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爺得罪李衛福禍難料,誰知李衛不但不記仇,還舉薦他做了知縣

李衛大字不識一個,能成為雍正帝的寵臣,自然也不是沒有道理的。根據史料的記載,李衛自捐納入仕以後,為官很有特點。他不畏權貴,秉公執法,尤其是升任封疆大吏後,辦差實心,在整治地方治安方面很有一套。

不過作為雍正帝的心腹寵臣,李衛也不是沒有缺點,他仗着雍正的寵信,多少還是有點趾高氣揚,有時也會幹一些出格的事情來。

雍正十年,李衛以署理刑部尚書的身份,出任直隸總督,這是他仕途最得意的一段時期,所以有點不知自己姓什麼的飄飄然之感。雖然他此時已是疆臣之首,可是時至今日,他的祖上依然沒有得到雍正的封賞。為此,他做了一件荒唐事。

一天,李衛在大堂上叫身邊的一位師爺給他起草一份奏摺,請求皇上把祖上五代都追封為官,這個師爺是直隸總督署中的書啟師爺,名字叫田芳,專門為李衛起草各類奏摺。

按照大清封贈制度,凡官居一品者按例可以追封祖上官職,不過朝廷有定製,最多只能追封三代。所以李衛讓田芳起草奏摺,讓皇上追封他祖上五代為官的這一要求是不符合朝廷禮制的,皇上不僅不會同意,可能還要受到訓斥。

李衛也不是不知道這個規定,他無非就是認為自己是皇上的寵臣,皇上指不定就給了他這個恩典。然而,田芳一聽覺得此事不妥,說國家封典上有明文規定,追封只限三代,沒有五代之說。

李衛不耐煩地說,我讓你寫就就寫,哪來這麼多的廢話。田芳又回答說:“這是國家定製,越制之事小人不敢奉命。”

李衛說這番話的時候是在大堂上,旁邊還有不少的官員,田芳如此回答多少有點讓他下不來台,所以便要發一發總督大人的威,破口大罵田芳:“你這狗娘養的,竟敢頂撞我,我叫你寫就就寫,什麼定製,什麼規章,老子就是規章定製。”

田芳屬於李衛的幕賓,並非是屬下,兩者之間屬於僱傭關係。他一聽李衛當堂罵他是“狗娘養的”,一時情緒激動,把筆往桌上一扔,大有士可殺不可辱的勁頭,站起來就朝着李衛大吼道:“大人無非就是仰仗皇上的寵信,竟敢置國家法度於不顧,反辱沒小人高堂,罵我是狗娘養的。請問大人,你身為人子,為了光耀門楣,請封三代尚嫌不足,還命我越製為你請封五代,小人心中着實不服。”

田芳這番話把在場的其他官員嚇得不輕,誰不知道總督大人不通文墨,遇到不順心的事那可是什麼難聽的話都能說出來的,就是一時衝動,挨上一百板子也不是沒有可能。所以大家都為田芳捏了一把汗。

李衛此前做過江蘇巡撫、浙江巡撫,現在又是直隸總督,不管在哪裡還沒有見過哪個下屬敢如此頂撞自己的,沒想到一個小小的師爺竟然把他給鎮住了,搞得他一時答不上話來。

李衛看自己沒法下台,緩和了一下語氣說:“就算我錯,我畢竟是總督,你是下吏,你敢不服嗎?”田芳說:“你是總督不假,即便把我立斃杖下,我也沒有話說。但我說得這些話,都是為您考慮,為什麼大人自己理屈,而我理壯還是說服不了大人呢?難道說我服從大人是本分,而大人尊重皇上之法,就不是本分了嗎?”

田芳說完這番話,也不顧李衛如何作答,便拂袖離開了大堂。李衛一看這場面不好收拾,看着眾人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坐在大堂上呆了好半天才醒過神來。堂下的官員們見到這個場面,也插不上話,紛紛告退。

田芳回去以後,知道這次攤上大事情了,捲鋪蓋走人那是最好的結果,搞不好要受上一番大罪。回想之前說過的話,田芳覺得自己好像也有點過火了,不該把事情做絕,多少要給總督大人留點顏面,畢竟作為師爺,總不能讓幕主下不來台不是。可事到如今,也只能聽天由命了。

正當田芳進退兩難之時,李衛派人來請他到總督署議事,田芳心想這次恐怕是躲不過去了,只好硬着頭皮來到總督署,是生是死任憑處置吧。

不料,田芳剛進總督署大門,便遠遠看見李衛笑臉相迎,他走近前來握住了田芳的手,一同進入了花廳,還讓田芳坐下說話。田芳看李衛如此禮遇,知道這次算是撞了大運,便站起來一再給李衛賠罪,說自己不該頂撞大人。

李衛也安慰田芳說,先生的話說得在理,使我茅塞頓開,你走之後我冷靜地想了一想,覺得你說的話有道理,是我李衛之過,是我罔顧國家法度,幸好你沒有聽我的話,不然的話肯定要被皇上訓斥一番。

自從這件事發生以後,李衛對田芳另眼相看十分器重,總督署中所有的重大的事務,李衛都會請教田芳。後來,李衛還自掏腰包給田芳捐了一個縣丞,並在雍正帝面前舉薦了田芳。

田芳不久便獲得了富平縣縣丞的實職,一年後又順利升任陝西鳳翔縣知縣。還別說,田芳自入仕以後,為官清廉造福地方,在李衛的提攜下,一直做到了知府。而李衛與田芳的這段故事,在當時也被官場傳為佳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