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殘忍!他被殺害拋屍,原定7月參加女兒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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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3月20日凌晨,網友小星(化名)在社交媒體發帖稱,其父親為某遠洋漁船船長,於3月11日在印度洋公海海域作業時被船員殺害並拋向公海。她還表示,目前船還在公海,該案已經刑事立案,嫌疑人被控制在船上。目前已經請了律師,“無論怎麼樣,拼盡全力,也要爭取判嫌疑人死刑。”
小星是山東省威海市榮成人,自打她有記憶以來,父親一直在海上工作。小星表示,父親從船員開始干到船長,一直到2021年。去年,為了籌集自己的嫁妝,父親又再次登上了遠洋漁船。2024年8月26日,父親從家裡出發,前往印度洋公海進行作業。一切順利的話,應在2025年6月下旬返航。小星發布的內容顯示,她原本計劃今年7月結婚,就是為了讓父親在歸來後能夠出席見證自己的婚禮。根據聊天記錄,3月10日晚,其父親還在幫她挑選婚禮所用的服裝,她回憶:“爸爸留給我的最後一句話是‘你是新娘子,不能搶主持人飯碗’。”12日下午,噩耗傳來,小星接到一位阿姨用母親的微信打來電話,讓她抓緊時間回家,“父親出事了”。她感到非常害怕,在電話中連忙詢問情況。對方回復她:“你爸沒有了,在船上被人捅了,人掉海里了。”於是小星馬不停蹄請了假趕回家中。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琮表示,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船舶航行應僅懸掛一國旗幟,並且除國際條約或本公約明文規定的例外情形外,在公海上應當受該國專屬管轄。如果犯罪行為是發生在中國籍的船舶上,中國海警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處理,無論船舶位於何處。船隻駛回後,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海警局關於海上刑事案件管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後續移送審查起訴等環節,和國內的刑事案件基本一致。綜合:央視網、新聞坊、威海日報、現代快報、看看新聞knews、網友評論,如有侵權請與本公眾號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