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臨河市民張先生給新聞熱線7956666打來電話,他發現同樣的里程,乘坐巴彥淖爾市中醫醫院和臨河區人民醫院的救護車,收費不一樣,前者的收費明顯高於後者。
張先生問:“里程相同,醫院不同,收費不同,市內救護車收費有沒有統一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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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發現,巴彥淖爾所有醫院實行的是統一的救護車收費標準,即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推行的《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服務項目規範和價格》(2018修訂版),該標準將醫院劃分等級,等級不同,收費標準不同。
記者查閱表格發現,張先生反映的救護車收費差異,主要體現在出診費和救護車使用費兩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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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診費:三級醫院普通醫師出診費25元/次,二級醫院20元/次,其中護士隨同出診,按普通醫師標準收費;三級醫院副主任醫師出診費30元/次,二級醫院25元/次;三級醫院主任醫師出診費35元/次,二級醫院30元/次。
救護車使用費:三級醫院救護車使用費(地級行政區內)往返30公里內(含30公里)100元/次,二級醫院往返30公里內(含30公里)90元/次。
救護車往返30公里內(含30公里)按上面的價格計算,超過30公里加收3元/公里;擔架工費(兩人):多層樓房一層30元/次,每增加一層加收10元/次;高層樓房使用電梯30元/次,使用步梯以30元為基價,每加一層加收10元/次;傳染病人加收25元/次。
臨河地區主要參與120救援的4家醫院,市醫院和市中醫醫院是三級醫院,臨河區人民醫院、臨河區婦幼保健院是二級醫院。之所以會出現價格差,根本原因是醫院等級不同,收費標準不同。
巴彥淖爾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