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埠橋派出所:“任性”阻工?治安拘留!

大埠橋派出所聞警而動,快查快處阻工案件。

紅網時刻婁底5月11日訊(通訊員 顏彬)婁底市公安局氐星分局大埠橋派出所持續優化營商環境,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5月9日,該所接到報警,稱婁底經開區第二工業園某施工現場有人阻工。民警立即趕赴現場,查明情況,對阻工者依法給予行政處罰。這一破壞營商環境案件快查快處,有力震懾了“任性”效尤者。

原來,阻工者李某某系當地人,名下有一台壓路機。該施工地正修建大貨車停車場,工期非常緊,李某某與施工方約定,李某某的壓路機進場作業。

當日下午,李某某尚未進場,他發現該工地另有一台壓路機在作業。李某某自覺氣憤,遂將自己的壓路機停在工地唯一的道路進出口,並阻止工地所有機械設備作業。施工方與李某某商談,說明工期非常緊,需要兩台壓路機同時作業,李某某的壓路機仍然可進場,但不能由其“包圓”。李某某則堅持另外一台壓路機必須先退場,否則其他設備也不能作業。李某某一意孤行,導致該工地停工80分鐘。

在現場,民警立即勒令李某某將壓路機挪開,並將其帶至公安機關問詢。李某某自述,當地的項目施工應該讓當地人來做,施工方未通知他而讓別的壓路機進場作業,必須要給個說法,要由他承攬項目的整個壓實工程。

對李某某的言行,民警進行了批評教育。同時,因李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條,被氐星分局處以治安拘留5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