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認為,妓家始於東周,該行業的“祖師爺”是管仲。筆者認為,在東周以前也有許多從事皮肉生意的女人,只不過這種行業在東周規範化、國有化,所以後人才會認為春秋齊國是妓家的發源地。
雖然從嚴格意義上來說,管仲算不上妓家的始祖,但他卻是個偉大的經濟學家。為了增加齊國的財政收入,管仲建議齊王在宮中開設“內閭”,一次性解決了七百多名妓女的就業問題,且讓這一群體受到國家政策的保護。雖然“官方妓院”並不符合現代人的思想價值觀,但在那個思想尚不開化的年代,管仲開設的“內閭”有效地解決了齊國的經濟問題。
其實不只是現代人對管仲的“內閭”嗤之以鼻,當時上至士大夫下至販夫走卒,不少齊國百姓都抵觸管仲開設官方妓院這件事。《東周策》中提到:
“齊桓公宮中七市,內閭七百,國人非之。”
雖說齊國並不是妓女的發源地,但世界上最早“禁娼”的聲音便是從這裡傳出的。
不過,雖然當時這件事在齊國掀起軒然大波,但根本沒起到什麼作用,齊國的娼妓行反倒蓬勃發展,促進了國家經濟。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估計是因為當時滿嘴喊着“禁娼”的士大夫們,下班後就鑽進了“內閭”,所謂“禁娼”不過是雷聲大雨點小罷了。
到了秦漢以後,管仲的制度被保留下來,並演變成更加完善的“樂戶制”及“官妓制”,老百姓們上行下效,民間亦出現了“青樓文化”。雖說“青樓”這個話題有些曖昧,但我們無法否認這就是古代民俗文化的一部分。
唐朝時期,朝廷開設了許多國有妓院,朝廷的大臣們經常在下班後結伴支持“國企發展”,跑到妓院中放鬆身心。為了犒勞文武百官,朝廷還出台了一系列優惠政策,甚至會為官員報銷嫖資。
活在長安的老百姓,每天都會看到這樣的場面,街市上每隔一段路就會出現妓院,每到晚上整個長安城歌舞昇平。不同於現代人聞“妓”色變,在唐朝嫖妓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反而是一種風雅之舉。達官顯貴與文人墨客們流連於煙花之地,毫不避諱,就像我們逛夜店一樣。
其實我們也沒必要將古代嫖客想得特別齷齪,他們去妓院的目的並不單單是發泄性慾。唐朝妓院中有許多娛樂項目,包括琴棋書畫、吟詩作對、舞蹈、雜耍等。氣氛也並不是現代人想象的那般烏煙瘴氣,比較清雅。
相傳,唐朝的大臣歐陽詹愛上了一名風塵女子。可惜紅顏薄命,兩人相處沒多久女子便染病離世了。歐陽詹聽說這件事後,請假來到妓院,趴在情人的棺材上失聲痛哭,後來乾脆自殺為其殉情。
讓人意外的是,歐陽詹的行為非但沒有受到當時的輿論譴責,還得到不少士大夫的理解,當時人們都說歐陽詹是個重情重義的傢伙。從這就能看出,當時的老百姓對官員嫖妓這件事早已司空見慣,而嫖妓這一行為也不會被視作道德品質敗壞。
不過,唐朝人之所以會對妓家如此寬容,完全是因為唐朝相對開放的風氣所致。到了宋朝,情況就大不相同了。隨着時間的推移,宋人的思想越來越保守,特別是在民間,勞苦大眾對“嫖妓”這種破壞家庭和諧的行為深惡痛疾。於是,宋朝初期民間掀起了一陣“道德禁娼”的熱潮,老百姓不再包容妓女和嫖客。
不過,娼妓行畢竟經過了幾百年的發展,僅靠“道德禁娼”,顯然是於事無補的。宋朝時期的妓家五花八門,從官妓、營妓、家妓到私人形式的暗娼應有盡有,從事這一職業的,有敵國的俘虜、喪偶的寡婦、罪人家的女眷以及單純為了賺錢的賣身女。當時宋朝禁娼的力度不足,是很容易理解的,若取締了這一行業,這些女人將面臨失業的風險。
不過,朝廷命令禁止了“逼良為娼”這種情況,從准入機制上防止民風敗壞。此外,宋朝統治者針對性消費者的性消費行為也做出了一定限制,主要是為了防止肩負社會責任的官員因嫖妓影響公職。宋仁宗登基後,頒布了這樣的禁令:負責刑獄的官員禁止出入妓院,這是為了防止執法人員因嫖妓耽誤執法工作,或遭人利用。
宋神宗上台後,擴大了禁令的範圍,不只是刑獄人員,監察官員也被收錄入禁令中。不過,為了防止這群被“區別對待”的官員不滿,宋神宗網開一面,允許他們在一年中可以“放鬆”一天。宋神宗生日那天,禁止監司嫖妓的禁令會臨時解除。因此,每到這一天,監司人員便會成群結隊地出入風月場所,將他們這一年的積鬱全部發泄出去。
時人用一首詩描繪了那一天的場景,是為:
“三月正當三十日,風光別我苦吟身。
共君今夜不須睡,未到曉鍾猶是春。”
到了明朝,朝廷“禁娼”的力度越來越放鬆。開國皇帝朱元璋不但不認為嫖妓是一種道德風氣敗壞的表現,反而大力提倡。為了增加國庫收入,朱元璋在秦淮河附近開設了十多家妓院。
起初,來秦淮河畔上班的妓女很少,為此朱元璋還從各地搜羅了不少“經驗豐富”的女人,將她們安排到崗位上。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朱元璋的初衷與東周時期的管仲差不多。明初經濟蕭條,國庫緊張,朱元璋必須找到一種方式帶動“內需”。由於朝廷大力提倡,官員們帶頭消費,所以娼妓業的發展在明初迎來了巔峰。不但當時達官顯貴的宴會中會出現妓女的身影,連官員的日常應酬也可以在妓院進行。
不過,雖說妓院讓國庫充盈了,但妓院也帶來了種種負面影響。明初的官設妓院破壞了多少家庭,釀成多少人間悲劇,我們不得而知,只知道當時民間“禁娼”的呼聲越來越強烈。朱瞻基登基之前,就看到了官妓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因此,朱瞻基上台後,立即下旨取締了官妓,並明令禁止官員嫖妓。可惜的是,朱瞻基將重點全部放在官妓上,對私妓的取締力度不足。
朱瞻基的禁娼政策出台後,土豪鄉紳們立即拿出了對策,他們在家中養起了家妓,巧妙地打了朝廷“禁娼”的擦邊球。隨着官妓被取締,各地出現了許多失去生計的妓女,為了活下去,她們不得不開設暗娼。因此,朱瞻基雖然下旨“禁娼”,但妓家並沒有滅絕,只是以更隱蔽的方式存在着。
朱瞻基駕崩後,後來的明朝統治者再次放鬆了對娼妓的限制。明末清初,秦淮河畔盛況空前,遠勝於明初。不但秦淮河兩岸坐落着一排排妓院,連河中都飄着數不清的畫舫。清人所著的《板橋雜記》,其實就是一本官員、學生、文人的嫖娼記錄,其中記載的“秦淮八艷”則是秦淮河畔最搶手的八名妓女。
從上述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出,歷代統治者對妓家的限制多停留在口頭上,並沒有出台相應的刑法,因此娼妓業的發展從未停步。
不過,到了清朝,妓家的日子便不再好過了。
康熙上台後,先後多次重申“禁娼”,並頒布明文規定:
“夥眾開窯誘取婦人子女,為首照光棍例斬決,為從發黑龍江等處給披甲人為奴。”
嘉慶登基後,進一步加強了處罰力度:
“京城內外拿獲窩娼至開設軟棚,日月經久之犯,除本犯照例治罪外,其租給房屋房主,初犯杖八十,徒一月……”
其實,歷朝歷代的統治者都在研究“禁娼”這個問題,有不少皇帝都將其付諸實踐。不過,只有清朝皇帝算是“動了真格”,將“道德禁娼”變為“法律禁娼”。饒是康熙、嘉慶頒布了更加完善的限令,但“禁娼”的效果始終差強人意。
清朝時期的官僚體制存在缺陷,因此不少私娼都與地方官有所往來。這些私娼的消息十分靈通,每次朝廷加大力度“掃黃”時,他們總能第一時間收到風聲,“集體消失”。因此,《揚州鼓吹詞》的開篇中出現了這樣的情節:
“一逢禁令,轍生死逃亡,不知所之......”
由此可見,清朝皇帝提出的“禁娼”制度並不完善,很容易被私娼鑽空子。在清朝末期,娼妓業再次繁盛。由於西方列強敲開了國門,商業經濟使娼妓業復蘇。此外,朝廷出台的“禁娼”政策越來越鬆弛,無法對私娼形成約束。更重要的是,同治皇帝非但沒加大“禁娼”的力度,反而走在嫖娼的最前沿。統治最喜歡的娛樂活動,就是穿着便裝微服出巡,到花街柳巷中釋放性慾。
總而言之,歷朝歷代統治者對娼妓業的態度是不一樣的,有的鼓勵,有的禁止,反反覆復。直到新中國成立後,“禁娼”才成了現實。
1949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二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作出了關於封閉妓院的決議,明確規定:“茲特根據全市人民之意志,決定立即封閉一切妓院,沒收妓院財產,集中所有妓院老闆、領家、鴇兒等加以審訊和處理,並集中妓女加以訓練,改造其思想,醫治其性病,有家者送其回家,有結婚對象者助其結婚,無家可歸、無偶可配者組織學藝從事生產......”
參考資料:
【《東周策》、《板橋雜記》、《禁娼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