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至少不是終極解藥
追求“公平公正”無可厚非,但實現“公平公正”是需要條件的
條件不具備,無論怎麼呼籲,怎麼努力,怎麼急眼,怎麼上綱上線,都難以達成
哪怕用責任去倒逼,換來的只能是變相推責
哪怕用背鍋去施壓,換來的也只能是花式甩鍋
強行達成局部目標,只會導致整體倒退
現實問題的形成,往往是一個長期演變的複雜過程
在此過程中,問題必然關聯和影響了多種要素
問題本身就是一個“關係組合”,而不是一個獨立物體
不可能只抽離問題本身,而讓環境中的其他要素都保持不變
而其他要素一變,保不準又是一個“新問題”
看似問題解決了,其實問題只是變化了
有的時候,“接受”“和解”往往比“干涉”更具價值
處在所謂“不合理”的環境中,追求合理當然是長遠目標
但對個人對當下來說,“八仙過海各顯神通”才是最現實的做法
所謂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
非要逼環境做出改變,且不說環境鳥不鳥你,就算變了,也必然變不成你想要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