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遼瀋晚報
最近,李明(化名)挺鬧心,因為前段時間父親騎摩托車撞了一個七旬老人,他對救護車在轉運老人時產生的費用產生質疑,12月16日他又找到當初的醫院討說法,但兩家醫院的回復都令他很失望……
事情還要從10月20日這天說起,李明家住撫順市新賓滿族自治縣,他父親騎摩托車撞了一名七旬老人,當時是街坊鄰居用私家車把這名老人和自己的父親送到了縣第二人民醫院。
後來,新賓縣人民醫院、縣第二人民醫院各出動一輛救護車,將父親和老人分別送到撫順市內的兩家醫院治療。
“被撞的老太太受傷很重,過了幾天家屬叫縣第二人民醫院救護車接回了新賓,幾天後不幸去世。”李明說,縣第二人民醫院救護車出動2次,縣人民醫院救護車出動1次,從新賓到撫順總共跑了3個來回。
李明手上有兩個醫院開具的120收費票據:
新賓縣第二人民醫院10月28日開具的收費票據顯示救護車費為2400元;
新賓縣人民醫院10月21日開具的收費票據金額為1510元,未顯示收費明細。


“撫順市物價局規定的120救護車基準價格是25元/15公里,超出15公里(往返里程)部分,每增加1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計算)加收2元。新賓120車費真的太貴了,咋能收這麼多錢?!”
李明氣憤地說。
多收多少錢?
李明通過導航查詢新賓縣人民醫院、縣第二人民醫院到撫順兩家醫院的距離→
取路線中最遠的往返一次車程為286公里
按照物價局規定估算收費為567元
“2400元那個多收了1266元,大約佔53%;
1500元那個太糊塗了,連收費明細都沒有,不知道車費多少錢,我都沒法算!”
新賓縣人民醫院:
感覺不合理你就上物價局去
12月16日下午1時許,李明來到新賓縣人民醫院,找到120科劉姓負責人提出質疑。
李明:這張票據上沒有明細,1510元都是什麼錢?能打印一份詳細的嗎?
劉姓負責人:詳細?你說清單?新賓到撫順就是1500元,到瀋陽是1800元,這是醫院的規定,物價局都知道。
李明:這是物價局的規定嗎?我在網上查是2元錢每公里。
劉姓負責人:不是,物價局沒有標準,你可以查去,感覺不合理你就上物價局去。
李明:我想看收費明細。
劉姓負責人:10塊錢可能是吸氧和吸氧管錢,1500元就是成本核算,油費、車費、救護費、專家出診費、司機醫生護士往返費都算一起……這錢是救護範疇的,你這不是120,這是救護,明白沒?我們沒有標準,就是1500元錢。
李明:沒有物價局規定,你這不是隨便要價嗎?我打120叫的救護車,怎麼不是120?
劉姓負責人:你(拿手寫票據換收費票據時)簽字沒?
李明:先交押金後簽字,別說幾千,上萬也得交啊,事後你們說不剩錢了……
新賓縣第二人民醫院:
沒有標準,我們就是按這個價收
12月16日下午2時許,李明來到新賓縣第二人民醫院,向趙院長提出質疑。
李明:2400元車費太貴了。
趙院長:這是兩次轉運的費用,不是120出警,轉運從這到撫順市內就是一次1200元。
李明:這個收費標準物價局有規定嗎?
趙院長:轉運的沒說。
李明:這就是你們私自定的。
趙院長:我們從來沒說這是私自定的啊,我們就是按這個規定收費的。
李明:哪規定的?
趙院長:我們就是按照轉運收費的……出診到現場才按120標準收費,出本地區都得按這個標準收,去一個醫生一個護士吧?護送費都算里,一趟1200,我不跟你解釋太多。
李明:我去找物價局,還能去哪找?
趙院長:你也可以去衛生局問問。
李明:如果他們說你多收費了怎麼辦?
趙院長:他們說咋辦就咋辦……那下回俺們120車就不出了,車是咱們自己買的……
“應按物價局標準收費”
記者與撫順120一位業內人士取得聯繫,他表示120出車並無“出診和轉運不同”一說,都應按照撫順市物價局的規定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