擇系統的形式:
1)區域報警系統;
2)集中報警系統;
3)控制中心報警系統。
2-1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構成方式
2.1 區域報警系統
系統組成
(1)應由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聲光警報器及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等組成,
這是系統的最小組成要求;
(2)可以根據需要增加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和指示樓層的區域顯示器;
(3)未設置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時,應設置火警傳輸設備。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構成方式
2.2 集中報警系統
1)系統的組成
(1)系統應由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火災聲光警報器、消防應急廣播、消防專
用電話、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等組成,這是系統的最
小組成要求;
(2)可選用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組合或選用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型)。
2)系統的選擇要求
適用於不僅需要報警,同時需要聯動自動消防設備,且只設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
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的保護對象,並應設置一個消防控制室。
關於"只設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災報警控制器"的理解
集中報警系統可由二台及以上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組成,但是只能設置一台
具有集中報警功能的火災報警控制器和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消防聯動控制器。
對於建築中水泵、風機等消防設施的專線手動控制必須由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控制器實現;
對於水泵、風機、電動排煙閥、擋煙垂壁等自動消防設施的總線聯動控制,可根據實際情況由
其他控制器實現。
2.3 控制中心報警系統
1)系統的選擇要求
(1)設置了兩個及以上消防控制室;
(2)或已設置了兩個及以上集中報警系統。
系統組成的圖示如下:
2)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消防控制室的設計要求
(1)設置了兩個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時,應確定一個主消防控制室;
(2)主消防控制室應能顯示所有火災報警信號和聯動控制狀態信號,並應能控制重要的消
防設備;
(3)各分消防控制室內消防設備之間可互相傳輸、顯示狀態信息,但不應互相控制;
(4)系統共用的水泵等消防設備,宜由最高級別的消防控制室統一控制,建築群可由就近
的分消防控制室控制,主消防控制室通過跨區聯動的方式控制;
(5)防排煙風機等消防設備,可根據建築消防控制室的管控範圍劃分情況,由相應的消防
控制室控制。
2.4 火災自動報警形式的選擇
僅要報警,不需要聯動的保護對象採用區域報警系統。
不僅需要報警,同時需要聯動的,只需設置一台集中報警器的採用集中報警系統,並應設
置一個消控室。
設置兩個及以上消控室的或設置兩個及以上集中報警系統的保護對象,採用控制中心報警
系統
3-1 報警區域的劃分
報警區域應根據防火分區或樓層劃分; 可將一個防火分區或一個樓層劃分為一個報警區
域,也可將發生火災時需要同時聯動消防設備的相鄰幾個防火分區或樓層劃分為一個報警區
域。
電纜隧道的一個報警區域宜由一個封閉長度區間組成,一個報警區域不應超過相連的 3
個封閉長度區間;道路隧道的報警區域應根據排煙系統或滅火系統的聯動需要確定,且不宜超
過 150 m。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的報警區域應由一個儲罐區組成,每個 50000 m3 及以上的
外浮頂儲罐應單獨劃分為一個報警區域。
列車的報警區域應按車廂劃分,每節車廂應劃分為一個報警區域。
4-1 探測區域的劃分
探測區域應按獨立房(套)間劃分。一個探測區域的面積不宜超過 500m2;從主要入口能看清
其內部,且面積不超過 1000m2 的房間,也可劃為一個探測區域。紅外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和
纜式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探測區域的長度,不宜超過 100m;空氣管差溫火災探測器的探測區
域長度 宜為 20 ~ 100 m。
應單獨劃分探測區域的場所 :
敞開或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屬與疏散直接相關的場所。
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前室、消防 電梯與防煙樓梯間合用的前室、走道、坡道, 屬
與疏散直接相關的場所。
電氣管道井、通信管道井、電纜隧道, 屬隱蔽部位。
5-1 探測器分類及基本工作原理
觸發器件
觸發器件是指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自動或手動產生報警控制信號的器件。主要包括火
災探測器和手動火災報警按鈕。
火災探測器是能對火災參數(如煙、溫、光、火焰輻射、氣體濃度等)響應,並自動產生火
災報警信號的器件。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是用手動方式產生火災報警信號,啟動火災報警系統的器件。
手動報警按鈕
按鈕表面設有機玻璃壓片,壓片在按下後可用專用工具複位
消火栓報警按鈕裝有兩個發光二極管,一個用來顯示報警狀態另一個作為消防水泵啟動回
答信號指示
火災探測器的分類
根據檢測火災的參數不同,探測器分為:感煙探測器、感溫探測器、感光探測器、複合探
測器以及可燃氣體探測器
感溫火災探測器:響應異常溫度、溫升速率和溫差變化等參數的探測器。
感煙火災探測器:響應懸浮在大氣中的 燃燒和/或熱解產生的固體或液體微粒的探測器,
進一步可分為離子感煙、光電感煙、紅外光束、吸氣型等火災探測器
感光火災探測器:響應火焰發出的特定波段電磁輻射的探測器,又稱火焰探測器,分為紫
外、紅外及其複合式
氣體火災探測器:響應燃燒或熱解產生的氣體的火災探測器。
複合火災探測器:將多種探測原理集中於一身的探測器,進一步可分為煙溫複合、紅 外
紫外複合等火災探測器。
離子感煙探測器工作原理
光電感煙探測器工作原理
火災探測器根據其監視範圍的不同分類
火災探測器根據其監視範圍的不同,分為點型火災探測器和線型火災探測器。
點型火災探測器:響應一個小型傳感器附近火災特徵參數的探測器。
線型火災探測器:響應某一連續路線附近火災特徵參數的探測器。
火災探測器的性能指標
工作電壓和允差
響應閾值
監視電流
允許的最大報警電流
報警電流
工作環境條件
探測器分類及基本工作原理
火災探測基本原理
火災發展過程曲線
火災探測器選擇的一般設計原則
在選擇火災探測器時,要根據探測區域內可能發生的初期火災的形成和發展特徵、房間高
度、環境條件以及可能引起誤報的原因等因素來決定。
對火災初期有陰燃階段,產生大量的煙和少量的熱,很少或沒有火焰輻射的場所,應選擇
感煙火災探測器。對火災發展迅速,可產生大量熱、煙和火焰輻射的場所,可選擇感溫火災探
測器、感煙火災探測器、火焰探測器或其組合。對火災發展迅速,有強烈的火焰輻射和少量煙、
熱的場所,應選擇火焰探測器。
對火災初期有陰燃階段,且需要早期探測的場所,宜增設一氧化碳火災探測器。
對使用、生產可燃氣體或可燃蒸汽的場所,應選擇可燃氣體探測器。
應通過對保護場所可能發生火災的部位和燃燒材料的分析,並根據火災探測器的類型、靈
敏度和響應時間等選擇相應的火災探測器。
點型火災探測器的選擇
不宜選擇點型離子感煙探測器的場所:
1 相對濕度經常大於 95%;
2 氣流速度大於 5m/s;
3 有大量粉塵、水霧滯留;
4 可能產生腐蝕性氣體;
5 在正常情況下有煙滯留;
6 產生醇類、醚類、酮類等有機物質。
點型火災探測器的選擇
不宜選擇點型光電感煙探測器的場所:
有大量粉塵、水霧滯留;可能產生蒸汽和油霧;高海拔地區;在正常情況下有煙或蒸氣滯留
等廚房、鍋爐房、發電機房、烘乾車間等不宜安裝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場所;需要聯動熄滅"安
全出口"標誌燈的安全出口內側;其他無人滯留、且不適合安裝感煙火災探測器,但發生火災
時需要及時報警的場所
探測器分類及基本工作原理
感溫火災探測器的分類
點型分為差溫、定溫以及差定溫探測器
線型分為差溫、定溫以及差定溫探測器
根據熱敏元件的不同分為雙金屬、半導體熱敏電阻、膜盒等幾種。
探測器分類及基本工作原理
感溫探測器的應用場所
1 相對濕度經常大於 95%;
2 無煙火災;
3 有大量粉塵;
4 在正常情況下有煙和蒸氣滯留;
5 廚房、鍋爐房、發電機房、烘乾車間等;
6 吸煙室等;
7 其它不宜安裝感煙探測器的廳堂和公共場所。
感溫探測器不宜使用的場合
可能產生陰燃或發生火災不及時報警將造成重大損失的場所,不宜選擇點型感溫火災探測
器;溫度在 0度以下的場所,不宜選擇定溫探測器;溫度變化較大的場所,不宜選擇具有差溫特
性的探測器。可能由小火造成不能允許損失的場所
探測器分類及基本工作原理
感光火災探測器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場所,宜選擇點型 火焰探測器或圖像型火焰探測器:
1 火災時有強烈的火焰輻射;
2 液體燃燒火災等無陰燃階段的火災;
3 需要對火焰做出快速反應;
不宜選擇點型火焰探測器和圖像型火焰探測器的場所:
1 可能發生無焰火災;
2 在火焰出現前有濃煙擴散;
3 探測器的鏡頭易被污染;
4 探測器的"視線"易被遮擋;
5 探測器易受陽光或其它光源直接或間接照射;
6 在正常情況下有明火作業以及 X射線、弧光等影響。
探測區域內正常情況下有高溫物體的場所,不宜選擇單波段紅外火焰探測器。
下列場所宜選擇可燃氣體探測器:
使用可燃氣體的場所;燃氣站和燃氣表房 以及存儲液化石油氣罐的場所;其他散發可燃
氣體和可燃蒸汽的場所
在火災初期產生一氧化碳的下列場所 可選擇點型一氧化碳火災探測器:
煙霧不容易對流或頂棚下方有熱屏障的場所;在棚頂上無法安裝其他點型火災探測器的
場所;需要多信號複合報警的場所。
下列場所宜選擇可燃氣體探測器:
污物較多且必須安裝感煙火災探測器的場所,應選擇間斷吸氣的點型採樣吸氣式感 煙火
災探測器或具有過濾網和管路自清洗功能 的管路採樣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
線型火災探測器
線型火災探測器的選擇
無遮擋的大空間或有特殊要求的房間, 宜選擇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場所,不宜選擇線型光束感煙火災探測器:
有大量粉塵、水霧滯留;可能產生蒸汽和油霧;在正常情況下有煙滯留;固定探測器的建築
結構由於振動等原因會產生較大位移的場所
下列場所或部位,宜選擇纜式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
電纜隧道、電纜豎井、電纜夾層、電纜橋架;不易安裝點型探測器的夾層、悶頂;各種皮帶
輸送裝置;其他環境惡劣不適合點型探測器安裝的場所。
下列場所或部位,宜選擇線型光纖感溫火災探測器:除液化石油氣外的石油儲罐;需要設
置線型感溫火災探測器的易燃易爆場所;需要監測環境溫度的地下空間等場所宜設置具有實時
溫度監測功能的線型光纖感溫火災探測器;公路隧道、敷設動力電纜的鐵路隧道和城市地鐵隧
道等。
線型定溫火災探測器的選擇,應保證其不動作溫度符合設置場所的最高環境溫度的要求。
下列場所宜選擇吸氣式感煙火災探測器:
具有高速氣流的場所;點型感煙、感溫火 災探測器不適宜的大空間、舞台上方、建築高 度
超過 12m 或有特殊要求的場所;低溫場所; 需要進行隱蔽探測的場所;需要進行火災早期 探測
的重要場所;人員不宜進人的場所。
灰塵比較大的場所,不應選擇沒有過濾 網和管路自清洗功能的管路採樣式吸氣感煙火災
探測器。
探測器分類及基本工作原理
複合探測器
探測火災發生時 2種或 2種以上的火災參數,分為 2複合或 3複合探測器。
根據探測火災特性可以分為感煙感溫型、感溫感光型、感煙感光型以及紅外光束感煙型等。
複合探測器不但使性能更加可靠,而且擴大了探測器的應用範圍,能夠應用於一些特殊的
場所。
6-1 統設備的設計及設置
6.1 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的設計容量
6.1.1 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設計容量
所連接的探測器、手報和模塊等設備總數和地址總數均不應超過 3200 點,每一總線迴路
連接設備總數不超 200 點,且應留有不少於額定容量 10%的餘量。
6.1.2 消防聯動控制器的設計容量
所連接的設備總數和地址總數均不應超過 1600 點,每一總線迴路連接設備總數不超 100
點,且應留有不少於額定容量 10%的餘量。
6.2 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的設置
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等在消防控制室內的布置,應符合以下規定:設備面盤
前的操作距離,單列布置時不 應小於 1.5 m;雙列布置時不應小於 2m。在值班人員經常工作的
一面,設備面盤 至牆的距離不應小於 3 m。設備面盤後的維修距離不宜小於 1m。設備面盤的
排列長度大於 4m 時,其兩端應設置寬度不小於 1m 的通道。與建築其他弱電系統合用的消防
控制室 內,消防設備應集中設置,並應與其他設備間 有明顯間隔。
6.3 火災探測器的設置
探測器的保護面積和保護半徑確定建築中設置點型火災探測器的數量,首先要確定探測器
的保護面積及保護半徑。探測器的保護面積指一隻火災探測器能有效探測 的面積,保護半徑
是指一隻火災探測器能有效 探測的單向最大水平距離。
表 6.2-1 點型火災探測器的保護面積和保護半徑
探測器安裝間距
6.3 探測器的設置數量
一個探測區域內需設置的探測器數量,不應小於下式的計算值:
(2)
式中:
N——探測器數量,應取整數,只;
S——該探測區域面積,m2;
A——探測器的保護面積,m2;
K——修正係數,容納人數超過 10 000 人的公共場所所宜取 0.7~0.8,容納人數為 2 000~10
000 人的公共場所宜取 0.8~0.9,容納人數為 500~2 000 人的公共場所宜取 0.9~1.0,其他場所
可取 1.0。
例:一個地面面積為 30m×40m 的生產車間,其屋頂坡度為 15°,房間高度為 8m,使用點
型感煙火災探測器保護。試問,應設多少只感煙火災探測器?應如何布置這些探測器?
在有梁的頂棚上設置火災探測器應符合下列規定:
1)當梁突出頂棚的高度小於 200mm 時,在頂棚上設置點型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可不計
梁對探測器保護面積的影響。
2)當梁突出頂棚的高度為 200~600mm 時,應按圖 6.2-3、表 6.2-3 確定梁對探測器保護面
積的影響和一隻探測器能夠保護的梁間區域的數量。
表 6.2-3 按梁間區域面積確定一隻探測器保護的梁間區域的個數
Q≤6 5個
Q≤16 5個
3)當梁突出頂棚的高度超過 600mm 時,被梁隔斷的每個梁間區域應至少設置一隻探測器。
4)當被梁隔斷的區域面積超過一隻探測器的保護面積時,則應將被隔斷的區域視為一個探
測區域,並應按新《火規》6.2.2 條第 4款規定計算探測器的設置數量。
5)當梁間凈距小於 1m 時,可視為平頂棚,不計梁對探測器保護面積的影響。
6.4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設置
每個防火分區應至少設置一隻手動火災 報警按鈕。從一個防火分區內的任何位置到最 鄰
近的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步行距離不應大於 30 m。手動火災報警按鈕宜設置在疏散通道或出
入口處
手動火災報警按鈕應設置在明顯和便於操作的部位。當採用壁掛方式安裝時,其底邊距地
面高度宜為 1. 3〜1. 5 m,且應有明顯的標誌
6.5 區域顯示器的設置
每個報警區域宜設置一台區域顯示器(火災顯示盤);賓館、飯店等場所應在每個報警區
域設置一台區域顯示器。當一個報警區域包括 多個樓層時,宜在每個樓層設置一台僅顯示本
樓層的區域顯示器。
區域顯示器應設置在出入口等明顯和便於操作的部位。當採用壁掛方式安裝時,其底邊 距
地高度宜為 1. 3 ~ 1.5 m。
6.6 火災警報器的設置
在建築中設置火災光警報器,應設置在 每個樓層的樓梯口、消防電梯前室、建築內部 拐
角等處的明顯部位;考慮光警報器不能影響 疏散設施的有效性,故不宜與安全出口指示標 志
燈具設置在同一面牆上。考慮便於在各個報警區域內都能聽到警 報信號聲,以滿足告知所有
人員發生火災的要 求,每個報警區域內應均勻設置火災警報器, 聲壓等級要求:聲壓級不應
小於 60 dB;在環境 噪聲大於 60dB 的場所,其聲壓級應高於背景噪 聲 15 dB。
火災警報器設置在牆上時,其底邊距地 面高度應大於 2.2 米
6.7 消防應急廣播的設置
每個揚聲器的額定功率不應小於 3 W, 其數量應能保證從一個防火分區內的任何部位 到
最近一個揚聲器的直線距離不大於 25 m,走 道末端距最近的揚聲器距離不應大於 12.5 m。
在環境噪聲大的場所, 在環境噪聲大於 60 dB 的場所設置的揚聲器,在其有效播放範圍
內最遠點的播放聲壓級應高於背景噪聲 15 dB。
6.8 模塊的設置
每個報警區域內的模塊宜相對集中設置在 本報警區域內的金屬模塊箱中,以保障其運行
的可靠性和檢修的方便。由於模塊工作電壓通常為 24 V,不應與其 它電壓等級的設備混裝,
因此嚴禁將模塊設置 在配電(控制)櫃(箱)內。
6.9 布線設計要求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和 50V 以下供電的控制線路,應採用電壓等級不低於交流
300/500 V 的銅芯絕緣導線或銅芯電纜。採用交流 220/380 V 的供電和控制線路,應採用電壓
等級不低於交流 450/750 V 的銅芯絕緣導線或銅芯電纜。
銅芯絕緣導線和銅芯 電纜線芯的最小截面
系統導線敷設的一般原則
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任何用途的導 線都不允許架空敷設。屋內線路的布線設計,應
掌握路線短 捷,安全可靠,盡量減少與其它管線交叉跨越, 避開環境條件惡劣場所,且便於
施工維護等級 本原則進行。系統布線應注意避開火災時有可能形成 "煙囪效應"的部位。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的敷設方式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應採用穿金屬管、經阻燃處理的硬質塑料管或封閉式線槽保
護方式布線。
消防電源、控制、通信和警報線路的敷設方式
在暗敷時才允許採用經阻燃處理的硬質塑料管,其它情況下只能採用金 屬管或金屬線槽
7-1 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
7.1 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組成及工作原理
7.2 系統工作原理
7.3 可燃氣體探測器分類
現有可燃氣體探測器主要有 7 種,測量範圍為 0〜100 % LEL 的點型可燃氣體探測 器;測
量範圍為 0~ 100 % LEL 的獨立式可燃氣 體探測器;測量範圍為 0~ 100 % LEL 的便攜式可燃氣
體探測器;測量人工煤氣的點型可燃氣體探測器;測量人工煤氣的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測量
人工煤氣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探測器;線型可燃氣體探測器。
系統適用場所
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適用於使用、生產或聚集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蒸汽場所可燃氣體濃
度探測,在泄漏或聚集可燃氣體濃度達到爆炸下限前發出報警信號
7.4 可燃氣體探測器的設置要求
探測氣體密度小於空氣密度的可燃氣體探測器應設置在被保護空間的頂部,探測氣體密度
大於空氣密度的可燃氣體探測器應設置在被保護空間的下部。
探測氣體密度與空氣密度相當時,可燃氣體探測器可設置在被保護空間的中間部位或頂
部。
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位置應選擇閥門、 管道接口、出氣口或易泄漏處附近方圓 1m 的範圍
內,並儘可能靠近,但不要影響其它設備操作,同時盡量避免高溫、高濕環境。
可燃氣體探測器用於大面積氣體檢測時可採用 10 ~ 12 m2 —個探頭布置,也可達到檢測
報警效果。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方式可採用房頂吊 裝、牆壁安裝或抱管安裝,應確保安裝牢
固可 靠,同時應考慮便於維護、標定。
7.5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設置
當有消防控制室時,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 可設置在保護區域附近;當無消防控制室時,可
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應設置在有人員值班的場 所。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設置應符合火災報 警
控制器的安裝設置要求。
8-1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8.1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工作原理
發生電氣故障時,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將 保護線路中的剩餘電流、溫度、故障電弧等電 氣
故障參數信息轉變為電信號,經數據處理後,探測器作出報警判斷,將報警信息傳輸到電氣 火
災監控器。電氣火災監控器在接收到探測器 的報警信息後,經報警確認判斷,顯示電氣故 障
報警探測器的部位信息,記錄探測器報警的 時間,同時驅動安裝在保護區域現場的聲光警 報
裝置,發出聲光警報,警示人員採取相應的 處置措施,排除電氣故障、消除電氣火災隱患,防
止電氣火災的發生。
8.2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適用場所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適用於具有電氣火災危 險場所,尤其是變電站、石油石化、冶金等不 能
中斷供電的重要場所的電氣故障探測,在產 生一定電氣火災隱患的條件下發出報警信號, 提
醒專業人員排除電氣火災隱患,實現電氣火 災的早期預防,避免電氣火災的發生。
8.3 系統設置
設置原則
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應根據建築物的性質及 電氣火災危險性設置,並應根據電氣線路敷設
和用電設備的具體情況,確定電氣火災監控探 測器的形式與安裝位置。在無消防控制室且電
氣火災監控探測器設置數量不超過 8個時,可採用獨立式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
9-1 消防控制室
設置消防控制室的理由與條件:具有消防聯動功能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保護對象中應
設置消防控制室。
消防控制室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單獨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級不 應低於二級。附設在建築內的消防控制室,宜
設置 建築內首層的靠外牆部位,亦可設置在建築物 的地下一層,但應採用耐火極限不低於
2. 00h 的隔牆和不低於 1. 50 h 的風管的樓板與其他部位隔開, 並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
出口。
消防控制室送迴風管的穿牆處應設防火閥
嚴禁與消防控制室無關的電氣線路和管路穿過。
不應設置在電磁場干擾較強及其他可能影響消防控制設備工作的設備用房附近。
消防控制室內設置的消防設備應包括火災 報警控制器、消防聯動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圖
形顯示裝置、消防專用電話總機、消防應急廣 播控制裝置、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控 制
裝置、消防電源監控器等設備,或具有相應 功能的組合設備
消防控制室應設有用於火災報警的外線電話,以便於確認火災後及時報警得到消防部隊的
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