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職工,你的補助這樣領!

困難職工幫扶是工會對因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職工家庭採取精準幫扶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幫助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困難職工幫扶是工會開展的常態化工作,職工發生上述生活困難情況,可隨時通過基層工會向縣總工會申請救助。

 醫療救助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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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救助範圍

主要用於困難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因患重特大疾病、罕見病、重病殘疾護理、患慢性病長期服藥、感染重特大傳染病等,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商業保險、互助保障等報銷和其他部門救助後,仍然難以承擔的醫療醫藥費用補助,補助不超過個人承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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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救助對象和救助標準

1.深度困難職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減剛性支出必要費用後,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家庭成員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救助標準為不超過個人醫療自費總額,2萬元以上報送省總工會審批,5萬元以上報送全總審批。

2.相對困難職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和必要就業成本後,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2倍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家庭成員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

救助標準為參照深度困難職工幫扶標準的 80%確定,只予單一項目救助,不予多重救助。醫療救助標準不超過個人承擔部分,最高不超過1.6 萬元。

3.意外致困職工家庭:指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因突發事件、意外傷害、患重大疾病,在獲得各類賠償補償、保險支付、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後,生活仍暫時有困難的職工。認定標準為年度內致困費用(損失)在2.4萬元及以上的造成家庭困難的。

救助標準為根據職工突發事件、重大疾病等因困支出總額的15%確定幫扶標準,最高不超過1萬元。

 生活救助  項目

1

生活救助的範圍

主要用於困難職工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住房、取暖降溫等方面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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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救助對象和救助標準

1. 深度困難職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減剛性支出必要費用後,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家庭成員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救助標準為12個月當地城市低保標準。

2.相對困難職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和必要就業成本後,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2倍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家庭成員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

救助標準為參照深度困難職工幫扶標準的80%確定。

 助學救助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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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救助範圍

因學費用,指子女上學產生的費用。按照個人承擔的學費、住宿費、必要長途路費扣除政府或社會資助後的實際支出。此處助學主要是全日制大專、高職、本科就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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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救助對象和救助標準

1.深度困難職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減剛性支出必要費用後,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家庭成員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救助標準為10個月當地城市低保標準。

2.相對困難職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減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和必要就業成本後,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2倍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職工家庭。(家庭成員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

救助標準為參照深度困難職工幫扶標準的80%確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救助

(1)子女在高收費私立學校就讀或自費留學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為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3)存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高消費行為。

(4)拒絕配合調查、核查,致使無法核實收入的家庭。故意隱瞞家庭真實收入及家庭人口變動情況,提供虛假申請材料及證明的家庭。在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的。故意採取其他規避法律、法規的行為造成無經濟來源、生活困難的人員。

(5)具有兩套住房且超過當地人均住房面積的;擁有、經常使用各種機動車輛的 (殘疾、患病職工用於功能性補償代步除外)不建立深度困難職工檔案。

困難職工僅因子女上學符合相對困難職工建檔標準的,家庭信息核對或走訪中發現在城鎮具有兩套住房或擁有機動車的,不建立相對困難職工檔案。

(6)縣總工會結合當地實際認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流程 

(一)困難職工本人申請。由困難職工本人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書面申請,如實填寫《安徽省工會困難職工子女金秋助學申請表》《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並提供職工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家庭財產收入證明、家庭困難證明材料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基層單位工會初審。基層工會委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困難職工家庭進行走訪調查,了解核實困難職工家庭收入和致困原因,填寫《基層入戶走訪調查表》。對符合條件的簽具初審意見蓋章,將申報相關材料上報縣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核審;對不符合條件的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三)縣總工會審核。縣總工會職工服務中心根據基層工會上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審批意見。 

(四)信息比對和公示。對困難職工家庭情況進行比對,比對結果顯示不符合建檔條件的,做好解釋說明工作;比對結果符合建檔條件的,進行公示,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予以建檔幫扶。

地址

蕭縣順河路東段路北

縣總工會一樓職工服務中心


責編 | 李秀嬋

監製 | 張武峰

總監製 | 孫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