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談!警告!停業!鶴山這些物業公司、餐廳、廢品站要整改!

自江門市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Ⅲ級響應以來,鶴山市古勞鎮聚焦關鍵場所,聯合市監、衛健等職能部門,對轄區內小區物業公司、工業企業、商場超市、廢品站等持續開展蚊媒傳染病防控督導檢查,針對積水清理、防蚊設施配置、雜物堆放等關鍵防控環節逐項核查,對防疫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疫情傳播風險的經營戶從嚴處置,切實織密織牢蚊媒傳染病防控網。

在住宅小區防控方面,古勞鎮重點約談了奧園駿廷灣、金碧嘉園和華僑城純水岸三個小區的物業公司負責人,要求嚴格落實蚊媒孳生地清理工作

古勞鎮對峻廷灣紅綠燈到三連紅綠燈範圍內兩側餐飲店開展了專項防蚊宣傳工作,現場派發《告市民健康書》,要求經營者自覺執行“門前三包”,同時對店鋪內的積水點進行清倒或放置滅蚊葯。本次行動對環境較差的3家經營者發出《疫情防控整改通知書》並給予警告,進一步擴大了防控覆蓋面。

在廢品站防控方面,古勞鎮在檢查中發現根記廢品站、張x明廢品站防控措施落實嚴重不到位,站內存在廢品垃圾長期未清運、塑料瓶罐積水嚴重、未定期開展蚊蟲消殺、無放置滅火器、滅火器過期等問題,且經多次督促仍未整改到位。執法人員隨即對上述兩家廢品站發出《疫情防控整改通知書》,責令立即停業整改,要求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對堆積廢品的清運,對站內進行徹底沖洗,規範開展蚊蟲消殺,配齊合格消防器材,整改完畢後要向屬地政府申請驗收通過後,方可恢復對外營業

此外,對張x明廢品站存在的無照經營問題,責令其停止經營、儘快搬離,並同步將違法線索移交給相關部門。

自防控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古勞鎮檢查組已累計檢查工業企業98家、商場超市3家、廢品站13家、餐飲店203家,發出《疫情防控整改通知書》23份,口頭告知整改173家。

溫 馨 提 醒

不及時清除積水、垃圾
可能面臨何種處罰?
根據《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第四十二條 “單位和個人應當保持室內外清潔衛生,完善防鼠、防蠅、防蚊、防蟑螂設施,及時清除積水、垃圾,密封糞池並定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條件,將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標準範圍內。”的規定,及時清除積水、垃圾是法定義務,與之配套的法律後果是規定在《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第六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門給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對單位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對住戶處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因此,不及時清除積水、垃圾,單位將可能面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住戶個人將可能面臨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

來源:鶴山市融媒體中心轉載自古勞鎮

尾部海報原圖由譚成偉、馮銘軍提供,已獲作者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