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代理銷售保險存在銷售誤導行為”“超標準收取提前還款違約金”等一系列違法違規行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行被罰219萬元,該公司另有4名負責人同時被處罰,其中兩人各被罰款0.1萬元。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下稱“重慶金融監管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包括:個人消費貸款被挪用於投資,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固定資產修繕,貿易背景審查不嚴,未按項目進度放款,代理銷售保險存在銷售誤導行為,內控管理不嚴、超標準收取提前還款違約金,信用卡分期業務電話營銷不規範,現金管理綜合服務質價不符。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重慶金融監管局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行罰款219萬元。
此外,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彭水支行副行長的傅甫靈,對個人消費貸款被挪用於投資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
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璧山支行副行長的鄧鑫,對現金管理綜合服務質價不符負有責任,被警告。
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銅梁城南支行負責人的蘇穎、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墊江新民支行負責人的徐松,因代理銷售保險存在銷售誤導行為,分別被警告並罰款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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