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射隼’

[原文]

“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易經·雷水解卦》

[譯文]

上六:王公在高牆上去射鷂鷹,擒獲它;沒有不適宜。

象傳》說:王公去射鷂鷹,是為了解除悖亂。

[註解]

①本文是‘雷水解’卦的上六爻內容。

②‘公’是因上六爻位尊而非君,稱‘公’;上六爻在上卦震卦中,震為諸侯,稱‘公’。

‘射’是因二、三、四爻互離,離為戈兵;三、四、五爻互坎,坎為弓輪;合之為弓箭。

‘隼’是指鷂鷹。因“解”卦由“小過”卦變來,“小過”卦有飛鳥之象。隼為猛禽,代表兇猛小人。

‘高墉’是指高牆。因“小過”卦二、三、四爻互巽,巽為繩直、為高,有城牆之象;“解卦”上六爻位置最高;合稱為‘高墉’。代表盤旋於高位。

③‘無不利’是指無所不利,沒有任何不適宜。

‘解悖’是代表解決盤旋於高位的兇猛、悖逆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