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女士反映,去年8月,她把幾件首飾忘在了洗浴中心裡,當時,工作人員說東西找到了。因為工作忙,自己直到上個月才去認領,可工作人員拿出來的東西並不是她的。
杭州學院路上有一家海納百川洗浴中心,鄒女士說,去年8月26號,她和朋友來這裡洗澡,結果把自己的幾件首飾落下了。
鄒女士:就是我離開店裡十五到二十分鐘左右。
記者:什麼東西忘在了洗浴中心?鄒女士:一對耳環、一個手鏈,還有一個項鏈,手鏈是五千二在杭州大廈買的,項鏈是跟微商買的,購買記錄都是有的,耳環在淘寶上買的。
記者:總價是多少?鄒女士:總價是一萬一。
鄒女士提供了微信轉賬記錄,項鏈花了五千八,從珠寶檢測證書上的圖片看,這條項鏈的墜子上鑲了不少碎鑽。鄒女士說,關於幾件首飾的下落,當時洗浴中心前台答覆得很清楚。
記者:在哪裡找到的?
鄒女士:在我的柜子里,當時跟我所有的東西都確認好,品牌的名字,手鏈的款式,這個都是我們打語音電話確認好的。
鄒女士向記者展示了雙方的聊天記錄,去年8月29號 ,鄒女士說,“晚一點,我朋友去取項鏈手鏈和耳環”,9月24號,她又說“我那個項鏈還沒有去取,我朋友忘了,然後不行的話,你們幫我快遞一下,快遞費我出”,當時對方答覆,“這邊建議您自己或者是讓朋友來拿,因為東西比較貴重,快遞的話也不是很保險”。
鄒女士:我當時想着這麼大品牌的洗浴中心,我也沒有太過擔心,後來出差,時間有點久,確實是我的問題。
記者:直到什麼時候去店裡拿東西?鄒女士:2023年3月29號。
記者:首飾還在嗎?
鄒女士:我給他們前台打電話,他們說在,但是我到的時候,發現那個東西不是我的。
鄒女士說,她又等了好幾天,最後“海納百川”方面答覆,那幾件首飾找不到了,她報了警,雙方沒能調解成功。
鄒女士:說要給我五千塊浴資卡,但是我對他們已經不信任了,我自己也知道,時間久了,也是有責任的,我也願意承擔責任。
記者:你希望洗浴中心承擔多少?鄒女士:承擔六千塊錢就可以。
這家“海納百川”的值班經理表示,了解情況的負責人晚上才上班,記者留下了聯繫方式。當天晚上,門店的前廳經理打來電話,說鄒女士的項鏈和手鏈落在了更衣櫃里。
海納百川杭州學院路店 前廳經理:她不是放在寄存櫃里,是洗浴之後遺留在柜子里,放衣服那個柜子里,當時她發信息過來,我們找到的是手鏈項鏈,當時她說來拿,為什麼沒有郵寄過去,第一、沒有信息照片核實,除非你本人過來,帶着憑證或者相關證明過來取,東西和她描述的很像,不然也不會有記錄,這個我們是認可的,寄存保管是要負法律責任的,這不屬於寄存保管,是屬於遺失。
前廳經理表示,今年1月份在部門自查的時候,他就發現了問題,3月底鄒女士找到門店之後,雙方也進行過溝通。
海納百川杭州學院路店 前廳經理:當時查到這幾樣東西,是不在的,所以我把這幾樣東西(記錄)塗掉了,她有一樣東西是能提供發票證明的,其它東西提供不了發票證明,有個東西是五千二,我們門店談到給她五千塊的一個會員卡,這個東西沒法證明的,正常來說,你東西丟了,把東西拍給我,一核實,是你的,這個東西跑都跑不了。
記者把對方的說法轉達給鄒女士,她表示不接受這樣的解釋,下一步怎麼辦,要和朋友商量看看。
(1818黃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