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那邊有規定,如果民事案件當事人去世了,將由繼承人承受訴訟,所以未來真的有可能出現汪小菲和具俊曄對簿公堂的情況。而得知徐熙媛去世後,汪小菲也是第一時間趕往台灣。按照我的想法,這兩個孩子是汪小菲和徐熙媛的親生孩子徐熙媛卻時候汪小菲怎麼也不可能讓徐熙媛的現任丈夫具俊燁去撫養他的兩個孩子。最關鍵的是關於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在徐熙媛去世之前汪小菲和徐熙媛還有官司沒有打完。
台灣那邊有規定,如果民事案件當事人去世了,將由繼承人承受訴訟,所以未來真的有可能出現汪小菲和具俊曄對簿公堂的情況。具俊曄若成為訴訟代理人,至少要突破三重關卡:1. 韓國公證的授權書能否被台灣法院快速採信?2. 他作為配偶是否符合‘利益衝突迴避’原則?3. 涉及大陸資產執行時,兩岸三地法律如何銜接?大S和汪的官司無非就是贍養費和撫養費,大s去世了,還要什麼贍養費?按照台灣的法律,現在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一個是汪,一個是大s媽。汪是孩子親生父親,撫養權自然是第一順位。另外孩子的意願和生活習慣,大s媽佔優,不過大s媽年事已高,心有餘而力不足,孩子撫養權歸汪基本板上定釘。現在的爭議就是大s財產歸屬,汪又無權爭奪,只有孩子、大s媽和現老公有權爭奪。
徐熙媛媽媽呼籲媒體給予空間,具俊曄或替大S繼續打官司,看到一位母親用近乎懇求的語氣向媒體喊話,突然意識到這場輿論戰中真正的‘弱勢方’或許是被迫捲入的家人。明星離婚糾紛中,孩子、長輩往往成為隱形受害者。我們圍觀時總說‘理性吃瓜’,但熱搜詞條下那些對雙方家人的惡意揣測,是否早已越過了底線?與其讓自媒體用‘知情人爆料’持續煽動對立,不如給當事人留出法庭之外的情緒緩衝地帶——畢竟婚姻可以切割,親情卻難用判決書挽回。
但是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徐熙媛的前夫,也就是汪小菲和徐熙媛的現任丈夫具俊曄不會繼續打撫養權官司了,因為隨着女方的去世,女方的撫養權會自動滅失,自然轉移到男方名下。剩下來可能就是兩個孩子的去留問題,只要男方要求,女方親屬不能霸佔孩子,具俊曄也沒有權利。說不定具俊曄辦完喪事也會走,畢竟老婆走了,自己成了鰥夫,繼續留台灣沒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