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平安北京”消息,近期,北京警方在偵破一起違法犯罪案件中,將演員李某某(男,35歲)查獲,該人對多次嫖娼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經總台央視記者與相關部門核實,演員李某某系李易峰。
9月11日,據官方報道,李易峰因多次嫖娼被行政拘留,其本人對此供認不諱。李易峰作為娛樂圈的初代頂流,一直都是優秀的人設,很吸粉,雖然已經35歲,但是還是有很強的號召力。
目前,李易峰合作的多個品牌都宣布和他解約,相信後續就是對他進行索賠,李易峰有十多個代言,其需要賠償的金額也高達數千萬。
嘉賓:劉汝忠律師
泰和泰(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方弘:普通民眾嫖娼的話,個人隱私、名字可以公開嗎?
劉汝忠律師:對於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法事實公開主要的法律依據是《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依法公開。那麼,對於普通民眾來講,一般不會認為其具有一定社會影響。因此,對於普通民眾所受到的行政處罰一般都不予公開。
所謂具有一定社會影響,我個人覺得應當指的是違法行為本身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但目前大多數的行政機關都將被處罰人的社會影響力作為一個判斷標準。因此,對於明星嫖娼的違法事實,我注意到好像大部分都會一一公開。
明星長期主動或者被動的出現在媒體之下,對社會公眾具有比普通人更強的影響力。因此,明星應當樹立一個比較良好的形象,也避免其行為失當所帶來的消極影響。法律對明星的這種隱私權一定程度上也會加以限制,要求明星比普通人應該具有更高的容忍度。但是,這並不意味着明星就沒有隱私或者毫無隱私可言。
一般認為,與公共利益明顯無關的一些個人隱私理應受到保護。我個人覺得嫖娼依然屬於李某峰的隱私信息。然而,這一信息公開使得一個受大眾喜愛的演員可能轉瞬間就會被千夫所指,其個人隱私受到難以恢復的侵害,明顯對其造成了我個人覺得不必要的損害。
因此,我個人認為即使是應當公開,相關部門可以在公開時對這些嫖娼違法行為做適當的模糊處理。這個模糊處理可以只公開當事人因行政違法而受到行政拘留的基本事實即可。這在一定程度上對明星的個人隱私也給予了一定的保護。
方弘:李易峰、李雲迪都是因為嫖娼身敗名裂。應該說,很多明星可能對於公開自己的隱私也是敢怒而不敢言。但是,我們又沒有聽說過哪一位明星會通過法律的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到底嫖娼信息是不是明星所享有的一個受法律保護的隱私權,不應該公開的範疇,在法律上也還是有很大爭議?
劉汝忠律師:這個爭議肯定存在。
對於明星來說,一旦這個信息公開,實際上比拘留更為嚴重的後果是“社會性死亡”。這種社會性死亡實際上某種意義上來講,對明星們是更為嚴重的一種處罰。事實上,我們也看到音樂家協會,演員協會等等對嫖娼的明星除名處理。實際上,從行政處罰法的角度上來講,如果限制某人從業,這本身也屬於行政處罰。對於某個協會開除嫖娼的明星或者以後不能再從事演藝事業的處罰,就是一個限制從業的行政處罰。
這種處罰實際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我所知道的金融證券等違法行為,如果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法律有時會並處限制從業,比如限制3年內從事證券行業,限制5年內從事金融行業。但是,對於其他的一般違法行為,很少有限制從業的規定。
對於嫖娼違法來講,我個人一直把它看作是所謂制度性違法。什麼叫制度性違法?即制度規定它是違法行為,就是違法。制度規定它是合法,它就合法。比如在荷蘭、英國、加拿大的某些州省,他們有合法的嫖娼場所以及相關的制度。因此,我個人也覺得嫖娼的社會危害性和其他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能同日而語或者不能完全等同。那麼,你公開相關信息,尤其是網絡時代,無非是讓他遊街示眾,對於他本人也會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
明星為什麼不去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這是因為可能在司法實踐中也會有不同的看法,即使我的看法也是我個人的觀點,相關的司法實踐,相關的法官是不是認同我這個觀點?也是不一定的。而且,他們的贊同或認同有可能會遭到社會道德上的一些評價,有可能他們不敢認同,哪怕內心是認同的。
方弘:對於明星來說,影響已經產生,他們即便通過法律程序也無法彌補其所遭受的損失。如果明星維權成功了,可能對其他部分明星會有一些好處。但這都是潛在的或者不可預知的,甚至可能性也不是很大。畢竟明星是很多青年人的偶像,無論他們做什麼,只要是違反法律,甚至是違反公德的行為,都會遭受大眾的譴責,甚至被踢出整個演藝行業。這也是他們流量光環當中所不能夠承受的代價之重。2021年李易峰作為主演參與火箭軍《號手就位》的拍攝,這是火箭軍建軍以來拍攝的第一部軍旅文藝作品,不但投資巨大,而且軍方也付出了非常大的精力拍攝此劇。因為一個演員的品行不端致使一部劇毀於一旦,您怎麼看?
劉汝忠律師:這樣的作品,如果本身是全劇組共同努力完成的成果,僅僅因為其中一位明星或者一位演員而進行下架處理或者不能夠播出,對於投資人、製片人有可能造成很大的損失。這種損失,有可能明星也不一定能賠償得起。
所以,我覺得我們沒有必要或者大可不必把每個人都想象成為聖人,不會犯錯誤,即使是犯了錯誤,哪怕是犯罪分子,最後還要讓他回歸社會。所以,我一直反對這種所謂“社會性死亡”,一個明星做了某個違法的事情就讓他社會性死亡,這是讓他承受了某種意義上不能承受之重。
最後,我也要申明,我肯定是反對嫖娼行為,嫖娼行為肯定是違法行為,在中國的法律體系下應當受到懲罰。但是,這種懲罰是否符合罰則相當或者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我們不應該讓他們承受法律責任之外太重的、太多的其他責任。
方弘:英國大憲章規定,人們不得因為輕罪而受重罰。這是對比例原則的一個很好的認識。比例原則是拘束行政權力違法最有效的原則。所以,我們談這個案子並非是僅僅關注某位大明星,而是關注我們每一個個體。因為,行政處罰違反了比例原則就可能會無法有效遏制行政自由裁量權的濫用和行政權的恣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