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族的存在在歷史上是一個未解之謎,但是在中國歷史上卻發生了駭人聽聞的吃人事件,中國雖然是有五千年悠久文明的“禮儀之邦”,但在歷史上也曾發生過令人現在讀來毛骨悚然的野蠻血腥的“人吃人”慘劇!
不知道是否有人聽說過“兩腳羊”一詞?“兩腳羊”指的不是羊,而是指被當作食物吃的人。北宋滅亡後,北方的老百姓在逃亡江南的途中曾因缺糧而自相殘殺,女人的肉被稱為“兩腳羊”,小孩的肉被稱為“和骨爛”。
《本草綱目·人一·人肉》中記載:“古今亂兵食人肉,謂之想肉,或謂之兩腳羊。此乃盜賊之無人性者,不足誅矣。”魯迅在《准風月談·抄靶子》也提到了“兩腳羊”:“黃巢造反,以人為糧,但若說他吃人,是不對的,他所吃的物食,叫作‘兩腳羊’。”
《晉書·石虎傳》記載,石虎荒酒淫色,驕恣無道,經常在夜間出沒於宮臣家中,淫其妻妾。“妝飾宮人美淑者,斬首洗血,置於盤上,傳共視之。又內諸比丘尼有姿色者,與其交褻而殺之,合牛羊肉煮而食之,亦賜左右,欲以識其味也。”比丘尼,即尼姑。石虎將尼姑姦淫之後把她們殺掉,放上牛羊肉與尼姑的屍體一起煮了吃,還把人肉賞賜給群臣,美名曰“欲以識其味也”
《舊唐書》記載,僖宗中和三年,黃巢在攻打陳州時,曾把捉來的俘虜當作糧食,一天之中被殺害的人以千百計。“賊有舂磨砦,為巨碓數百,生納人於臼碎之,合骨而食”。竟然野蠻殘忍到把人放到舂磨砦碾碎連着骨頭一起吃!
元末陶宗儀所著的《南村輟耕錄》里說,“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軍嗜食人,以小兒為上,……或使坐兩缸間,外逼以火。或於鐵架上生炙。或縛其手足,先用沸湯澆潑,卻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夾袋中,入巨鍋活煮。或男子止斷其雙腿,婦女則特剜其兩乳,酷毒萬狀,不可具言”。這段近似於白話文的描述讀來真是令人心頭陣陣發寒。
戰亂能致使“人吃人”,災荒亦如此。
1929年,甘肅大旱。傳教士馬永強在《近代甘肅災荒備忘錄》中記載:“居民絕食或缺種子已達百分之八十,故多以嬰兒烹食充饑。各縣兒童不敢出門。”
930年《大公報》有一則通訊稱:“饑民初則偷竊死屍,繼則公然臠割,終則以嬰兒、婦女的腿臂做臘肉,家居供食品,出外作乾糧。各出稅局翻檢行李,常有人腿裹其中。”若是官兵問起來,饑民們就會說:“這是我家孩子的肢體,如果我不吃,也會被別人吃。”
看過電影《1942》的人想必對河南那場大災荒還記憶猶新。《河南文史資料》對此事有記載稱,鄭州有成群的乞丐掘食死屍,馬水道夫婦,親自動手煮食了他們的親生女兒香菊。
周俊旗編著的《民國舊事》(1928—1931)記錄了一件駭人聽聞之事:甘肅隆德縣—村有三戶人家,丈夫都外出逃荒去了,三家的妻子結伴行乞維生,但仍然快要餓死,於是她們偷偷抱走別人家的小孩,把他們切碎煮熟來吃,等被別人發現,窯中堆積了30多個小孩的屍骨。
席會芬、郭彥森主編的《百年大災荒》中有這麼一則記載,陝西三原縣一婦女帶着3歲的兒子逃荒,夜裡住在一戶農家中,第二天早晨發現兒子不見了,她四處尋找,在廚房裡聞到了肉香味,打開還在冒熱氣的蒸籠,竟然發現自己的兒子坐在籠中,已經被蒸多時,慘不忍睹。
不過,現在生活與過去相比要富足的多,那種野蠻血腥的“人吃人”慘劇想必不會再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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