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奇瑞司機醉駕撞上寶馬,河南交警細查,小型交通事故竟變刑事案件!)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劉廣超 通訊員 張鴻雁
一起兩車相撞的小型交通事故,並且其中一車的司機還涉嫌醉駕,應該是證據確鑿,但漯河交警細查發現,這起事故並不簡單。12月13日,記者了解到,經民警調查,這起交通事故已被“升級”為刑事案件,兩車司機均被刑拘。
據警方介紹,9月9日凌晨2時許,漯河市公安局干河陳交管巡防大隊民警接到報警稱,兩車發生碰撞,請求出警處理。接警後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現場後發現,一輛白色寶馬車與一輛白色奇瑞車相撞。詢問過程中,民警發現奇瑞車司機渾身酒氣,有酒駕嫌疑,隨即將其控制,並被帶回大隊進行調查。後經抽血檢查,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86.9mg/100ml,已構成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
至此該起事故似乎很正常,可是隨着民警對雙方車輛駕駛人和乘車人的進一步調查,該起所謂的“交通事故”卻很不正常。
原來寶馬車司機朱某某在“事故”發生之前。發現兩個人從一輛出租車上下來,步態搖晃應該是喝了酒,上了該奇瑞車後駕車離去。朱某某便與同車的車主商量駕車撞一下該奇瑞車,車主宋某某表示同意後,朱某某便駕車跟隨奇瑞車。
寶馬車一路跟車從市區螺灣小鎮小區由東向西左轉到五一路南段後,又從五一路右轉上南環路,行駛至泰山路口鐵路附近時與奇瑞車相撞。“事故”發生後,奇瑞車司機下車說自己喝酒了,換個司機報個保險吧,寶馬車司機朱某某不同意,表示讓奇瑞車司機拿錢了事,商量不通的情況下,朱某某便報了警。
據奇瑞車司機於某某供述,事發當晚,其與朋友在馬路街八食堂附近聚餐,席間飲有白酒和啤酒,隨後駕車返回。於某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將面臨吊銷駕駛證,拘役6個月以下且五年內不得考證的慘重代價。
經查,寶馬車司機朱某某尾隨奇瑞車一段距離後,在兩車距離較近時不是躲避,而是故意左打方向使兩車相撞,並借對方酒駕行為,企圖敲詐而觸犯刑法。目前,朱某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拘,該“事故”已被干河陳派出所立為刑事案件。
責編:羅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