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般認為正確的寫法是文身,而非紋身。因為“文”有動詞“刺花紋”的意思。
至於為什麼對文身有偏見,因為它是一種標誌,一種身份的象徵,一種特定群體的區分方法。
文身最初是以部落圖騰的方式出現的,比如部落的圖騰是熊,同部落的人就都文熊的圖案在身上或者臉上,這樣有祈求庇佑的意味,也能和其他部落加以區分。
在野外見到,一看對方,呦,您也是這個熊樣,好咧,一起吧。就不會爭搶獵物,爆發衝突了。
比如,這個部落文身的位置、樣式就是統一的。
而這個部落的女性,婚後會在臉上統一添加這樣的文身
所以,文身最初的作用類似於身份證明,有的部落在嬰兒出生的時候,就要文身,這樣即使成長過程中流落他處,也能方便認祖歸宗,比如喬峰蕭幫主。
文身的風評被害跟一種刑罰有很大關係,這就是黥刑。
黥刑又叫墨刑,周代的五刑之一,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臉上或身體的其他部位刺字,然後塗上墨或別的顏料,使所刺的字成為永久性的記號。
同劓、宮、刖、殺相比,墨刑顯然是最輕微的。但是,這種刑罰也要傷及皮肉甚至筋骨,而且施加於身體的明顯部位,無法掩飾,不僅給人造成肉體的痛苦,同時使人蒙受巨大的精神羞辱。
偷東西了,文個“盜”字,不論走到哪裡,不論換作何種身份,別人第一眼看到,就會知曉,嘿,這哥們犯過罪。水滸傳里的宋江、武松、羅俊義臉上的“金印”,就是這種。
相當於你上學的時候有一天有一道題沒做出來,你班主任在你腦門上貼了了“笨”字,然後勒令你不準摘下來,然後間操的時候,操場上,你瞬間會成為全校最靚的仔。
因為這種刑罰簡單粗暴,傷害性不大(最初也很疼,因為不是用針刺,而是用刀割開皮膚,灌入木炭或染料,有一定的感染髮炎潰爛致死風險),侮辱性極強,所以中國古代一直被沿用,直至清末才廢除。
後世對文身的負面印象大多來源於此。
再有就是文身往往成為特定組織的標誌。
上文說過文身最初的功用之一是辯識身份,古埃及人也這麼用過。但後世戶籍制的普及使得文身的標誌作用被弱化甚至消失,畢竟寫個名字就可以的事兒,大家就不願意弄疼自己了。
還有抑或是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影響,抑或是街上犯人才肌膚上有刻印,抑或是文身有皮膚感染的風險,所以想文身的時候,有家長管教的小孩都會被罵,反而社會青年到無所顧及,比如花和尚魯智深。
慢慢的,文身就有了一種叛逆的意味,還有就是一股狠勁。因為對別人狠容易,對自己狠就難了。所以對自己狠的人更容易震懾對方,贏得尊敬。比如天津衛各碼頭間爭奪地盤解決矛盾的方式據說分為文斗和武鬥。
武鬥就是大家想的武鬥,但文斗不是大家想的文斗。
而是雙方約定時間、地點,甲方先出一人,一刀把自己的手剁下來。乙方出一人,一刀剁下自己的胳膊。甲方再出一人,剁下一條腿。乙方再出一人,把手伸到油鍋里。甲方再出一人,把頭伸到油鍋里(呲拉)……哪隊最後沒人出來了,哪隊算輸。
總之就是比狠,關鍵是比誰對自己更狠。這就厲害了。
所以某些特定的組織,對,就是黑社會,大部分人以文身作為標記,一是作為身份劃分的象徵。二是表示,我對自己都下得了手,更別說對別人了。三是和普通人加以區別。
比如日本黑社會。
國外幫派
古惑仔
(網圖,侵刪)
覺得美么?你會坐在他們旁桌,一起吃燒烤么?
所以,貼文身貼的,在幫派估計會被群毆,因為這一行要的就是這個狠勁兒。文個身都不敢,你還敢砍人收保護費么。
還有就是,文了身之後,很多路就斷了。首先,學上不了了。一般的學校都不會接收,一般的家長也不會接受自己的孩子和大花臂同桌、同班、同校。
其次,參軍不能了,體制內的路走不通了,電子廠打工都進不去。高端的寫字樓有難度。外企記不計較不知道。
所以,在國內,年輕的人文了身,能走的路就窄了。別說歧視、封建,進入社會,得先弄懂約定俗成的規則,個人和規則對抗,受傷的只能是自己
有人說我洗了不就行了。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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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說法》20180601 紋身少年之痛
有興趣的可以去搜一下,文上幾千塊,洗去幾十萬,而且皮膚的損傷不可逆。更關鍵的是,應該很疼。何必花錢買疼受呢。
所以,雖然文身是自由,比如岳飛文過,但那是他媽媽做的,目的也是積極向上的,而且他本身就是武將,文身之後更能夠激起將士們的敬仰和愛戴。
邁克爾也文了,不過是為了越獄。而且他長的帥,怎麼文都帥。所以,文身不能增添個人魅力,成功人士和長的好看的文身才有魅力。
比如一代女神邱淑貞,賭神2里那若隱若現的牡丹花文身,堪稱經典。
但這是在美貌和身材上的錦上添花。
下面這幅,感覺是不是就不一樣了。
(網圖,侵刪)
女孩子,皮膚很重要的。
不知道你出於什麼目的想要文身,但是,乾乾淨淨的,也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