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家長在教育孩子方面不知道是該愛多還管多。愛孩子,怕他沒規矩;管孩子,怕他缺愛。其實,教育孩子,愛和規矩都要教給孩子!用愛的方式去給孩子立規則,孩子才能感受到規則是愛的一部分;用懲罰的方式去給孩子規則,孩子感受到的是恨,而不是規則。

生活中,“懲罰”已經成了很多家長最常用的殺手鐧了。的確很好用。也很省事。似乎身邊所有的家長都是這麼做的。但是這並不是最正確的選擇,這只是最無奈的選擇。孩子們對於懲罰的認知是敵意、仇恨、抗拒、罪惡感、沒有價值感、自憐。孩子在懲罰中,會把精力分散到如何報復家長上面,錯失了對自己不當行為的反悔以及思考修正錯誤的機會。不利於孩子發自內心地認識錯誤,改正錯誤。孩子們也會效仿,“以強欺弱”會成為他面對問題的處理方式。專家認為一個孩子應該經歷自己不當行為所帶來的自然後果,而不是受罰。所以懲罰並不是最正確的選擇,這裡有六個代替懲罰的方式,我們不妨試試看,效果可能會比懲罰好很多。

對於不太嚴重或者偶然性的問題,我們可以轉移孩子的注意力,把孩子對“問題”行為的注意力轉移到幫助家長做事或者有趣的事情上。當孩子隨便拿超市貨架的上的東西,我們可以從“你再亂拿看我怎麼揍你”變成“寶貝,來幫媽媽一起選選這些商品吧”,通過轉移孩子注意力的方式來阻止孩子繼續犯錯。

對於後果比較嚴重的問題,我們要明確表達強烈不同意的立場(但不攻擊孩子的人格),讓孩子了解問題本身的影響。並幫助孩子及時糾正。當孩子在人多的地方跑來跑去,我們可以將“你再這樣,晚上別想看電視”變成“你這樣不對,會撞到別人,也容易走丟,讓爸爸媽媽找不到你”,讓孩子意識到這個問題很嚴重。

對於問題不大,不是孩子主觀上的問題,我們要向孩子表示對於已經發生的錯誤不過分追究,只希望他以後注意。如果孩子把玩具弄丟了,我們不要去太過責備,這並不是孩子自願的事情,我們應該說:下次要好好保管自己的玩具哦!讓它和你一起回家好嗎?過度責備,只會讓孩子有更多的心理負擔。

對於可有選擇的問題,我們可以引導孩子去選擇正確的方式,不強迫,給予尊重。到當孩子在超市跑來跑去的時候,我們可以引導孩子好好走路或者坐在購物車裡面。並告訴孩子這樣亂跑,很容易毀壞超市的東西。

對於孩子的粗心導致的錯誤,我們要告訴孩子怎麼彌補和改正。當孩子喝了水後沒有把杯子蓋緊,而導致杯子倒了水撒了一地,我們要告訴孩子水沒喝完,要把蓋子蓋緊。要不然水撒在地上踩了上去會容易摔跤。

對於明知故犯,並屢教不改的行為,我們要讓那個孩子意識到嚴重性,並學會承擔問題的後果。例如,當孩子在路上故意踩在泥巴坑裡時,我們要讓孩子意識到問題很嚴重,並讓他們自己把鞋子洗乾淨。

愛孩子,是父母的本能;給孩子立規矩,是為了他在學習和生活中懂得更好的處理問題,這是我們的責任。規矩與愛的缺一不可,同時教給孩子愛與規矩才能成就孩子的美好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