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黃渤與山東鼎味康有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鼎味康公司”)姓名權糾紛民事一審判決書公布。
根據一審判決,鼎味康公司被判賠償原告黃渤經濟損失100萬元、維權成本2820元。
公開資料顯示,山東鼎味康有機食品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12月,註冊資本8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陳付來,經營範圍包括銷售及網上銷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業。
法院認定:
黃渤肖像權和姓名權受到侵害
法院認定,黃渤系影視演員;被告系以企業管理諮詢、商務信息諮詢、銷售及網上銷售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等為經營範圍的其他有限責任公司。鼎味康商標的權利人為山東康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柏公司”),康柏公司授權鼎味康公司在產品生產、銷售事項中使用鼎味康商標。
黃渤主張,鼎味康公司未經黃渤授權,擅自在其經營銷售的“鼎味康”品牌日式小圓餅、小米煎餅、日式小黑餅等多款產品的外包裝顯著位置使用黃渤的肖像、姓名,且擅自使用黃渤肖像姓名製作物料分發給團購商、分銷商等40多個主體,並附有“品牌代言人:黃渤”“著名影帝黃渤也愛的小零食”“黃渤代言小米煎餅”等文字進行宣傳,侵犯了黃渤的肖像權、姓名權。
鼎味康公司主張其在涉訴產品上使用黃渤肖像和姓名的權利來源如下:廣州盛世寰宇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世公司”)授權上海亨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亨彥公司”)使用電影《101次求婚》的音像製品成品及宣傳圖片、海報,亨彥公司可選用為“幸運小熊”品牌做隨機贈品碟宣傳之用;亨彥公司授權鼎味康公司銷售宣傳使用“幸運小熊”商標的產品。
黃渤表示,從未授權亨彥公司和鼎味康公司使用黃渤肖像和姓名, 鼎味康公司使用的肖像圖片並非黃渤在電影《101次求婚》中的形象,而是黃渤為新東方品牌代言所拍攝的照片。
另外,就鼎味康公司的侵權行為黃渤曾於2020年4月1日向鼎味康公司寄送過律師函, 但鼎味康公司在收到律師函後並未停止侵權行為, 網絡中仍存在大量鼎味康公司或鼎味康公司授權的銷售商發布的涉訴產品售賣信息,侵權後果進一步擴大。
法院認為,自然人的肖像權、姓名權受法律保護,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本案中,根據查明的事實可知,鼎味康公司未經黃渤許可,擅自在其生產、銷售的多款食品外包裝中使用黃渤的肖像和姓名,並授權多個經銷商通過多種渠道對其產品進行宣傳推廣和銷售, 鼎味康公司的行為具有以營利為目的使用肖像和姓名的明顯特徵,構成對黃渤肖像權和姓名權的侵害。
侵權方:100萬元賠償多了!
法院:黃渤主張的損失並無不當
值得注意的是,對於黃渤主張的經濟損失100萬元,鼎味康公司表示公司侵犯肖像權的範圍有限,不可能給黃渤造成100萬元的經濟損失。
鼎味康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從成立開始就遇上疫情,經營基礎很弱,且鼎味康公司也是受亨彥公司委託後,開始生產銷售使用電影版權宣傳的產品,銷售時間不到兩個月,也沒有創造什麼利潤,而且召回和銷毀的包材也達10萬多元,故鼎味康公司確實沒有能力支付如此高額的賠償。但為了表達歉意,鼎味康公司願意向黃渤支付3萬元作為賠償金。
而為證明黃渤的商業代言價值,黃渤提交了上海正新食品有限公司(甲方)與上海瀚納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乙方)簽訂的《廣告代言合同》和《諮詢服務合同》、發票。《廣告代言合同》顯示:甲方聘請乙方藝人黃渤作為甲方“正新雞排”產品的形象代言人,代言期間自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代言費為***萬元。
鼎味康公司表示,公司成立時間短,銷售涉訴產品時間短,沒有創造很多利潤,且鼎味康公司只是使用了黃渤的肖像,與代言的權利義務不同,不能按代言費的標準確定賠償數額。
法院認為關於經濟損失,黃渤作為演藝人員具有較高的社會知名度,其肖像和姓名已具有一定商業化利用價值,鼎味康公司對黃渤肖像權和姓名權的侵害,必然導致黃渤肖像和姓名中包含的經濟性利益受損。
就具體賠償數額,鼎味康公司使用黃渤肖像和姓名的方式極易使一般公眾誤以為黃渤與鼎味康公司之間存在品牌代言關係,綜合考慮黃渤的職業身份、代言酬勞、鼎味康公司的具體侵權情節、過錯程度等因素, 法院認為黃渤主張的經濟損失數額並無不當,故對該項請求予以支持。
資料圖/視覺中國
企業頻頻“碰瓷”明星
明星維權一波又一波
近來,一眾明星扎堆起訴企業侵權,縱觀圍繞明星發生的侵權糾紛,其中因為“被代言”而產生的名譽權以及肖像權糾紛佔據了相當大的一部分。
今年6月8日,肖戰起訴深圳市利鴻源貿易有限公司、義烏市瑞晶眼鏡有限公司 擅自將本人肖像和姓名用於店鋪和產品的宣傳及推廣,並惡意P圖。法院判決,此行為 侵犯其肖像權獲得勝訴。利鴻源公司、瑞晶眼鏡公司需立即刪除侵犯肖戰肖像權的內容,致歉並分別賠償肖戰5.8萬餘元、4萬餘元。
6月6日,迪麗熱巴與廣州永銓商貿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法律文書公開。被告永銓商貿公司在未經過原告同意的情況下,在其網店“原始黃金永銓專賣店”使用原告姓名及照片,並以品牌代言人的形式用於宣傳,侵害了原告肖像權和姓名權。需賠償迪麗熱巴5萬元並公開致歉。此前迪麗熱巴已多次因網絡侵權責任糾紛起訴原始黃金駱駝奶品牌關聯公司廣州億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比如劉昊然起訴食品公司侵權案勝訴,被告方需賠30萬元。今年5月,順天緣公司未經劉昊然許可,擅自將劉昊然的肖像及簽名用於其產品的外包裝,侵犯了其肖像權和姓名權,順天緣公司需賠償劉昊然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30萬元。
比如林俊傑起訴B站及up主,索賠27.5萬元。2021年9月23日, 林俊傑與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肖某肖像權糾紛一案新增送達公告,公告詳情顯示,原告林俊傑訴被告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肖某肖像權糾紛一案,請求判令被告肖某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2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維權成本合理開支5000元,以上共計27.5萬元等。
此外,楊冪也曾起訴多起侵權案件勝訴。楊冪工作室曾在微博上發布2019年至2021年4月的維權結果,其中名譽侵權案6起,肖像侵權案17起,最高賠償金額為25萬元,最低為5000元。
來源 | 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