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碧晨,丟了朋友,也失了體面!

張碧晨,體面全失。


火了10年的《年輪》又一次被推上風口浪尖。


汪蘇瀧下場確認了版權問題,同時也承認一開始就是男女雙原唱。


只是,張碧晨的公關團隊力爭“唯一原唱”。


丟了朋友,也失了體面。





事情的起因,從旺仔小喬說起。


從蒙面唱將火起來的旺仔小喬,認定《年輪》的原唱只有張碧晨,並且語氣強硬,引發了熱議。


汪蘇瀧早年在綜藝上的表態也被重新拉回視線。


版權歸屬毫無疑問是汪蘇瀧的。


只是這並不是雙方粉絲的爭議點,也無法平息風波。


雙方粉絲在意的,是歌曲的“原唱”問題。





原唱,是指首次公開表演/錄音的演唱者。


按照規定,張碧晨是原唱無疑。


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汪蘇瀧工作室凌晨發布的聲明裡,並沒有否認張碧晨的原創身份,而是一再強調,這首歌是雙原唱。


2個多小時之後,張碧晨工作室發布聲明,力爭自己是唯一原唱。


事情發展到這個程度,一目了然。


不是汪蘇瀧不願意合作,而是張碧晨不承認汪蘇瀧的原唱身份。





又1小時後,大象音樂老闆發聲:“家裡還有郵件記錄,《年輪》合約已註明了雙原唱的事實。”





事情到此基本已經明了,如果張碧晨公關團隊還有異議,恐怕只能對簿公堂了。


雖然從根上來看,這次爭議是因為《年輪》的原唱問題,一直沒有被攤開到桌面上聊過。


但其實這件事情,本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因為汪蘇瀧工作室收回了歌曲版權,張碧晨公關團隊急於維護自己的尊嚴與體面。


卻因為過於重利,忽略了雙方10年來的合作與友誼。


凌晨2點多,張碧晨公關團隊聲明一出,相當於直接將矛盾激化到最大。





毫不顧忌汪蘇瀧的原創心血,也並不珍惜10年來的合作情誼。


這樣的行事風格,即使能贏得粉絲的同情,也會寒了合作夥伴的心。





汪蘇瀧作為創作型歌手,才華毋庸置疑。


21歲就出名的他,與徐良許嵩是最早的網紅歌手。


早年他因為歌曲版權被前公司賣掉,憤而解約。


為了償還500萬解約金,瘋狂寫歌還債。





《年輪》作為他寫的第一部影視劇OST歌曲,對汪蘇瀧來說意義非凡。


而《花千骨》的爆火,張碧晨的演唱,無疑也讓《年輪》廣為流傳,被更多人熟知。


歌曲的爆火,少不了張碧晨的傾情演繹,但更少不了汪蘇瀧的真情創作。


本來可以合作共贏的事,如今已經面目全非。


無論張碧晨公關團隊再如何解釋,也無法挽回自己重利的事實。


這樣的公關,無疑是失敗的。


面對無理要求,據理力爭是必須要做的事。


但是面對有合作基礎的朋友,針鋒相對實在不應該。


張碧晨,本可以體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