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考證》百年:重審胡適與蔡元培的論辯

2022年06月27日16:33:09 熱門 1222

1921年3月27日,胡適(1891-1962)完成了那篇著名的《紅樓夢考證》初稿,並在友朋間傳閱、交換意見。此文之發表,實具備里程碑式的意義:於紅學,胡適摧破索隱紅學的若干舊說,開闢“新紅學”(或曰“考證紅學”)的一片天地,今天《紅樓夢》研究的若干核心議題,皆始於胡適;於文史範式,胡適旨在“教人一個思想學問的方法”,故談“中國文學研究現代化進程”或“現代學術之產生”,胡適此“考”,舉足輕重。

以往學者論及胡適的學術貢獻,往往認為胡適在論戰中大獲全勝,“考據派”取代了“索隱派”。不過,頗為弔詭的是:回首這一百年的紅學發展進程,“索隱”舊說並未停歇,且方法、觀點日臻細密;不少聲稱繼承胡適學術遺產的研究者,也在論著中由“考據”而羼入“索隱”,甚至特別高揚這類研究的價值。正如陳維昭所論:“自傳說成為1921年(尤其是1927年)之後新索隱的基礎和核心。在後來,這種新索隱不僅僅以“猜謎”形式(如80年代趙同的《紅樓猜夢》、李知其的《紅樓夢謎》問世,而且存在於大量以“科學考證“面貌出現的論著(如關於曹雪芹生平、家世、脂本、佚稿研究)之中。”(陳維昭:《紅學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6頁)

凡此,都令“樓外”之人,對紅學研究存在或多或少的疑慮。

溯其根源,乃在於紅學史上所謂“考據”、所謂“索隱”,更像兩種理念相通、觀點不同的派別,在認識論上難分難解——其意有二:一是兩種理念糾纏錯雜,在認識論層面沒有劃分明確界限;二是儘管索隱派的具體觀點往往訛謬百出,但所談理念淵源有自,不乏可取,“考據紅學家”的駁論反而時顯簡略。這些,在百年以前,胡適與蔡元培(1868-1940)的論辯中,就可見一斑。

《紅樓夢考證》百年:重審胡適與蔡元培的論辯 - 天天要聞

胡適《紅樓夢考證》

胡適的進攻

胡適《紅樓夢考證》開宗明義——“向來研究這部書的人都走錯了道路”,於是力駁幾種流行的索隱說法:“清世祖董鄂妃說”(代表為王夢阮《紅樓夢索隱》,1913刊)、“康熙朝政治小說說”(代表為蔡元培《石頭記索隱》,1916刊)和“納蘭家世說”(乾隆時已流行,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等論說較詳)。

胡適早年寫的《藏暉室札記》中,認為“《石頭記》……實則一部大政治小說也”,情節多“深慨明室之亡”“滿漢民族關係重要之點”;又認為作者是滿人“賈寶玉”,曹雪芹只是增刪之“知音”。此稿無寫作日期,但與胡適《藏暉室日記》庚戌冊(1910年)形制基本相同,可能寫於同時,即胡適在上海公學讀書時期。(《藏暉室札記·小說叢話(節錄)》,宋廣波編:《胡適紅學研究資料全編》,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年,第1-4頁。宋廣波:《胡適紅學年譜》系之於1909年,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82頁。)

這些觀點,“索隱”意味頗濃,且與蔡元培的觀點相切合、呼應——在《紅樓夢考證》中,恰好成為胡適直接批駁的對象,可能帶有“不惜以今日之我,難昔日之我”的意味。但有趣的是,這段筆記有胡適的眉註:“書中提起‘胡老明公’,此誤也。十、四、十,適。”在與顧頡剛(1893-1980)、俞平伯(1900-1990)等人通信,討論、修改《紅樓夢考證》,建立文史研究新範式的當口,卻只在此標註了相對次要的一處細節,並非批註上述札記在整體觀念上的局限性,其中心態,也許值得進一步考索。

胡適批評索隱觀念,借力於同時紅學批評不少——稱蔡元培為“笨伯猜笨謎”,已見於成之(呂思勉,1884-1957)“必欲考《紅樓夢》所隱者為何事,其書中之人物為何人,寧非笨伯乎”(成之:《小說叢話(續前期)》,《中華小說界》,1914年第8期,47頁)的說法;其《紅樓夢考證》中,明確引了錢靜方(1875-1940)《紅樓夢考》(見蔡元培《石頭記索隱》附錄)的“空中樓閣”一段,此外寫法、材料、觀點的相似相通,更是一望可見。

對蔡元培索隱說法之錯謬處,胡適的批評直接了當。《紅樓夢考證》中指出:如按蔡元培的主張,則作者所做謎面,多粗率牽強,任意去取,故為“笨伯”“笨謎”。這類主觀、任意的推理索隱,胡適一概目為牽強附會,這當然合乎《紅樓夢考證》所持實證主義的研究態度。

在攻駁幾種流行的索隱成說之後,胡適展開立論,要以對著者、版本等的考據,打破“謎學”“附會”,建立“隱去真事的自敘”之說——在“改定稿”中,胡適“改正了無數大錯誤”,加入曹賈互證的若干材料,並在此後的研究中,甚至出現了“賈寶玉就是曹雪芹;《紅樓夢》就是寫曹家的歷史”(胡適:《治學方法》,台北《中央日報》,1952.12.2)的斬截論斷。對《紅樓夢》的虛構文學性質,及“考據癖”的局限性,胡適固然曾有通達認識,但煙雲模糊及霸悍之論也不少,對此後紅學發展的“誤導”也時常有之。

這多少有點“自執金矛又執戈,自相戕戮自張羅”(庚辰本二十一回前脂批)的意味,也可說,是胡適紅學的“先天不足”。

《紅樓夢考證》百年:重審胡適與蔡元培的論辯 - 天天要聞

胡適

蔡元培的反擊

秉承“兼容並包”理念的蔡元培,在紅學論戰中始終頗具風度。《石頭記索隱》所附的錢靜方《紅樓夢考》,在綜述各家索隱之後,實較傾向明珠家事說,並認為康熙政治小說之說,“雖較明珠之說似為新穎,而欲求其顯豁呈露,則不及也。”蔡氏書中並提及“相傳董小宛實非病死,而被劫入清宮”的索隱觀點,錢靜方指出孟森《董小宛考》(1915刊於《小說月報》)早已言其非,蔡元培亦結合出版家張元濟(1867-1959)的建議,將孟森此文特別附入書後。(《致蔡元培》,《張元濟全集》第三卷,“(1916年)十一月廿二日”,第460頁。)這兩篇文章,在時人看來均是對索隱的否定(如許嘯天:《<紅樓夢>新序(初稿)》,《紅樓夢》,上海群學社1923年4月,見《紅樓夢研究稀見資料彙編》,第97頁。),但蔡元培將其附入書後,可見其氣量、自信。

對胡適的批評亦然。蔡元培於光緒二十二年(1896)即關心《紅樓夢》中“隱”事,《石頭記索隱》是其平生用力之作,胡適在《紅樓夢考證》中嚴刻批評,以“笨”諷之,但蔡氏不以為忤,反而“甚佩”(見胡適日記引,1921年9月15日),並幫胡適從徐世昌晚晴簃借得重要曹學文獻——敦誠《四松堂集》刻本(胡適日記,1922年4月21日)。

蔡元培與胡適書信往來不斷,二人經常交換紅學材料、文章,亦共同參與社會活動、教育事業。1921年底,蔡元培因腿傷住院,他在1922年1月4日給胡適的信里說,“弟對於‘附會’之辨,須俟出院後始能為之。”很快,在本月30日,蔡元培即回敬了一篇商榷長文,即著名的《<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對於胡適之先生<紅樓夢考證>之商榷》。所謂“商榷”,大致分為兩部分,一為“立”索隱之合理性,一為“破”胡適之考據新說。

所“立”依據,首先在於“情節”之考據價值。這,與胡適側重考據作者、時代、版本並不矛盾,且似乎針對胡適“初稿”中“《紅樓夢》全部書沒有史事可考”一類的話。情節如何考據呢?蔡元培自認,兼用品性相類、軼事有徵、姓名相關三法,並非孤證,方肯言之;又只列數十則,並非“事事證明”,也屬矜慎。這一點,從今存蔡元培《日記》中亦可窺得一斑——不少“索隱”信息並未被納入《索隱》書中(參劉廣定:《蔡元培<石頭記索隱>補遺》,《紅樓夢學刊》2003年第1輯)。於是,胡適眼中的“任意去取”,在蔡元培這裡恰是“慎言其餘”。進而,從方法論的角度,蔡元培指出,文學作品中的“真事隱”與研究者的“索隱”,在中外文學史上均有傳統,而同為乾隆朝成書的《儒林外史》,其部分原型見於金和(1818-1885)跋文,恰用“笨謎”方法——是彼而非此,有雙重標準的嫌疑。

所“破”內容,仍在方法論層面。若《紅樓夢》是一部“自敘傳”,那麼曹家歷史是否等同於小說中的賈家?——甄、賈之分別;接駕之次數;焦大之謾罵;護官符之影射,都可證明“亦許插入曹家故事,要未可以全書屬之曹家也”,鑒於曹雪芹只是“增刪者”,其他影射當然可上溯至康熙朝。於是,胡適的考證,只可成為索隱之補充,但並不能真正摧破索隱成說。

上述論斷,雖不足以證明《石頭記索隱》的合法性,但論述“索隱”紅學的合理性,實際不乏獨見,而且在後續的發展中,呈現出一種特殊形態:蔡元培的具體觀點被歷史淘汰,但他在本文中所說的方法理念,還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胡適等考據派紅學家。

《紅樓夢考證》百年:重審胡適與蔡元培的論辯 - 天天要聞

蔡元培

三英戰元培

蔡元培的“商榷”發表後,曾相互通信,交流“考據”的胡適、顧頡剛、俞平伯各有駁論。胡適在1922年3月13日的日記中,抄錄了顧頡剛的來信,並節選了俞平伯批評的“可取”者。

顧頡剛的批評,實際乃沿着胡適批評“主觀、任意”的觀點延展。顧氏指出,所謂性情、名字,易於穿鑿附會——這固然是古代經學/文學闡釋之傳統,然而實際荒謬可笑——恰與“古史辨派”想要摧破的內容屬於同類。而蔡元培的索隱,令男性士人變為女性宅眷,歷史上無關係的人變為有關係,實為“根本錯誤”。

這段內容,被胡適在《跋<紅樓夢考證>》的“答蔡孑民先生的商榷”一部分(1922年5月14日發表於《努力周報》)所引述,並補充了方法論的批評:在小說研究中,只有《儒林外史》、《孽海花》等少數幾部寫時事的小說,可採用“猜謎”辦法,《紅樓夢》不屬同類。從結果來說,或綜觀整篇跋文來看,胡適的觀點顯然更加可靠,但僅看這段批評,實有循環論證的嫌疑——因為蔡元培的方法不可靠(理由顧頡剛已說),所以《儒》、《紅》不屬同類;而蔡元培方法之不可靠,是因為誤認《儒》、《紅》是同一類的小說!

說此段是循環論證,更根本的理由在於,前揭3月13日日記中,胡適抄錄了一段俞平伯的“可取”言論,其核心乃是:“為什麼《紅樓夢》底情節定須解成如此支離破碎?又為什麼不如此便算不得情節底考證?為什麼以《紅樓夢》影射人物是考證情節,以《紅樓夢》為自傳便不是考證情節?況且托爾斯泰底小說,後人說他是自傳,蔡先生便不反對;而對於胡適之底話,便雲‘不能強我以承認’,則又何說?”單拿此段來說,俞平伯的批評當然切中要害——蔡元培所說“考證情節”有理,但其研究是用“附會的方法”,故這些方法論問題與胡、蔡辯論的根本議題,關係有限——有些地方,兩派理念反倒是相通的。

因此,這些批評針對蔡元培的索隱觀點,及其部分方法、理念(如“本不在作者之生平”一類話),已足夠有價值,卻因未詳談一些更深層的議題,難稱徹底功成。蔡元培當時的“亦許插入曹家故事”已為初步折中,此後索隱紅學家,若台灣之杜世傑,就認為蔡元培“沒有發現《紅樓夢》的組織方法,愈走愈偏,給胡適以攻擊之弱點”(杜世傑:《紅樓夢考釋》,中國文學出版社,1997年,第6頁。),遂結合曹學資料索隱,並嘗試將各種“隱”事建立一套嚴密的邏輯體系,更為兩家方法融通之顯例。俞平伯所持以批評蔡元培的三法——同時人的旁證、作者底生平事迹及其性格、本書底敘言(平:《對於石頭記索隱第六版自序的批評》,1922年3月7日《時事新報·學燈》。原文圖像版承高樹偉兄提供,謹此志謝),也就在這裡得到了另類實踐。

胡適直到晚年,仍認為與蔡元培的爭論,代表學術研究“方法不同,訓練不同,討論是無益的”(《答臧啟芳書》,1951年9月7日,見《胡適紅學研究資料全編》,第330頁。)這一結論,但實際上這一理解恰好相反:蔡、胡固然立場迥異,但關鍵理念上實際相通。這一點,在後來索隱、考據兩派繼承者那裡,都有明顯地表現。

於索隱一派,乃是認為胡適的研究,也是一種“索隱”——湛廬的《紅樓夢發微》即明言:“胡先生一方面反對蔡先生的索隱,但另一方面他自己也做了一種索隱工作。”(參周汝昌1948年10月23日致胡適信,見《胡適紅學研究資料全編》,第319頁。)發展至今,不少索隱家的師法,仍在於胡適而非蔡元培,可為明證。

於考據一路,則是考據、索隱的差別、效力及限度,始終未能徹底釐清,種種探佚,至於相當熱鬧的“十二支寓”等等研究,又何嘗不是依靠索隱家的方式(乃至具體結論)研究類似命題?

“三英戰元培”,諸家論戰並未持續太久,很快收場,但所涉學術話題,直到今天,仍有待於進一步之清理,而索隱、考據之爭論、之糾纏,也還在繼續生髮新的命題。“第六版自序”中涉及的一些根本方法問題,當然是核心所系。

百年回首:命門與重門

若說胡適、蔡元培殊途同歸,均屬索隱一派,當然是過苛之論;但胡適確實並未在部分根本議題上做出最有針對性的回應,且犯了幾個不是太應犯的錯誤,故對後世紅學研究造成一些誤導,距離徹底摧破蔡氏“商榷”還差一層,恐怕也是事實。——這裡說的,是在方法、認識層面,而非具體觀點一城一地之得失。限於篇幅,僅舉數端約略言之:

首先,蔡元培之索隱,或不少索隱學者觀點的默認前提,實際上與《紅樓夢》成書過程關聯密切——曹雪芹只是“作者之知音”,或“批閱增刪”之一人,故“康熙朝政治小說”或“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的假說,仍可成立。但胡適一貫認為,《紅樓夢》前八十回乃曹雪芹獨力完成,此後並認為脂硯齋也是曹雪芹的筆名。如此理念,若能在方法層面詳加闡發,或許針對性可以繼續加強。至少,會比《跋》文所論,更深一層。

其次,索隱、考據,實際是兩個層面的問題,但“三英”在論述中實際並未嚴格區分,所攻擊的是蔡元培無據之索隱,然而不足以推翻,或沒有特別針對“有據之索隱”。陳維昭即認為:“他之反對蔡元培等人,並不是反對索隱,而僅僅是反對‘他傳說’,認為‘自傳說’才是正確的。‘自傳說’與‘他傳說’同屬於本事考證,即索隱。”(《紅學通史》,第97頁)無疑,對“曹賈互證”的紅學研究傾向及其局限,胡適固有認知(可參考他對周汝昌的批評等),但言說、思辨也欠明晰。

這一局限,其實來源於對《紅樓夢》性質的根本認知——“索隱”這一闡釋旨趣,實際上是認為,文本是一種隱藏了某些事實的密碼,故而讀者必須探賾索隱,方能讀懂文本,理解作者真意。考據、推理、猜謎,均要服務於這一目的。在此之外,文本所呈現的信息、情節,都是相對次要的。然而,這種認識實際上有悖於基本的文學規律——《紅樓夢》首先應是一部虛構性的小說,且其價值也在於文學藝術上的巨大成就。由此看來,說胡適用“索隱”的眼光研究《紅樓夢》,也不算過於冤枉。

再者,對胡適、蔡元培的一番爭議,還有紅學傳統可以勾連。《考證》第一節最末所引錢靜方的一段話,也許可以成為一個切入點。錢氏之言曰:

要之《紅樓》一書,空中樓閣,作者第由其興會所至,隨手拈來,初無成意。即或有心影射,亦不過若即若離,輕描淡寫,如畫師所繪之百像圖,類似者固多,苟細按之,終覺貌是而神非也。

寫過《小說叢考》的錢靜方,對《紅樓夢》持索隱觀點,但他這番言論被胡適引來批駁索隱成說,已可看出兩類學者研究理念的盤根錯節。此外值得順帶一提的是,明知“空中樓閣”、“貌是神非”,卻依然“索隱”,是一種相當有趣味、且值得探研的理念。這,在較早期的索隱研究中即現端倪——周春(1729-1815)的《閱紅樓夢隨筆》已有通達之論:“賈假甄真,鏡花水月,本不必求其人以實之,但此書以雙玉為關鍵,若不溯二姓之源流,又焉知作者之命意乎?”其“張侯家事說”固然理據稍欠,所得紅學界關注較少,但若按照俞平伯的三條標準,周春研《紅》,對時人旁證、作者生平家世、本書敘言,均有相應論述,則其索隱之理念,似乎有被低估之處;而索隱之外,又指出“本不必求其人以實之”,若用現代眼光看來,似乎可以這樣“接着講”:

《紅樓夢》是一部隱藏了不少廋詞的小說,考索其中幽微,有助於更好理解這部小說的藝術成就和思想內涵,並比“市井之看小說者”所獲更豐,才算“不辜負作者之苦心”。但是,“今典”之外,“古典”(文學-文化傳統)也應關注;且在“半真半假”的文本面貌前,相關索隱宜存限度。這一角度,也許至今仍有學術意義在焉——考據也好,索隱也罷,都有不少研究走的過遠,不足以說明相關考索與小說閱讀的關聯性,以至於遮蔽了《紅樓夢》藝術的主幹之美。以一種更通達的理念審思《紅樓夢》的文本性質,梳理考據、索隱等派別的學術理念,對研《紅》的一些根本問題也許是必要的。

來源:澎湃新聞

熱門分類資訊推薦

曾小賢的上司Lisa榕,現實中不僅才貌雙全,還嫁給了CEO - 天天要聞

曾小賢的上司Lisa榕,現實中不僅才貌雙全,還嫁給了CEO

曾小賢的上司Lisa榕,現實中不僅才貌雙全,還嫁給了CEO雖然說《愛情公寓》這部劇在劇情上充滿了爭議,但是一定程度上,這部劇也是很多人的回憶,是伴隨了一代人的青春回憶,而且劇中的很多角色都成為了經典,他們的口頭禪也一直被拿來玩兒梗。
Lisa榕做主持多年沒紅,被陳赫拉進愛情公寓爆紅,如今怎樣了 - 天天要聞

Lisa榕做主持多年沒紅,被陳赫拉進愛情公寓爆紅,如今怎樣了

談到《愛情公寓》這部火爆一時的歡樂喜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愛情公寓》中那個把曾小賢治得服服帖帖的女上司Lisa榕,現實中的她名叫榕榕,和劇中的形象也判若兩人。1981年出生在遼寧瀋陽的榕榕,畢業於上海戲劇學院,後來成為了上海東方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一名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