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香港女演員周海媚離世的消息得到最終確認,同時有網友注意到,疑似有周海媚生前最後一次就診的搶救病歷被泄露,引起關注。網傳圖片顯示接診醫院為北京中醫醫院順義醫院,13日上午,記者致電該院,相關工作人員確認,病歷確實是該院的,目前事件仍在調查中,“還未定性是職工泄露的還是現場有心人士故意拍攝發到網上”。
“最美周芷若”周海媚去世的前一天,相關信息就在網絡傳播。12月12日,周海媚因病醫治無效去世的消息被確認,立即引爆網絡,很多網友在表達悲痛和懷念之情的同時,找出了周海媚演藝生涯中飾演的許多經典角色,打開了公眾的記憶閥門。
圖/周海媚工作室微博
然而,在傷感告別的聲浪中,“周海媚搶救病歷流出”的消息,映入公眾的眼帘。這份病歷的公佈於眾,讓很多網友感到無比憤怒,“人已經去世了,還這樣赤裸地曝光別人隱私!”“ 太不道德了!”“ 不尊重逝者隱私!”
周海媚雖然已經去世,但按我國法律,其生前隱私權仍受法律的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條,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民法典也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對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隱私和個人信息,或者未經患者同意公開其病歷資料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有人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將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還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從目前情況來看,當地衛健部門和司法機關已經介入,病歷究竟是醫院職工泄漏的,還是其他患者拍的,有待深入調查。倘若是從醫院泄露的,則違反了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33條規定: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人員在執業活動中應當關心愛護、平等對待患者,尊重患者人格尊嚴,保護患者隱私。醫師法、執業醫師法以及護士條例,也都規定了不得泄露患者隱私或者個人信息。對違反規定,情節嚴重的,可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直至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責任人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倘若是其他人拍的,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如果所泄露的病歷是假的,只是為了流量,博取眼球,炮製虛假病歷,那麼,這種行為同樣觸犯了相關法律,也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
文丨吳睿鶇
責編 | 張齊 王雋傑
校對 | 謝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