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小樂的掌心裡有春天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藤橋人民法庭員額法官 潘丹丹
“潘法官,現在我們每個月都能領到補助金,小樂也去特殊學校上學了,真不知道要怎樣感謝你!”回訪這天,溫老伯緊緊握住我的手,粗糙的雙手將我的手掌焐得溫熱。記憶的碎片悄然拼接,我不由得想起第一次見到溫老伯的那天……
“法官,要是拿不到補助金,孩子就上不了學,請你幫幫我們。”2024年4月,溫老伯緊緊拉着小樂的手來到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藤橋人民法庭,小樂躲在溫老伯的身後,清澈的眼睛怯生生地看向我。
小樂是一名8歲的聾啞兒童,父親早已去世,母親彭某在生下小樂後不久便離家出走,杳無音訊多年,小樂一直由爺爺溫老伯和老伴照顧。溫老伯年過古稀,身體抱恙,老伴智力殘疾,無勞動能力,一家的開支全靠低保補助勉強維持。
在村裡的幫助下,小樂辦理了殘疾證並申領了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補助。但當溫老伯去領取補助金時,卻被告知自己不是小樂的法定監護人,無法領取。溫老伯急得團團轉,走投無路之下來到了藤橋法庭。
“老伯你先別急,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將小樂的監護人變更為你。”我一邊拿筆記錄情況,一邊給老人出主意。
“可是我這把年紀了,不懂打官司啊。”
“我幫你想想辦法。”眼前是無助的老人和孩子,我想到可以通過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的方式,幫助溫老伯“打官司”。
送別溫老伯後,我立即和檢察院取得聯繫,依託鹿城區法檢簽署的《關於建立家事案件中涉未成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協作機制的意見》,由區檢察院支持起訴,為小樂開通綠色通道。
可是小樂的法定監護人彭某在哪兒?又如何證明彭某怠於履行監護職責,導致小樂處於危困狀態?為做足準備工作,我多次與區檢察院溝通聯繫,向溫老伯屬地村委會成員、溫老伯的家屬和鄰居了解情況,形成證明彭某未履行監護職責的筆錄證據。同時,我也在努力嘗試聯繫彭某,希望能藉此機會修復破碎的家庭關係。
隨着小樂報名入學的時間一天天接近,彭某的電話終於打通了,但她表示自己生活困難,明確拒絕撫養和監護小樂,也拒絕出庭。
“你是小樂的媽媽,如果這樣不配合,會影響事實查明,拖延審理進程,小樂是個好孩子,不能耽誤他上學啊!”我按捺住心裡的焦急,不斷向彭某釋明法理,幾番溝通下來,彭某終於同意以線上方式出庭。
庭審當日,由區檢察院支持起訴,彭某線上出庭,鹿城區法院依法判決撤銷彭某作為小樂監護人的資格,並指定溫老伯為其監護人。彭某也當庭表示,以後會盡其所能回去看看小樂。
我捧着卷宗出來的時候,看到小樂正在工作人員的陪伴下,在藤橋法庭兒童活動區安靜地玩耍。我想告訴小樂這個好消息,但比划了一通終是詞不達意,只好摸了摸小樂的頭髮。第二天,我便買了一本《手語入門》放到背包里。
“溫老伯,小樂最近怎麼樣了?新學期開學了,我去看看你們。”三月末,微風和暖,沿海小城的春天到了。我買了些米、油和文具,來到溫老伯的家中回訪。聽到我來了,小樂急忙跑出來。
“你好嗎?”我俯下身用生疏的手語跟小樂打招呼,小樂伸出雙手,掌心向上在胸前上下比劃,露出一抹稚嫩的笑容,這是他在特殊學校剛學的手語,它的意思是“快樂”。
春日的陽光穿過窗欞,在小樂的掌心跳躍,窗外的玉蘭樹正抽出新芽。作為一名基層法官,辦的每件案子都關係民生大事,我將永遠多想一點、多走一步、多做一些,用司法的溫度,點亮無數個小樂掌心裡的春天。
(潘丹丹/口述 胡爽爽/整理)(潘丹丹,胡爽爽)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