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淞滬會戰爆發,中國軍隊歷經3個月的浴血奮戰,給日軍以極大的殺傷。但是終因實力懸殊,不得不撤出上海。當時上海的情況是,除了公共租界還有法租界之外,全部淪為日軍鐵蹄之下。直至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件,日本對英美宣戰,這將近4年左右的時間,上海租界成為了有名的孤島。
上海租界是舊中國主權淪喪、積貧積弱的恥辱象徵。但是到了抗戰期間,租界憑藉這超然的地位,成為各方勢力暗戰之地,國民黨中統、軍統在這裡潛伏了大批諜報員,而地下黨則利用租界有利條件,把購買的各類物資設法送到敵後,用以支持抗戰。不言而喻,日軍豈能坐視不理,於一幕幕驚心動魄的諜報戰、暗殺戰在這裡上演。
日本憲兵隊為了打擊抗日行動,非法檢查郵政,竊聽電話,並派大批便衣偵探分布於舞廳、餐館或公共場所,如果發現抗日分子或認為有抗日嫌疑者,直接逮捕審訊。
當時日本駐上海憲兵總隊設有兩個分隊,滬南分隊設在法租界貝當路(今衡山路),滬北分隊設在公共租界天潼路(今天上海火車站附近)。日本為了強化對上海的控制,推行保甲制度,在上海兩大租界大肆搜捕抗日分子。對於抓獲的抗日分子中的意志堅定,拒不叛變者則施以酷刑。
日本憲兵隊審訊用的酷刑種類繁多,主要常用的有局部燒傷和熏辣椒煙兩種。所謂局部燒傷就是用點着的香煙頭燒炙手部或背部,被燒處立即燒成一塊傷口。如不加以處理,傷口部位壞死或化膿的風險非常大。熏辣椒煙則是把干辣椒點燃,用辣椒煙灌入鼻腔內,引起受審人員劇烈咳嗽。這兩種酷刑雖不致死,但是也絕對不會舒服。
重一點的刑罰是用橡皮包着的木棍打人,據說被打者只有內傷而無外傷。更殘酷的是用電刑或狗咬,電刑能使受刑者全身痙攣、顫慄,甚至心臟突然驟停。而狗咬是在受刑人員身上塗抹某種香料,它能刺激軍犬的嗅覺。日本審訊人員把受刑者帶到一塊四周布滿障礙物的空地,然後把軍犬放出來。軍犬循着香味朝受刑者猛撲過來。而四周都是障礙物,根本無處可逃。身上的皮肉被軍犬一塊塊撕扯下,遍體鱗傷,流血不止。
如果說上面的幾種酷刑只是日本人的“小試牛刀”,那下面的水刑與火刑則堪稱是慘絕人寰,毫無人性可言。火刑又分為兩種,一種是把燒紅了的烙鐵插入犯人穀道,一種是強迫受刑者赤腳在燒紅的鐵板上跑動,比古代炮烙還要酷烈。受刑者即便不死,一番折騰,只剩下半條命了,氣息奄奄。
最後,再來說說水刑。它是用水管將冷水直接灌入受刑人口腔,直到受刑人腹部凸起,水從口鼻兩竅倒流出來,證明不能再灌為止,然後再把受刑者的肚子當作凳椅,叫人使勁地坐下去,又站起來,再坐下去,如此反覆不停止。受刑者的七竅像是噴泉一樣連水帶血四溢,頭髮變紅(發孔流血)。如果昏厥了,他們還要用燃燒着的煙頭來刺燙受刑者肌肉,以測試是否在裝死。
日本侵略者除了憲兵隊外,還有其他五花八門的特務機關。比如被稱為魔窟的汪偽76號,裡面的酷刑手段簡直集古今酷刑之大成,能在76號魔窟受刑而不屈者,實乃大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