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由傅東育執導,陳曉、王一博領銜主演的緝毒大劇《冰雨火》精彩落幕。
總結下來,《冰雨火》劇情緊湊、邏輯性強,結局“圓滿”,全員演技在線,可以說經受住了市場和觀眾的雙重考驗。
原定在香港收網的抓捕行動失敗後,吳振峰和陳宇深入販毒組織內部,通過默契的配合,一舉將盤踞在雲河周邊的制販毒集團一網打盡。
K集團的郝東被楊興權射殺。
楊興權,也就是勐佧的老大“余總”,因犯故意殺人罪,製造、販賣毒品罪被依法判處死刑。
萬賀達,萬路通集團老闆,因犯走私、販賣毒品罪,洗錢罪,被依法判處死刑。
郝東的手下姜磊和蠻子,均因犯故意殺人罪、製造、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
對於另一個大家關心的重要人物,劇中卻沒有交代,這個人就是警隊的“內鬼”劉愷華。
《冰雨火》這部劇從一開始就故意放出警隊有“內鬼”的猜測,警隊的陳宇、安然、包括陳力文都對此有所懷疑。
現在看來的劉愷華才是“內鬼”,當然,這個應該加上引號,因為他主觀上沒有包庇毒販的想法,緝毒的意志也很堅定,他的軟肋在親情。
如果沒有姜磊,劉愷華還是緝毒隊的大隊長,他一定會在收網行動中立功,如果林德贊調到省禁毒隊的話,他應該會順理成章接林局的班。
因為姜磊,一切都變了。
劉愷華知道這個外甥頑劣不堪,但想不到他會涉毒,直到他喬裝成醫生想要殺萬萌萌滅口。
當他得知姜磊是K集團的骨幹成員時,劉愷華就一直在親情和警察的正義之間權衡。
最後,劉愷華選擇了大義滅親,但大錯已然鑄成。
當劉愷華用手銬把姜磊和自己銬在一起時,林德贊只說了一句“劉愷華和姜磊歸案”。
然後鏡頭一切,給到了劉愷華和姜磊在囚車內的場景。
那麼,劉愷華到底犯了幾宗罪?
首先就是失察之罪。劉愷華作為緝毒隊大隊長,自己的外甥是殺人越貨無惡不作的大毒販,他竟沒有一絲察覺,反而被對方利用,成為毒販獲取警方行動信息的工具。
第二是包庇罪。吳振峰舉報過姜磊,陳宇也表示過對他的懷疑,換句話說姜磊其實早就進入了警方的視線,連省禁毒隊的副總指揮陳力文都知道他。
其實,仔細想想,劉愷華根本就保不了姜磊,但他卻沒有第一時間將其拿下,還利用職務之便放走了裝有毒品的車輛(也可能是故意為之)。
第三,未經允許擅自行動。
劉愷華謊稱要跟隨姜磊去香港,從他口中得知毒品所在的碼頭及船號,在“查毒”的過程中,被對方發現,導致在香港收網的行動計劃失敗。
被看成是“緝毒劇專業戶”的傅東育導演,好像每次都會刻畫這樣一個角色,《破冰行動》中的馬雲波如此,《冰雨火》中的劉愷華亦是如此。
他好像是在藉著劇中的人物,來表現一線緝毒警所面臨的誘惑和威脅。
有句話說得好,哪有什麼歲月靜好,只不過是有人在為我們負重前行。
向偉大的緝毒警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