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港險保全資產和財富傳承!


那麼,幫子女在婚前購買的年金險,在子女婚內領取,是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子女發生婚變 ,這筆年金會不會被分割?

我們繼續來具體分析下:


香港是一個擁有完善法律的地區,嚴刑峻法確保社會的良好秩序。

首先,香港沿襲英美法系最大程度保障私有財產,在香港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其次,香港也是一個個人隱私高度保護的地區在香港頒布了保護個人隱私的法律:即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被判定違反條例,侵犯他人隱私、泄露個人信息的,最高可處以5萬港元罰款和2年監禁。

再次,香港擁有亞洲唯一個人信息隱私保護機構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該機構成立於1996年8月1日,其職責就是監察條例的施行。

最後,香港法律規定,投保人是保單的唯一持有人,任何第三方(包括機構,如法院),都不能強制執行保單的任何條款。

持有人:保單持有人是唯一一位有權行使保單所提供之任何權利或權益的人士;

不設第三者權益:任何非此保單的一方之人士(包括但不只限於受保人或受益人)無權執行此保單內的任何條款!


1、財富傳承

提前給孩子儲備一筆教育基金,給孩子一個確定的未來。如果孩子不用這筆教育基金,也可以作為一筆婚嫁金,或者在他長大成人時用這一筆錢作為創業啟動金。長輩可以通過保險將這份對孫輩的愛傳遞下去。

2、資產隔離

在如此浮躁的社會中,婚姻成了最不牢靠的關係基礎,為避免因為婚姻破壞而造成財產分割或者婚姻破裂造成的經濟困難等,保險的功能性可以定性的傳承給孫輩,做到防患於未然。

3、債務隔離

這類客戶建議用“隔代投保”進行一些債務規劃:小孩作為受保人,外/祖父母作為保單持有人,而保費可以通過贈予的方式給到持有人繳付保費。即使企業經營出現風險,還可以通過領取保單現金價值來度過危機。

(圖僅作示例參考)


如圖所示,每年支付保費100萬,支付5年,總投資500萬,然後滿10年起,每年提取40萬,提取90年,相當於每月有3.33萬的租金,不香嗎?


這個產品的“房價”會穩定上漲,就像是滾雪球,時間就是坡,只要坡夠長,這顆雪球就會越滾越大:提取90年,共3600萬元租金以後,保單還剩餘5.52億元的餘額,相當於這座“金融房產”從500萬元增值到了5.57億元,增值超過111倍。


而且這套房子非常安全,在持有的期間,你不用操心它的風險,因為預期的保單價值都會寫在合同上,香港保險的理財產品基本上都會定期公布它的“履行比率”,所以選擇大品牌的保險公司其履行比率會更加理想。


金融房子一開始的價值比較低,但持有幾年後就會超過已交保費,如果此時有需要,就可以出手變現,你既可以把它全部“賣掉”,也就是選擇部分退保,“賣”一部分,留一部分;或者每年提取部分紅利

它的變現速度非常快,幾個工作日就可以到賬。不像實體房子一樣,變現很麻煩。基本上沒有幾個月很難賣出去。

不過如果不是什麼特殊情況,只是短期資金周轉困難,也不用非要把金融房子“賣了”變現,其實可以通過抵押貸款來獲得應急資金。



假如你的收入中斷了,比如在45歲時突然遭遇中年危機,你可以先不用急着去找工作,就用金融房子的“租金”周轉生活,假設每個月收1500美元(約人民幣10000元),一年就是近2萬美元,維持基本的生活肯定是沒問題的。

又或者是60歲退休了,用金融房子的“租金”補充自己的養老金,或用於旅遊購物等提升生活品質。


如果每年收租2萬美元,它可以讓我們一直收到138歲,你一定會想“我不會活到138歲”,比如第95歲時就身故了,那也不用慌,這個房子還能傳給自己的兒子,而且當中可以“無限次轉換被保人”意思是可以傳承給兒女或孫子這樣一直傳承下去,真正做到代代相傳的。


下圖展示了總價值1000萬的金融房產和實體房產的區別。


以1000萬購買實體房產,租金只有大約12000元/月,而且會面臨空置的風險,定期還需要拿出資金去維護。

同時,房價一旦下跌就有着資產貶值的風險,變現也較為困難。而選擇金融房產,用這筆錢購買總保費1000萬的保單,“租金”可以達到41666元/月,收益更高,且香港保險公司的分紅實現率穩定,這部分“租金”非常安全。

同時保單也可以通過轉換被保人,實現高效傳承

綜上所述,配置“金融房產”無論是退保或提取紅利、還是將來傳承給下一代,這些程序上都不會跟“繳稅”扯上關係,用來作為財富傳承是一種很好的選擇。


李嘉誠——“別人都說我很富有,其實真正屬於我的財產是為自己和家人買了充足的人壽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