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29日,希臘議會投票批准了移民與庇護部提交的法案,全面修訂之前的移民法,進一步闡明了有關發放非歐盟移民和無人陪伴兒童居留許可的規定,並納入了相關的歐盟指令 (2021/1883/EK)。
希臘移民和庇護部長米塔拉基斯在法案投票通過後表示,移民和庇護部制定了應對移民挑戰的有效程序,顧及到希臘經濟和社會的需求,並阻止非法移民,同時在立法時還考慮到了歐盟當前的趨勢和需求。
據悉,全面修訂之後的希臘移民法澄清了目前居留許可的類別,改變了邀請第三國公民到希臘工作以滿足希臘國內市場需求的程序,條款覆蓋永久和季節性的外勞。這部移民法還取消了對某些類別居留許可不得改變居住地點的禁令,以便使合法移民能更方便地到其它地區工作。
這部新的移民法還明確了在線申領工作和普通居留許可及更新時所需提交文件的規定。
對於無人陪伴的移民兒童成年後,希臘新的移民法規定基於兩個條件給予10年期居留許可(與當前的M2居留一樣),並可以進入勞動力市場:首先,他們必須在23歲之前已在希臘完成至少3年的學校教育。其次,他們已被專科或大學水平的學校或機構錄取。
目前,第三國公民申領希臘M2居留許可要求:在希臘出生或在23歲之前在希臘完成6年的學校教育;是希臘家庭成員,並且連續5年與希臘父母一起在希臘合法居住;在申請前已在希臘合法居住10年,並履行《希臘公民法》規定的某些義務。(王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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