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個稅彙算清繳正在進行中(2022年3月1日-2022年6月30日),很多在21年有年終獎的朋友在個人所得稅APP辦理彙算時,發現“工資薪金” 欄次有一行“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確認”的提示語,如下。
這一提示存在,是因為法規規定:個稅年度彙算申報時,個人可重新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併入綜合所得(也即和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合併)計算個稅,也可以選擇“單獨計稅”的方式計算個稅。不同的計稅方法,將影響應交個稅的結果,那麼哪種計稅方式更優呢?我們可以利用個稅APP的算法,分別選擇兩種方式,看最終的“應補(退)稅額” 結果哪個最優則對應選擇哪種方式。操作如下:
(1)點擊“存在獎金,請在詳情中進行確認”的提示語進入選擇界面,先選擇第一種方式:“全部併入綜合所得計稅”--“確定” --“返回”(如下圖1、圖2);
(2)點擊“下一步”(圖3),認真閱讀彈出的對話框,確認是否已完整準確填報收入及有關扣除項目等,如無問題點擊“繼續”(圖4);
(3)可看到在小編的例子中(圖5),若選擇第一種“併入綜合所得”的方式,最終“應 補 稅額(元)”為1萬多元(註:如計算結果為退稅,下方文字顯示為“應 退 稅額(元)”,請務必認真閱讀,以免比較有誤);繼續“返回”原來頁面,重新選擇計稅方式,如圖6;
(4)重新選擇第二種“單獨計稅”的方式(圖7),重複以上操作,最終計算的“應 補 稅額(元)”為0元(圖8);經比較,在小編的例子中,選擇第二種“單獨計稅”方式更優。
Tips:如顯示為“應補稅額”,則選擇“應補稅額”最少的方式;如顯示為“應退稅額”,則選擇“應退稅額”最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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