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明確疾控機構核酸檢測費用標準:85元/人次

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戚耀琪


12月10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官網發出了“設立我省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收費項目及制定收費標準”的通知,按此標準,檢測費用為85元/人次(含核酸提取、檢測試劑)。

通知指出,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省各級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能力,滿足“願檢盡檢”人群需求,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設立我省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收費項目,各級疾控機構要積極向公眾提供核酸檢測社會化服務,確保願檢人群能及時接受檢測。按規定收取的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通知明確,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收費標準為85元/人次(含核酸提取、檢測試劑)。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的業務主管部門為省衛生健康委,由各級疾控機構負責徵收。疾控機構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減免和坐收坐支。

收費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徵收,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執行期間如遇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調整,按照新政策執行。

來源|羊城晚報·羊城派

題圖|視覺中國

責編|呂航

審簽|鄭宗敏

實習生|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