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據看看新聞Knews報道,針對涉嫌肇事逃逸事件,黃子佼方發布聲明作出回應,否認“知情後逃逸”的指控。

聲明如下:根據今日部分媒體報道黃先生發生的交通事故,內容有誤,特此通知。根據二重派出所調閱當天現場路邊監視器,影片清楚錄示:黃先生駕駛的車輛,是為閃避與禮讓左前方對向的摩托車,採取剎車動作,停頓讓行,才繼續往前方左彎道前進。視頻顯示,在此同時,後方一台機車,從黃先生車子的右側,同嚮往前行駛。
視頻繼續顯示,黃先生車子駛離,但該機車竟已經翻倒在地。雙方權責,尚待檢方釐清。而車內的黃先生,當下專心開車,並未聽到任何呼叫或右側碰撞聲音,因此,自然沒有下車查看後離開的畫面,是依照常理,持續穩定往前行進。當下行車視線,也自然是望向左前方彎道路段,未查右後方任何異狀,所以沒有逗留依規定善後,並非知情而肇事逃逸。
黃先生是於九月底,接到派出所通知,才得知八月底現場此況。在九月底派出所通知筆錄約定日之提早五天,黃先生已親自開該車前往,提供拍照鑒識(目前尚無結果),且誠懇積極處理筆錄事宜。
黃先生在派出所與警員一同看完視頻,感到相當意外,但也對該騎士深表抱歉,並願意負擔損失。
請報道時,尊重事故現場事實。勿干擾調查進度。
如有疑慮,懇請務必洽三重分局二重派出所,查證以上所述之監視器影片內容,請勿以訛傳訛誤導視聽。
特此,感激不盡。祝大家行車平安。
此前,據新黃河報道,台灣藝人黃子佼近年購買並持有未成年少年兒童不雅視頻,案件目前已在二審,黃子佼陸續與被害人尋求和解中。今日(7日),黃子佼又被爆出其在今年8月曾肇事逃逸,事發瞬間的監控視頻畫面也隨之曝光。
報道稱,黃子佼8月16日上午駕車沿三重區五谷王南街往重新路方向行駛,疑似未保持安全距離,和同向行駛的摩托車發生擦撞,導致林姓女子當場摔倒。監控視頻畫面顯示,發生撞擊後,黃子佼沒有下車察看就駛離,未等警方到場。
報道提到,林姓女子最後自行就醫,驗傷後發現臉部、右前臂、右膝蓋和左手肘都有擦傷。其後,林某拿着驗傷單報案提告,黃子佼被通知到案做完筆錄,案件目前已經依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犯罪嫌疑函送(不隨案解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此前,黃子佼持有未成年少女不雅視頻被起訴,台北地檢署認定共有47名少女受害,黃子佼幾乎不認罪。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排除12名未到案的被害人,認定黃子佼無故持有35名被害人共2259個不雅視頻,判處黃子佼8個月有期徒刑。
黃子佼在上訴後態度180度大轉彎,改口認罪還積極和解,以數萬到20萬新台幣不等的金額,逐一與被害人和解成功。
5月14日黃子佼由律師團代為出面,呈報和解21人,8月4日和15日兩次調解庭,又分別與5名及4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全案剩17人尚未和解。
公開資料顯示,黃子佼1972年3月30日出生於中國台灣,主持人,曾主持《超級星期天》《全明星歌會》《娛樂星工廠》《娛樂頭條》等節目。
來源:看看新聞Knews、新黃河 B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