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瀋陽新民市歷史沿革

  新民縣之名源於清初(後金)的新民屯。據《滿洲地名考》記載,此地原居民很少,清乾隆初年招來了許多新的移民於此地進行開墾,遂成村落,俗稱新民屯,建置縣治時便以新民命名。崇禎十四年(1641年)和順治八年(1651年)相繼從山東、河北兩次移撥大批災民來東北墾荒。當時漢民被稱為“民人”,先來 “民人”的落腳點便稱“民屯”。現在東郊公社“民屯”就是這樣形成的。以後在遼河東以集居的漢族多少分大、小“民屯”。不久又有部分漢族遷至今新民鎮落戶,為區別“民屯”,扶取新民屯之稱,新民縣是襲用駐地的專稱而得名。

  新民縣戰國時為燕地。秦屬遼東郡。兩漢時屬幽州遼東郁。魏晉時,西部屬遼東郡,東部屬玄莢郡,境內設望平縣(今安平堡南大古城子)。隋時東北部屬遼東郡,西部屬燕郡。唐時西部屬營州,東部屬安東都護府。遼為遼州之地,屬遼濱縣。金、元時隸瀋州及廣寧府。明屬瀋陽中衛、廣寧衛。清初屬廣寧、承德兩縣。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設巨流河巡檢。乾隆初年巡檢移駐新民屯,是新民名稱之始。嘉慶十三年析承德西境、廣寧東北境轄地為新民廳。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升為新民府,將府境東南、西南之滿都戶、西佛牛錄、八角台、沙嶺各村屯劃為遼中縣。不久又以八角台置台安縣,沙嶺改立盤山廳。同年新設法庫廳,縣邊界以小塔子舊塔基為界標,塔北歸法庫,塔南歸新民。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隸屬奉天省。民國元年(1912年)改府為縣,隸屬遼寧省。1931年日本帝國主義侵佔期間,仍為新民縣,隸屬奉天省。1945年以後,新民縣曾一度被國民黨佔領。

  1948年12月29日建立新民縣人民政府,屬遼北省。1949年4月劃歸遼西省管轄。1954年8月遼東、遼西兩省合併,為遼寧省管轄。1993年6月14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新民縣,設立新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