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蔣依依被舉報涉嫌偷稅漏稅 工作室回應:被責成後已自行申報補繳

海報新聞記者 孫佃瀟 報道

9月3日晚,一則名為“蔣依依被追繳稅款238萬餘元”的話題登上熱搜。據悉,當天一網友在社交平台舉報演員蔣依依偷稅漏稅,稱稅務局已責成蔣依依工作室補繳個人所得稅及滯納金共計238萬餘元。而在9月4日下午,該消息發酵近一天後,蔣依依工作室對此事作出回應。

網友舉報蔣依依涉嫌偷稅漏稅

海報新聞記者在舉報信息中看到,9月3日,一網友發文稱,自己於今年2月實名向稅務局舉報演員蔣依依偷稅漏稅問題,並於7月收到稽查局檢查告知書:經查實,蔣依依偷稅漏稅情況屬實,稅務局已責成其工作室補繳個人所得稅及滯納金共計238萬餘元。同時,附上相關截圖。

記者在截圖中了解到,該網友於今年2月20日提交了“關於演員蔣依依涉嫌偷稅漏稅的舉報信”。其舉報信內容顯示:蔣依依母親劉艷林於2016年10月31日在浙江省永康市成立永康蔣依依影視文化工作室,其法人為劉艷林。2016年至2021年期間,蔣依依所有個人收入全部轉入該工作室,累計涉及金額大約為1613萬元。依照國家相關法律,蔣依依的全部收入額均屬於蔣依依個人參演影視劇的片酬或者商務廣告等收入。而蔣依依的全部收入轉入其母親名下的工作室後,又分批轉入其母親名下個人賬戶,該工作室未依照規定為其代扣繳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蔣依依本人也未自行繳納。

針對該舉報信,國家稅務總局金華市稅務局於2月24日答覆該網友“所反映的內容已按程序接收”。

與此同時,該網友還附上國家稅務總局金華市稅務局稽查局於7月31日出具的《檢舉線索檢查情況書面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記者在該《告知書》中了解到,稽查局在責成永康蔣依依影視文化工作室向永康市稅務局稅務服務大廳自行申報後,該工作室前往申報2017、2018年補扣並補繳蔣依依勞務報酬個人所得稅及滯納金,共計人民幣2387925.49元,並已收繳入庫。

而後,該網友再發一則消息補充道,這並非蔣依依第一次偷稅漏稅。該網友稱,2021年稅務普查時,稅務局曾與蔣依依本人及蔣依依工作室約談,調查其2019年至2021年期間的納稅情況。蔣依依此次只補繳了2019年至2021年的稅金和滯納金,但對2019年之前的偷稅漏稅情況隻字未提,仍抱有僥倖心理。

蔣依依工作室公開回應

9月4日下午,蔣依依工作室針對網絡爆料“蔣依依涉嫌偷稅漏稅”一事作出回應。

其在“說明函”中表示,蔣依依工作室及蔣依依認可國家稅務總局金華市稅務局稽查局《檢舉線索檢查情況書面告知書》所載:在金華市稅務局稽查局責成之後,曾以自行申報的方式補繳蔣依依個人所得稅及滯納金的事實。

同時稱,蔣依依工作室及蔣依依在自行管理企業物品、取得財務資料後,積極、主動核查稅務情況並配合稅務機關工作。更不存在“對2019年之前的偷稅漏稅情況隻字未提,仍抱有僥倖心理”的放任狀態。該言語憑空捏造,無事實依據,系造謠誹謗。

蔣依依工作室表示,“依法納稅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對公眾人物實施監督更是每位公民的權利。蔣依依方支持並歡迎公眾以任何形式監督其納稅行為。但對於投訴後稅務局官方未作出認定、處罰後,仍捏造事實的誹謗行為,堅決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