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
#花1.3萬買了2000平米的鄉下小院#
登上微博熱搜
一位博主發視頻稱
自己購入了一套2000平方米的農村別院
0首付0貸款0月供
和家人在院內修建了一條小路
還種上了西紅柿和甘藍
視頻截圖
網友們紛紛表示羨慕:“太值了吧!”“這是夢想中的家院”“我老了也回農村買上一片地,按自己想法開蓋”......
不過,也有網友質疑:“農村的宅基地不能買賣吧”“房子建在耕地上是不被允許的”。
該博主曾在評論區回復稱
實際上這套農家別院
購買的是使用權而非所有權
那麼
到農村買地買房是合法的嗎?
中央明確提出兩個“不允許”!
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不允許退休幹部到農村佔地建房”。宅基地的所有權歸農民集體,只有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能以戶為單位依法申請取得農村集體土地建住宅。2021年實施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也明確,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申請人必須是農村居民,要以戶為單位申請並符合法定程序。
來源:中國互聯網聯合闢謠平台
中國農業大學農業與農村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任大鵬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城鎮居民到農村購房購宅基地或者退休幹部到農村建房,會擠壓有限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資源,甚至會擠占農用地,威脅耕地紅線。城鎮居民、退休幹部等都不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取得宅基地於法無據。
這一規定的背後,既為保護耕地資源,更有保護農民根本權益的重大意義。早在2020年7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就聯合發布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明確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等。
自然資源部官網截圖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國家強調了兩個“不允許”和“八不準”,但並不意味着農村房屋和宅基地資源就無法與外部需求對接。
中央一號文件還提出,探索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的有效實現形式。
華東師範大學社會發展學院教授魏萬青提出,“通過對閑置農房的合規盤活利用,可以更好滿足有志願有情懷投身鄉村建設的返鄉入鄉人員的居住等需求。”
也有網友建議,若真心嚮往田園生活,可以選擇合法租賃,或參與鄉村振興項目,既安全又能實現夢想。
你會考慮租一套農家小院嗎?
歡迎在評論區聊聊~
(綜合來源:微博、中國互聯網聯合闢謠平台、新華社、中國新聞周刊、自然資源部網站)
(作者:讀特客戶端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