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600078)再因信披違規被證監會預處罰,受損股民可索賠

2022年7月12日,江蘇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澄星股份、*ST澄星,證券代碼:600078)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處罰字[2022]113 號)。中國證監會擬決定:責令澄星股份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二百萬元罰款。

此前,在2021年12月7日,澄星股份因涉嫌信披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值得注意的是,這已不是澄星股份第一次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早在2015年12月23日,澄星股份就因信披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證監會在2019年2月14日對其作出行政處罰。且前次違規所引發的股民索賠訴訟目前還處在審理中,法院尚未作出判決,如今,澄星股份再次因信披違規被預處罰。

經查明,澄星股份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一、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形成關聯交易未信息披露;

二、未按規定披露相關訴訟、仲裁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上海川匯律師事務所王金龍律師表示,根據證監會對澄星股份查明的違法事實及證券法最高院的虛假陳述若干規定司法解釋,澄星股份涉嫌民事侵權,其實施的虛假陳述行為與股民買賣股票遭受損失之間具有因果關係,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受損股民可通過向法院起訴的方式索賠減損。

澄星股份股民索賠條件:王金龍律師認為,從行政處罰告知書的內容看,依據證券法以及證券虛假陳述侵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暫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之間買入澄星股份股票,並且在2021年4月9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的投資者可以提出索賠。

股民朋友也可通過關注新浪微博“上海王金龍律師”或搜索微信公眾號“上海律師王金龍”並關注,王金龍律師會及時通過上述平台發布股票索賠公告及案件進展以便您及時獲取最新的股票索賠資訊。

需準備的索賠訴訟資料:

1、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證券賬戶查詢確認單及股票交易對賬單原件(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

特別注意:對賬單需要有股東姓名、身份證號、證券賬戶號、資金賬號、證券代碼、股票買賣的時間、成交價格、成交數量等內容,如果該股票目前還有持股,還需要打印庫存股的清單。買賣交易較多的,除提供紙質版外,還請提供交易記錄的EXCEL電子版。

2、身份證複印件;

3、相關起訴簽字材料。

與王金龍律師確認符合索賠條件後,王律師會給您發送索賠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準備材料即可。投資者辦理委託手續後,該索賠事宜即全權交給律師處理,立案、調解、開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資者親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進展律師均會在第一時間告知。我們採取風險代理收費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師費,待投資者勝訴並順利拿到賠償款後再按照獲賠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師費。

提交材料:

上述訴訟材料準備好後,您可來律師事務所提交或者通過郵寄的方式提交,王金龍律師聯繫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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