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陳弗也
編輯 | 楊布丁
出品 | 稜鏡·騰訊小滿工作室
中國前首富、恆大董事局主席許家印首次成為“被執行人”。
5月12日晚,中國恆大(03333.hk)發布公告,稱收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內容涉及深圳國際仲裁院做出的一份仲裁裁決,而這份裁決與6年前恆大重組深深房(000029.sz)的事情有關。
申請執行者是和信恆聚(深圳)投資控股中心(以下簡稱“和信聚恆”),公告稱,該公司在2016年12月與2020年11月與被執行人簽訂了增資協議,向恆大地產增資50億人民幣,獲得約1.6%的股權。
當時,恆大為了重組深深房正在進行融資。由於重組最終失敗,和信恆聚要求被執行人回購股權,並支付分紅、違約金、律師費等,共計60.61億元。
同樣被列為被執行人的還有中國恆大及其附屬公司廣州凱隆置業有限公司,這些公司曾經多次成為“被執行人”。
根據此前的公告,截至2021年底,中國恆大的總資產為16990億人民幣,但總負債達到18980億元,股本總額為負1990億元,已經資不抵債。
不過,自恆大債務危機爆發以來,許家印很少被牽涉到具體的債務糾紛中,此次成為被執行人,尚屬首次。如果此次仲裁未能妥善解決,許家印很可能登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從而成為一名“老賴”。
來自許家印的“個人承諾”
在對深深房的重組中,中國恆大先後共獲得了1300億的戰略融資,和信恆聚則是首批戰略投資者。
2017年1月,中國恆大發布公告,他們於2016年底與中信聚恆(深圳)投資控股中心(為和信恆聚的前身)、廣田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華建控股有限公司、山東高速等8家公司簽訂增資協議,這8家公司共出資300億元。
此後,中國恆大又先後獲得1000億元的戰略投資,投資者包括蘇寧、正威集團等知名企業。
根據公告,如果與深深房的重組未能在指定日期完成,投資者則有權要求回購他們的股權。
2017年6月,中國恆大修訂了對戰略投資者的回購協議,增加了一條至關重要的內容:投資者有權要求許家印代替凱隆置業回購投資者持有的恆大地產股權。
一家戰略投資者的負責人曾向作者介紹,這1300億元的戰略投資實際上就是“明股實債”,之所以採取這樣的方式是因為當時恆大的負債率已經很高,如果再增加1300億元的債務,恆大的負債率將會大幅度提高。
該負責人還表示,企業在出現債務危機後,老闆之所以很少被牽涉到具體債務中,是因為企業在融資、借款時,通過多層防火牆的設置,使得老闆往往不是直接責任人。但是,如果老闆在一些文件上簽字或者對有關債務做出承諾,則很有可能被牽涉進去。
根據以上協議,在這1300億元的戰略投資者中,許家印扮演了“擔保人”的角色,他也就成為了“被執行人”。
工商資料顯示,和信恆聚由中信集團100%持股,中信旗下的信託、銀行曾經都是恆大的“大金主”,如今則是恆大的“大債主”。早在2017年初,中信銀行就與恆大集團達成一個“千億+”的合作協議,中信銀行也一度被稱為恆大最大的“金主”。
恆大債務危機爆發後,中信開始處理恆大的資產,以回籠資金。
比如,位於香港灣仔的恆大中心,正在被中信銀行處置。此前,恆大以這棟寫字樓做抵押,獲得了76億港元的貸款,貸款方正是中信銀行牽頭的財團。
1300億戰投“警報”再來襲?
在恆大的債務危機中,這1300億的戰投曾是被拉響的第一聲“警報”。
2020年9月,一封《恆大集團關於懇請支持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的情況報告》在網上引爆,也使恆大的債務黑洞首次呈現在公眾面前。《報告》頗有“威脅”意味地寫道:如果重組未能如期完成,恆大地產將會資金鏈斷裂,進而引發金融系統性風險。
不過,恆大集團很快便發布“嚴正聲明”,聲稱相關文件和截圖是憑空捏造,純屬誹謗,並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當年9月、11月,恆大也先後發布公告,披露了1300億戰略投資的處理情況,外界一度以為這聲“警報”已經被解除,但現在來看,或許並非如此。
根據公告,在這1300億的戰略投資中,有1257億元的投資者已經簽訂補充協議,他們投資將會轉換成恆大地產的普通股,剩餘43億的投資,將由中國恆大以現金方式進行回購。
而在1257億的投資中,共863億元的戰略投資者將會繼續持有此前的股權,200億元的股權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接手,100億元的股權由廣州市城投投資有限公司接手,94億元的股權則由深業集團及其他原戰略投資者繼續持有。
根據公開資料,山東高速在戰略投資中曾經投入了200億元,深圳人才安居集團接手的便是這筆投資,山東高速陸續回收了部分本金和收益。
和信恆聚此次“發難”,意味着當時選擇繼續持有股權的投資者都有可能通過訴訟、仲裁的方式,要求許家印回收股權,而這筆投資的本金就高達863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天眼查信息,今年3月27日,中國恆大集團、廣州市凱隆置業有限公司曾經共同被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法院同樣是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涉及的仲裁機構也是深圳國際仲裁院,執行金額則是60.54億元。
這起執行案件的申請人是否就是和信恆聚或者其他戰略投資者,目前也未能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