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情況,我二妹離異有一個兒子,我小妹16歲,我父母已經五十多了,這個情況你說應該是誰負擔,我沒有說給我養大我不管他們倆,應該管的,但是我覺得不應該是給彩禮這個方式啊。
網友神評: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這樣的,我身邊就沒有扣女兒彩禮的,我身邊大多父母的想法都是擔心小孩結了婚就把彩禮拿去過日子,所以在自己手裡存着,等兩年孩子婚姻穩定了就還給孩子了,只是給自己的女兒守一份保障而已,我的彩禮甚至訂婚的禮金還有第一次見面的萬里挑一我爸媽都一分沒要,甚至禮金還給我補了零頭存起來的,我的戶頭存了三年定期,單子在我爸媽手裡,但是密碼只有我自己知道。
網友神評:不要給,彩禮讓你對象直接給你,你媽這樣說,一準等着花你彩禮呢,就是給你留也留不多,錢在自己手裡那才是有安全感,要是她非要,那就是給她的養老錢,記得寫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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