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1.4億元罰單!央行上海分行去年處罰13家金融違法機構

2024年3月初,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通報了2023年度金融違法行為處罰情況。通報情況顯示,2023年,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加大對違反金融法律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依法嚴肅懲處負有責任的機構和人員,累計作出30項行政處罰決定,涉及13家機構和17名直接責任人,罰沒款金額總計人民幣逾1.4億元(14073.58萬元)。其中,對機構的罰沒款佔主要構成,金額為13943.83萬元,對直接責任人罰款總金額為129.75萬元。

南都記者注意到,非銀行支付機構為2023年度行政處罰重點對象,涉及9家非銀行支付機構,占被處罰機構的69%。全部處罰中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被處以罰款的金額最多,罰沒款金額佔比達到82.8%。“雙罰”的力度不減,85%的案件同時對機構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罰,直接責任人被處以罰款的單筆最大金額為20萬元。

經梳理,9家非銀行支付機構分別是:得仕股份有限公司、安付寶商務有限公司、通聯支付網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銀生寶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富友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付臨門支付有限公司、平安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

據通報,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發現的2023年金融違法行為主要包括:一是部分法律規範落實不到位,在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等領域,部分機構存在交易管理、風險控制和終端管理“寬鬆軟”的情況;二是反洗錢高風險客戶盡職調查措施不全面,存在信息收集不全面、風險分析不全面等問題,不能全面揭示客戶風險;三是金融統計管理規定理解不準確,未切實掌握國家統計部門、金融管理部門的統計標準;四是存款準備金交存管理不細緻,表現為對維持期周期的認識錯誤、準備金交存會計科目設置或映射錯誤等;五是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接入機構徵信信息管理不規範,提供非依法公開的個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體本人。

采寫:南都記者 趙唯佳 發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