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晚上,有網民發布消息稱,廣西柳州市一名曾有違法犯罪記錄的老師李某某服刑出獄後,開辦教育機構,引發關注。5月15日下午,廣西柳州市魚峰區教育局發布闢謠聲明:經核查,在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台及廣西市場監管准入一體化平台等,沒有發現註冊法人為“李某星”,註冊名為“a夢教育”的培訓機構。我局、區司法局、公安局、街道社區實地入戶核實也未發現“ a夢教育”相關辦學場所。聲明還表示,經入戶核查,當事人李某星聲稱只是口頭表示過想開設教培機構,並未實際開辦,刑滿釋放至今未從事過教培行業的相關工作。
據大皖新聞之前報道,網民發布的聊天截圖顯示,疑似李某某與他人聊天對話,稱其自己開了一家教育機構,並發布了相關海報圖片。大皖新聞記者掃描該海報二維碼顯示,一家名為a夢教育的店鋪,地址位於柳州市魚峰區冠亞·御龍灣。
5月14日,大皖新聞記者聯繫到發布上述消息的網民。對方向記者介紹,李某某和一名學生聊天時稱現在開辦教育機構。此前李某某有過違法犯罪記錄,所以擔心他可能會給更多未成年人帶來傷害。大皖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發現,此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顯示,李某某身為人民教師,與所教的未成年學生發生性關係,行為構成犯強姦罪,刑期至2024年11月30日止。禁止被告人李某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相關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