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上熱搜!“累到臉垮”,向公司索賠成功

近日

00後女生小陳在社交平台

分享了自己因打工垮臉嚴重

向公司申報“顏值折損費”的經歷

昨天(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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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小陳在江蘇南京從事電商工作,僅1年不到的時間,由於壓力大、熬夜多,導致顏值直線下降。為恢復容貌,她購買了一堆美容儀、護膚品等。
為此,小陳向公司提報1萬元顏值折損費。她本以為老闆會拒絕,沒想到竟然爽快同意了,還額外給了3天美容假。

不少網友點贊公司舉措

表示羨慕了

小陳想用自己的經歷告訴大家

工作固然重要

生活同樣不可忽視

希望大家在工作之餘

也要關注自己的身心健康!

不過

網友在點贊公司舉措的同時

也隨之拋出疑問:

因工作垮臉算是“職業病”嗎?

繼而產生的“顏值折損費”

能否被納入工傷認定範疇?

這場壓力下的“顏值保衛戰”

普通人能複製嗎?

據潮新聞報道,記者就此事採訪律師——

“事實上,這筆費用可以理解為公司根據員工工作表現給予的獎勵,而非‘賠償’,因為如果是賠償的話,必須有相應的法律依據。”上海博和漢商(杭州)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名譽主任邵斌表示,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小陳的情況並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情形,但可以理解為是職業傷害,“這筆賠償更應視作公司的一種人道主義補償。”

浙江金道律師事務所律師茅瑩亦表示,這筆賠償在法律上尚未有名目,小陳的幸運經歷也實屬是“可遇不可求”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只有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這兩類情況才有可能被認定為工傷。同時,《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列舉了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第15條列舉了視同工傷的情形。除此之外,我國並沒有其他法律法規再對工傷認定的情形有所規定。

因此,認定工傷要符合“三工”情形,即“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或與此相關的時間、地點、原因發生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才屬於工傷認定的範疇。

“像網友反映較多的如垮臉、禿頭、大肚腩問題,甚至更嚴重的因工作壓力大罹患抑鬱症等精神類疾病等情形,雖然符合‘三工’情形,但由於不屬於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目前仍然很難被認定為工傷。”茅瑩表示,事實上,想要以此為由向公司索要“賠償”,在實踐過程中仍較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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