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2年7月1日起,香港警隊全面棄用英式步操、轉用解放軍隊列。
“Yes Sir”等英文口令,也被“是的,長官!”所替換。
很期待今後,香港警察同樣會喊出——為人民服務。
可不得不承認,雖然香港回歸已經有25年了,但很多方面,依舊帶有相當深的英式烙印,或者說是——殖民殘留。
小的諸如郵筒等設施的皇冠圖樣、維多利亞港、英皇道、伊莉莎白大街、瑪麗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這些地名,大到教育、司法界的一些所謂的“英國傳統習俗”等等。
非常典型的,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司法部門的那個保守的殖民形象——“泡麵頭”大假髮。
港劇里的形象
司法界的這套裝備,本源於近代英國,昭示着相應的身份和地位。
反映18世紀末英國倫敦庭審的電視劇《加羅律師》劇照
曾經風靡歐洲的“假髮時尚”,誕生於中世紀後期。
當年惡劣的衛生環境,孕育了華麗麗的大假髮。其初衷就是——為了預防不洗澡頭髮長虱子,男的乾脆剃光頭,女的留板寸,戴上各色假髮 ,既時尚又保暖,更能掩飾自己糟糕的衛生狀況。
同時,因為各種“作風問題”,梅毒也橫行於整個歐洲。而梅毒又會導致他們大面積脫髮。假髮對當年的歐洲“講究人”來說,可算是剛需。
到了17世紀的時候,在“法蘭西宮廷風”的影響下,歐洲的假髮越做越浮誇,還被賦予了滿滿的儀式感。
對於有錢有閑的王公貴族們來說,一天之內要多次舉行換髮儀式——有早晨用的、午餐用的和晚餐用的、禱告用的、舞會用的、專門戴着上班執行公務的等等。
這是18世紀的假髮,比17世紀更講究細節
17世紀的英國,正在經歷資產階級革命,議會派分為了“roundhead”圓顱黨(中短披髮),“beatles”和保皇派(留長發,後面扎個小辮子)。
這種情形下,英國法官為了避免顯示自己的政治傾向,以示公正,上班的時候,乾脆就直接戴上了特定的假髮。
隨着時間流逝,這種假髮不再時髦,英國的司法界卻將此傳統延續下來。
到了19世紀初,全英國只有主教、馬車夫和貴族家庭的某些崗位的男性侍從,才會戴假髮。
1830年以後,應該主教就不用假髮了,1850年代後,馬車夫和侍從們也擯棄了假髮。
只有英國和其殖民地的司法界,始終堅持頂着它。
比如,下圖是英劇《至暗時刻》中,還原1940年丘吉爾在下議院發表演講時的場景—— 端坐在最後面正中央,戴着長司法假髮的是議會議長,坐在議長下方頂着短款司法假髮的三個男人,則為執行秘書官。
這是21世紀的英國下議院的三名執行秘書官——還帶着同款戴假髮。
如今英國和一些英聯邦地區法官假髮的樣式,仍在沿襲英國1822年的設計。
白色、中分,共有兩種款式——長度及肩的“長假髮”、蓋頭頂的“短假髮”。
其中,長得那款,只出現在一些特殊場合。比如,一年一度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或者重要的表彰儀式等等;
這樣的場合,需要隆重“披掛”起來
短款,僅蓋過頭頂,用於日常開庭審理案件,則是他們“上班”用的。
現實中,即便是平日里開庭用的假髮,也根據法官的不同層級,帶有細微的區別。
從19世紀開始,這種“司法專用”的假髮材料,均取自於白灰色馬毛,並非人類的頭髮。
因為產量低,做工十分複雜,它的價格特別昂貴,高檔的要三、四千英鎊,普通的一千多英鎊,最便宜的也得300英鎊!
這是2018年的價格,現在應該又漲了
對於大部分人來說,為了增加自己的“氣場”(這在司法界很重要),一般假髮這東西,但凡要有條件,肯定會買貴的。
因此,一般來說,法官或律師們的假髮,基本上是終身使用不會更換的。
久而久之,在這個圈子裡,假髮就被當成了他們的“資歷證明”——誰的假髮更老舊更泛黃,那說明誰的資歷就更深厚。
這不禁讓人想起,晚清以些臭酸秀才身上那件不願意脫下的長袍與和油膩的辮子……
當然,英國司法界的“前輩們”,他們的初衷還是比較“正能量”的——當假髮成為一種鮮明的“儀式”後,司法正義也隨之通過“儀式”體現出來——這種鮮明而具體的符號意象和強烈的心理暗示,可以喚起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和對正義敬畏之心。
似乎在穿上法袍,戴上假髮的那一刻,律師和法官們已經不再代表其個人利益,而成為了法律公平正義的代言者。
可是,這樣的操作,要放在一二百年前的歐洲,還算比較能站得住腳。但擱到21世紀,哪怕是英國人自己,看着都有點滑稽了——開個庭都如此“浮誇”,又不是變裝舞會,更別提咱們熟悉的港劇里,黑頭髮的亞洲人,帶着白色的假髮,還把手按在聖經上宣誓的情節....
1990年9月,楊邦孝出任新加坡首席大法官後,立即宣布廢除了司法界的假髮制度;
2007年7月,澳大利亞的新南威爾士州上訴法院通過投票,決定在該州的審訊中不再戴假髮,隨後,又有多個地區爭先效仿。
1992年,英國取消青少年特別法庭中司法人員佩戴假髮的慣例;自2008年10月2日起,英國又出台了新規定,除了審理刑事訴訟案件的法官之外,全國大多數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可以不再佩戴假髮——戴或不戴全憑自願。
當年咱們中國媒體也進行了報道
電視劇里的英國法庭,有戴,同樣有不帶的
印度律師,早就不戴假髮了
其實,回歸後的中國香港,也不是所有的律師都主動戴假髮。
這其中,也有相關的法理依據——1997年香港回歸後,根據《香港基本法》的相關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最高上訴法院就是香港終審法院,而此前,香港的司法終審權則屬於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
那麼,既然香港終審法院是依據中國法而非英國法而設立的,其中的法官和律師們,隨之也就不必再沿襲英國的法傳統習俗了。
但是,依然有部分香港法律界人士,還是非常“念舊”的,仍堅持十分嚴肅地戴着一頭假髮……
現在看來,在保持多元化的前提下,大家都是中國人,身處中華大地,自然就要按中國的規矩來,這個浮誇”的羊毛卷,是不是也應該考慮擯棄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