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初爻為陰爻,故題“初六”。文王所系爻辭為“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顛”,倒置。“趾”,足。初六體巽伏震,震為足,巽覆兌,口朝下,故曰“鼎顛趾”。
“否”,壞,惡。此指食之滓余。鼎為烹飪之器,倒置則可以清滓余。顛趾,除鼎中滓余之象,故曰“利出否”。
初與四應,四居互兌為妾,體巽伏震為長子,“主器者莫若長子”。母以子貴,故曰“得妾以其子”。
“咎”,過失。《繫辭》說:“無咎者,善補過也。”初六陰爻居陽位,然承二應四,柔順於剛,得陰柔之道,補其過,故曰“無咎”。
《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悖”,違背。洗鼎棄穢,本當倒置,不悖常理;“出否”而鼎潔,更新而為用,舊賤而新貴,初六承陽應陽,是為“從貴”。
“鼎顛趾”,不悖常理;“利出否”,是因為仰從尊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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