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美玲自殺是因為性格偏執?追求愛情追求名利不都是人生嗎?

在你的人生歷程中,你有沒有過自殺的行為?

如果沒有,那麼你有沒有過自殺的念頭?

很多人對自殺有着自己的看法,有人說,自殺的人很自私,只管自己解脫,不管別人的痛苦。

1985年5月14日,正當紅的翁美玲在家中開煤氣自殺,這一事件引起極大的轟動,人們在悲痛之餘,㧪腕嘆息,一個正值人生大好時光的美麗女子,如何能捨得下名利雙收的事業和愛着她的母親和影迷?

而她卻走了,帶着人們對她的思念和憐惜。

在她走後至今的38年里,不斷有人分析她的死因,但不論是何種分析,都無法理解她自殺的行為。

已故的另一位巨星級的港星張國榮,曾經一語道破翁美玲自殺的真正原因,她不是不愛自己,她也不是以要挾湯鎮業,她也不是對現實逃避,她只是在那一時那一刻,無法承受情感帶來的痛苦,這種痛苦大過她對於死亡的恐懼,在那一刻,她沒有能力釋放痛苦的情緒,在深夜無法入睡時不堪折磨而選擇了死亡。

張國榮說,他也曾經在某一刻很痛苦的時候想到過死亡,他最終也應驗了自己的這句話,用死亡終結了痛苦。

我為什麼深以為然?因為我也曾經有過自殺的行為,洗了胃,昏迷了三天三夜才醒來,醒來第一眼看到我媽狠狠的白了我一眼,扔下一句很惡毒的話:你要死死外面去,不要死在家裡仇害我!

我不想譴責我媽媽,真的不想,我至今為我當時愚蠢的行為感到懊悔,但是在當時,我真的熬不過去了,太痛苦了,這種痛苦大於任何我能感知的人生價值。

並不是沒有誰就不能活,而是當你一心撲在某個人某件事上的時候,你把人生的價值重心全部放在這個人這件事上時,你的期待值拉得很滿,你抱的希望很大,全力以赴,不留任何餘地,而得到的結果卻截然相反,如同一個你努力吹得很大的氣球,在瞬間被現實的針芒刺穿,這種衝擊如深炸彈,能將你所有的防護炸成灰。

痛苦的感覺是瞬間充斥到全身心的,而且不斷地迴流衝撞,在那一刻,因為性格又不屬於能很好自洽的人,就很容易走極端。

我和翁美玲一樣,是在感情里容易飛撲火的人,是把愛情看得很重的人,因為,我們都是從小缺愛的人,也是表面很自負,不願意向別人輕易吐露心跡的人,表面看上去很活潑,其實內心很封閉,不願意對別人講太多心事的那種人。

這樣的人,很容易產生嚴重的精神內耗,一旦積累過多,就容易被痛苦的情緒吞噬。

湯鎮業負了翁美玲,儘管他後來說他們只是吵架,但如果翁美玲不死,他們也很難修成正果。

三十年前的我,我不顧一切去愛着一個人,結果他在我完全沒有心理準備的時候離開了我,起初我不相信我們分手已成定局,我以為我放低要求還能留住這份愛情,我在眾目睽睽之下,愛得很卑微卻最終沒能留住他。

因為他的決絕,我不斷地在心裡否定自己,我不斷地問自己:一定是我不夠好,否則為什麼我都如此卑微了他依舊不回頭?因為這段愛情,我變成了自己很討厭的人,我不斷重複着這種自我認定,自卑、失落,讓我很難去對生活中的其他事情提起興趣,每天不斷重複着悲傷的情緒,連續一個多月失眠,但在別人眼裡,我依舊是以前有說有笑的我,沒有任何變化。

終於有一天我熬不住了,去了經常去的那家藥店,我說有點失眠,想買幾片安眠藥,店主說只能賣你一兩片,我一邊還跟店主開玩笑說:多給我幾片你怕我會自殺嗎?我要能自殺,全世界都剩不下幾個人了。

我平時就是一個經常性給大家送去歡樂的人,店主當然不會認為我是要自殺,他一次給我開了十片,我吃的時候掉到地上一片,找半天也沒找到,一次吃進去九片,吃下去之後,還跟旁邊的同事有說有笑,我感覺有點困意的時候,就那麼站着暈倒了,同事慌了,把我真接背到了隔着一條馬路的醫院,當時還有一點點意識,醫生用力搖着問我:你咋回事?說實話!

當時,我的求生欲本能地提醒我,不說實話,我可能真的會死,我用盡全力告訴醫生說:我吃了九片安眠藥。

說完我什麼都不知道了,洗胃、回家,包括我的同學朋友去看我,在我的印象里全部是空白,我昏睡了三天三夜。

很愚蠢,也很不值,但所幸的是,我活了下來,而翁美玲,逃過了前幾次的自殺行為,卻沒有逃過開煤氣這次,她是覺得自己真的熬不過去了,不想再重複這種痛苦。

我能感受到她的那種撕心裂肺的痛,明明很相愛的兩個人,突然就紛爭不斷形同陌路,前後的心理落差無法自洽,只能用這種極端的方式解脫。

我沒有想通過自殺來威脅誰,我只是單純地感覺熬不過去這種痛徹心扉的感覺,所以,我很理解她,她當時,只是想通過這種方式挽回湯鎮業,屢call湯鎮業bb機不復機的她,徹底沒了希望,她不敢去面對徹底失去他的事實,她選擇了用死亡結束痛苦。

很多人說,連死都不怕,為什麼還會怕活着?

但是把愛看得很重的人,重的是活着的感受,他們更看重愛的體驗,不是那些看重金錢名利的人所能理解的。

每個人對生活的追求都不同,可能重錢重利的人,會覺得翁美玲很傻,但誰又能定義人生的價值,你又怎麼能證明金錢名利要比愛來得更有價值呢?

翁美玲的離去,在普世價值觀里是沒有意義的,但對於她來說,她恰恰為了追尋自己最看重的真情而做出了最後的努力。

從某種角度上來講,她是勇敢的,至死,她依舊想要自己想要的愛情,她不願意退而求其次,找不到真愛,她寧願結束生命。

為愛而生,和為名為利而生本沒有什麼區別,只不過,愛情這東西不可控,聚散皆不由我,所以人們只好選擇了名利金錢,但翁美玲選擇了用生命去追尋愛情。

實在沒什麼好指責的。

我和她大概率屬於同一種人,有着悲劇的性格,別人的價值觀很難去影響和改變我們,只是,我妥協了,而她沒有。

她將全部的愛封存在26歲的花季,可能你會覺得她偏執,但這世上,能配得上她純真的愛情的人,實在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