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當局“警政署前署長”陳家欽申請提早退休,有在近日接受媒體專訪時坦言,確有政治力介入,並直接點名內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徐國勇介入警察人事。對此,徐國勇今天(7月1日)受訪三度反駁有高層喬人情的說法。徐國勇強調,“依法”警監以上人事權權力本來就屬於內務主管部門負責人,“我喬什麼?”並稱這樣的指控令人不可思議。
徐國勇(左)與陳家欽(右)早傳不合
作為全台警界最大咖,陳家欽無預警申請提前退休引發關注,傳出與人事案意見與高層不一樣,因而決定提前退休。陳家欽昨天完成“署長”交接儀式後,接受媒體專訪首度證實,確實在人事案意見與層峰不太一樣,並提到他一向秉持專業原則提出建議,但難免會遇到“人情交換”的事情。
對此,徐國勇今天出席戶政日慶祝活動時受訪表示,根據台灣地區“公務人員任用法”、“警察法”和“警察人事條例”,警察人員是內務主管部門管理,警監以上所有遴任、派任權力,都在內務主管部門,不在“警政署”。“警政署長”只有建議權,派任須要經過內務主管部門負責人同意,“法律”非常清楚。
徐國勇稱,“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是經過立法機構“三讀”,規定非常清楚,警監以上是內務主管部門遴任,警監以下也是內務主管部門遴任,但可以交由“直轄市”政府遴任,既然這權利本來就屬於內務主管部門負責人。“我喬什麼?我的東西我還喬?哼,這實在是,令人不可思議。”嚴正駁斥有高層喬人情的說法。
徐國勇重申,“署長”針對人事案可以提出建議,但“部長”不需要照單全收,因為治安的成敗,內務主管部門、行政機構負責人都要負責,因此,警察人事權,行政機構負責人也有絕對的權力,外界不要倒果為因、因果錯亂。(林靜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