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封建王朝時期,皇帝為了管理百姓,發明了很多可怕的刑罰,其中有一個懲罰方式叫“凌遲”,就是一刀一刀地,割盡罪犯身上的肉,把罪犯活活折磨死。
鋒利的東西不小心在人的皮膚上割破一道小口子,都得疼上老半天,而用刀割活人的肉,這種痛,想都不敢想象,更別說承受。那是生理與心理上的雙重摺磨。
人知道自己活不成,但求死又死不掉,比斬首、五馬分屍之類的酷刑,要殘忍太多了。
鐵血刑罰
明朝有個宦官叫劉瑾,犯了罪被判處凌遲之刑,劊子手割了他3357刀,整個行刑過程,持續了三天才算結束。
身上的肉割完後,還要剖腹,最後再斬首。劊子手需要練就多大的膽量,才能把這活幹完,實在是佩服。
凌遲之刑存在的歷史很長,從五代十國時期一直持續到清朝末年,才被光緒皇帝在維新變法時廢除,只保留了斬首的處罰。
凌遲需要割多少刀不確定,根據罪犯的量刑來看,犯的罪越重,割的刀數越多,割幾刀的有,割幾百刀的也有。不過,明朝是凌遲之刑最恐怖的時期,大概跟朱元璋的性格有關。
全靠一手一腳打下來的大明朝天下,朱元璋對朝野上下要求十分嚴格,他要靠嚴厲的手段來控制朝中大臣,絕對不允許大臣們有不軌之心。於是,朱元璋開始殘殺功臣,上萬人死在他的鐵血政策下。
朱元璋嫉惡如仇,凡是犯了罪的人,他必將嚴懲不貸,不管這人對明朝有多大的功勞。
比如他的開國大將藍玉,就因為被人告謀反罪,朱元璋為了給他的皇太孫朱允炆樹立威信,將藍玉處了剝皮的刑罰。
這時期,凌遲已經從割上百到發展到了上千刀。有了朱元璋這個太祖皇帝定的刑罰在前,明朝後來的皇帝便有過之而無不及。
擾亂朝綱的宦官
明朝有個很大缺點——重用宦官,這些宦官手中權力大了之後,便開始干涉朝政,甚至權傾朝野。皇帝既要用他們,又要防止其權力過大,威脅到皇權。
劉瑾權勢滔天的時候,官位高至司禮監掌印太監。正德年間,朝中有八個位高權重的太監,並稱八虎,而劉瑾則為這八虎之首。
劉瑾在上一朝皇帝在位時,曾犯過罪,後面得到赦免,派去伺候太子朱厚照。朱厚照登基後,自然給他的貼身太監安排好的官職。劉瑾很會哄皇帝開心,經常找些珍貴的飛禽走獸來博明武宗一笑。
如此,劉瑾在宮裡的地位越來越高,為了斂財,他甚至教明武宗向監軍的宦官收錢,美其名曰“承包費”。搶奪百姓土地、財務等等不義之舉,更是數不清。
朝中大臣們見八虎太監蠱惑聖上,紛紛上書進諫。可明武宗並不放在心上,這可急壞了一班忠良。
商量之後,朝臣們想出一個辦法,利用皇帝對星象的深信不疑,來拿劉瑾說事,說他和那幾個太監的所作所為已經觸怒了上天,連星象都變動了,明武宗慌了,這才重視起來。
趁熱打鐵,朝臣們接連上書請求皇帝誅殺宦官劉瑾,可劉瑾利用明武宗多年來對他的寵信。假意跑到皇帝跟前痛哭流涕,明武宗又心軟了,再次相信劉瑾是受人陷害。
結果,劉瑾沒事,無辜的大臣被追殺。這下,劉瑾更膨脹了,不僅大肆貪污,竟然還敢假傳聖旨,將反對他的官員投入大牢。想彈劾劉瑾的人,都被嚇住了,不敢再輕易去明武宗面前告狀。
誅殺奸佞
可是,多行不義必自斃,劉瑾最終一定會為他的不法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
1510年,有個太監終於向明武宗,呈遞了關於劉瑾的十七大罪狀。明武宗震驚,派人審問劉瑾,在內閣首輔李東陽的努力下,明武宗下定了殺劉瑾的決心。
他不敢相信被他寵信多年的宦官,犯下了這麼多罪,親自帶人去劉瑾家抄家。
一番徹查後,明武宗找到上百萬兩的金銀,還有很多以下犯上的東西,並且他還驚訝地發現劉瑾經常拿在手中的扇子中藏着匕首。這意味着,劉瑾隨時準備弒君。
再也拿不出借口為自己辯駁,劉瑾被判了凌遲處死。此時明武宗恨他入骨,命令割他三千多刀。
但劉瑾不是明朝被凌遲的唯一例子,明末抗金名將袁崇煥,也是被人誣告謀反,結果被明英宗凌遲處死。一代忠良大將,就這麼凄慘地死去,只剩一副血淋淋的骨架。
清朝取明朝而代之後,延續舊制,刑罰上也繼續使用明朝傳下來的處罰方式,幸好隨着思想的進步與開放,這些殘酷的刑法都被廢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