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儲備系統(簡稱美聯儲)是美國的中央銀行體系,依據美國國會通過的1913年《聯邦儲備法案》而創設,以避免再度發生類似1907年的銀行危機。整個系統包括聯邦儲備委員會、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聯邦儲備銀行、三千家會員銀行及3個諮詢委員會(Advisory Councils)。總部位於華盛頓特區埃克斯大樓。

歷史
美國最早具有中央銀行職能的機構是1791年批准的美國第一銀行和美國第二銀行。1837年至1862年間的自由銀行時代美國並沒有正式的中央銀行,而自1862年至1913年間,一個私營的國家銀行系統(J.P.摩根公司)行使著這項功能。美聯儲是由美國國會在通過歐文-格拉斯法案(Owen-Glass Act,又稱聯邦儲備法案)的基礎上建立的,由伍德羅·威爾遜總統於1913年12月23日簽字。

美國第一銀行
1791-1811年-財政部部長亞歷山大·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向國會提交了一份雄心勃勃的計劃,概述他關於設立國家銀行的想法,所有的依據來自於英格蘭銀行,他認為美國版銀行可以發行紙幣,協助保管公共資金,作為政府代理人提供商業交易,包括協助政府收取的稅款以及償還政府債務。

托馬斯·傑斐遜(Thomas Jefferson)擔心此舉會造成政府壟斷,使得國家更傾向於金融家和商人而非農業種植園主和家庭農民。設立這樣的機構與托馬斯·傑斐遜所倡導的美國應是以農業社會為主而非以銀行,商業,工業為基礎的社會產生了理念的衝突。經過長時間在參議院和眾議院的激烈辯論,漢密爾頓的法案在1791年2月由喬治·華盛頓總統簽署實施。註冊資本金1000萬美元,其中200萬美元歸聯邦政府持有,800萬美元歸私人投資者持有。
美國第二銀行
1816-1841年-與英國的戰爭破壞了美國的對外貿易。英國利用其強大的海軍,封鎖了美國的對外海域,導致美國出口商出海受阻漁民捕魚受到威脅,相應聯邦政府收入持續下跌,到了1815年美國已經負債纍纍,大量的待償還戰爭債務考驗着這個國家的領導者。此時(1814年1月)國會收到了150名紐約商人的請願書呼籲設立國家第二銀行,但是反對聲量依然很高。到了1814年4月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總統的態度開始發生了微妙的變化,他承認確實有必要設立一間新的銀行來應對與英國的戰爭。但是與英國的和平談判促使詹姆斯·麥迪遜撤回了之前設立新銀行的言論。

1815年聯邦政府與英國達成了和平協議,國會否決了設立新銀行的決議。然而政府的經濟狀況卻持續惡化,許多州立的特許銀行因無法贖回其票據,迫使麥迪遜和他的顧問相信更加強大的貨幣重要性。亞歷山大·J·達拉斯在其年度報告中再次呼籲設立一間新的國家銀行,經過激烈的辯論後,麥迪遜總統終於在1816年4月簽署了一項法案,同意設立國家第二銀行。第二銀行的註冊資本金是3500萬美元,需要說明的是在全美20個城市開始銷售股票,三周後仍然有300萬美元的股票無人購買,因此費城的銀行家斯蒂芬·吉拉德將其剩餘的全部買下。 關於設立國家第二銀行起到關鍵作用的有6個人,他們分別是金融家約翰·雅各布·阿斯特,David Parish,斯蒂芬·吉拉德和雅各布·巴克;亞歷山大·J·達拉斯(之後他成為美國財政部長)和南卡羅來納州眾議員John C. Calhoun。
淘金時代的銀行危機
1863–1913年-19世紀末美國銀行業發展快速,但同時危機時刻伴隨着這些銀行業。此時的紐約已經成為了美國的金融中心,在1863年-1913年這段時間內曼哈頓發生了多達8次銀行業危機,危機開始初期還只是在紐約及其周邊城市和州,之後迅速蔓延全美。1886年地區性的銀行危機在伊利諾伊州,明尼蘇達州和威斯康星州等中西部州持續爆發,1903年賓夕法尼亞州和馬里蘭州等中部地區州也相繼爆發銀行業危機,這次危機不僅造成了大量的銀行業出現擠兌同時也破壞了國家銀行和支付系統。隨着恐慌性危機的加劇,最終金融和聯邦政府的政治領袖們開始考慮改革貨幣體系並設立美聯儲。

銀行業危機最初始於對鐵路的過度投資。19世紀美國鐵路業發展迅速,許多項目的早期投資者都獲得了高額的回報。隨着淘金時代的來臨,對鐵路的高投資率仍然在加劇,但是新項目的需求顯然已經超過了對產能的需求,因此鐵路投資的回報率開始急劇下降。到了1873年5月-9月,奧地利維也納股市崩盤,促使歐洲的投資者撤回了所有對美國證券(尤其是鐵路債券)的持有量。隨着歐洲人的撤資壓低了市場,降低了股票和債券的價值,並導致鐵路公司融資遇到了困難,沒有現金來支付運營和再融資,許多鐵路公司因此破產,這場危機迫使著名的商業銀行Jay Cooke and CO破產。在全國範圍內至少有100多家銀行破產。1893年的銀行業危機是美國歷史上最嚴重的危機之一,危機始於美國國內銀行業。
1907年全球金融危機
1907年-全球第一次金融危機,直接促使後來聯邦政府建立了美聯儲體系,促使貨幣改革。Moen與Tallman認為1907年的金融危機從根本上改變了紐約票據交易所與中央銀行對票據交易價值的認知,因為金融危機所帶來的恐慌主要發生在信託公司與其他機構。紐約的信託公司是州立的中介機構,與銀行存在競爭關係,主要是爭奪客戶存款。但是信託不是支付系統的核心部分,與銀行相比支票的結算量相對比較低。結果就是他們持有的現金儲備比較低,約為5%,而國家銀行現金儲備為25%,由於信託公司存款賬戶需要現金,因此信託與銀行一樣受到了存款衝擊。 當我們回頭檢視1907年的金融危機會發現1907年的危機與2007-2009年的金融危機有許多相似之處,兩種危機都始於紐約的金融機構和市場,並且都影響到了美國和世界其他地區的經濟。

1907年的信託公司就類似2007-2009年金融危機的影子銀行角色。危機期間短期的貸款主要來自一些影子銀行(對沖基金和貨幣市場共同基金),同時為其他影子銀行(投資銀行)提供資金。作為回購協議的主要流動性資金提供者,這些影子銀行實際扮演的是“存款人”角色,為貸款提供資金,使得投資銀行可以為證券市場再融資,就像信託公司的無抵押貸款(透支)准許經紀人購買股票一樣。信託和影子銀行都面臨著存款人擠兌的風險,因此當危機出現後,不得不撤回短期信貸市場的貸款資金。
2008年對貝爾斯登(Bear Stearns)的救助遭到了影子銀行和放貸機構的擠兌,隨後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用美聯儲(Fed)的貸款收購了貝爾斯登。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於2008年9月破產,而尼克爾博克信託(Knickerbocker Trust)於1907年10月停權。儘管如此,尼克爾博克信託和雷曼兄弟還是有着顯著的不同點,尼克爾博克信託當時處於停權狀態,而雷曼兄弟則失敗了。尼克爾博克透過“暫時關閉”阻止了存款人取得存款,在之後240萬美元注入尼克爾博克後,他於1908年3月重新開放。相比之下,雷曼兄弟的剩餘產品則被世界各地的多家公司機構收購,雷曼兄弟的客戶需要等待6年才能拿到收款,而雷曼的債權人凈損失並未計入。

信託公司發生的“恐慌性危機”預示着整個金融系統恐慌危機的開始。在危機開始階段,公眾試圖提高持有更多比例的流動資產作為補充而不是作為存款,從而迫使中介等機構之間發生“信貸緊縮”。1907年的恐慌性危機發生促使聯邦政府之後建立了美聯儲體系,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或者證券交易委員會,這些機構旨在為銀行和金融市場帶來穩定性。在這些機構出現之前,《國家銀行法》規定指導銀行的日常管理包括監管,特別是規模大的聯繫最緊密的銀行。然而,該法案並沒有對一旦出現恐慌性危機導致大規模存款被提取提供任何指導建議。因此加大對早期的危機 研究可以有效地洞悉金融危機的原理,以便可以預防和避免危機。
本·伯南克(Ben Bernanke)在斯坦福大學擔任教授期間,發表過一篇關於信貸危機與實際經濟結果之間聯繫的開創性論文。有關這一重要的研究主題一直存在着一定的爭議。從對比1907年與2008年金融危機得出一個教訓,短期信貸市場出現波動後可能是恐慌性危機最開始的催化劑。1907年的危機產生了之後很多實際的影響,比如1908年的工業產值下降了17%,實際國民生產總值下降了12%,僅次於大蕭條時期所帶來的嚴重性和破壞性。但是與大蕭條所不同的是,實體行業在1908年之後就迅速恢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