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放假三天,不調休!

今天是五一假期的最後一天
有在假期尾聲中意猶未盡的嗎
別急!還有不到一個月
端午假期就來了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5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
端午節放假安排如下
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放假

共3天

這些人5月可提前發工資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注意:工資發放只要不拖欠就不違法。但如果發薪日正好在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發放工資。
用人單位月工資支付日在1日至5日的,工資可以提前發。不少單位會在每個月的5日前發工資,這就意味着“五一”假期有不少單位4月底就已提前發放工資。
加班費怎麼算?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五一”假期,加班工資這麼算↓↓↓

5月1日、5月2日(法定節假日)

日工資×加班天數×3倍

5月3日、5月4日、5月5日(休息日)

若無安排補休,則是:日工資×加班天數×2倍

來源 央視新聞、中國政府網
編輯 賈凱 審核 蔣波 鍾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