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向大兒媳借10萬塊陪嫁錢,去給小兒媳當彩禮錢,大兒媳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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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子女家庭中,婆婆對待兒子要一視同仁,對待兒媳同樣也要一視同仁。不同的兒媳,來自不同的娘家,肯定會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婆婆一定要學會包容和接納。

如果婆婆從自己的喜好出發,區別對待不同的兒媳,那兒子之間肯定也會產生矛盾的,大家庭就不和睦了。夫妻是一個整體,婆婆真心愛兒子的話,就要善待兒媳,只有兒媳生活得好,兒子才會同樣生活得好。

在給彩禮的問題上,婆婆最好也一視同仁,不要這個兒媳給的多,那個兒媳給的少。彩禮錢稍微相差一點,一般人都能接受的,畢竟時代在變化,物價在上漲。但如果相差得太多,那彩禮錢少的兒媳就會有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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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兒子結婚時,婆婆說家裡條件差,彩禮錢不給了。小兒子結婚時,婆婆問大兒媳借10萬塊陪嫁錢,去給小兒媳當彩禮錢,大兒媳一口拒絕了。

這是發生在殷潔雅身上的事,她就是那個大兒媳。因為這件事,最後她和老公離婚了。下面我們來聽聽他們家的故事。

自述人:殷潔雅

年齡:33歲

職業:服務員

城市: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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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遠嫁的,我和老公結婚時,因為婆家條件不好,婆家沒給我彩禮錢。那時我也沒多想什麼,因為婆婆一個勁地哭窮,而且我對那些老規矩也不太懂,她說不給彩禮錢了,我就“嗯”了一聲,算是答應了。

後來,我告訴了我媽,我媽把我罵了一頓。她說按老規矩,結婚時男方要給女方彩禮錢的,現在的行情一般起碼要五六萬,我婆家怎麼能一分錢都不出?

我就幫婆家說好話,說他們家條件不好,拿不出錢來。我還說現在是新社會了,我媽不能再以老思想來對待婚事了,我根本不稀罕彩禮錢?

我媽拿我沒辦法,而且已經說好了的事,再反悔的話就不好了。但我媽心疼我,怕我遠嫁到婆家後吃苦,就給我陪嫁了10萬塊。我爸給我買了一輛車,便於我和老公經常回去看看他們,我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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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我和老公是租房子住的。公婆的房子兩室一廳,本來老公和小叔子住一間,現在老公搬出來住後,小叔子就一個人住一間了。為了能有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家,我和老公決定攢錢買房子,所以我們省吃儉用的。

一年後,小叔子也要結婚了,他們是奉子完婚的,女友已經懷孕三個月了。我是為了買房子,暫時在避孕,我怕現在懷孕了,我就沒法好好工作掙錢,買房子就變得遙遙無期了。

小叔子的丈母娘家條件不好,他們是不會給女兒陪嫁的,因為他們還要給兒子買婚房和娶老婆呢!為了給兒子娶老婆,他們提出要10萬塊彩禮錢,他們要用女兒的彩禮錢,去給兒子娶老婆,所以一分錢也不能少。

小叔子的女友說,如果男方不給她10萬塊彩禮錢,她就去打掉孩子,然後分手。這可把我婆婆急壞了,她怎麼能同意打掉孩子呢?可她又拿不出10萬彩禮錢來,所以就來打我的主意了,讓大兒子問我借陪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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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裡挺不爽的,當初我結婚時,婆婆一個勁地哭窮,說一分彩禮錢也不給我了。現在娶小兒媳,她卻要給10萬塊錢,還要借錢來給彩錢禮。在婆婆眼裡,兩個兒媳區別對待,好像我比小兒媳低一等似的。

我一口拒絕了,老公就很不高興,跟我慪氣了兩天,認為我見死不救。兩天後,婆婆自己來跟我商量了,說是商量,其實完全是命令式的口吻。她說我是大兒媳,現在婆家有困難,我理應要伸出援助之手的。

婆婆說了一大堆的話,好像我必須要把10萬塊錢拿出來的,如果我不拿出來,那我就是十惡不赦的壞人。我心裡很委屈,婆婆怎麼能這麼逼我?那10萬塊錢是我父母給我的,屬於婚前財產,我為什麼一定要拿出來?

我就問婆婆,為什麼我們結婚時,她一分彩禮錢都不給我,現在小叔子結婚,卻要給小兒媳10萬塊彩禮錢?難道我不如小兒媳值錢嗎?婆婆說做大哥大嫂的,要寬宏大量,要有擔當,怎麼能斤斤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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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還說小兒媳懷着孩子,那孩子是他們家的血脈,如果他們家不給小兒媳彩禮錢,小兒媳就要去打掉孩子的,所以他們也是沒辦法。我是家裡的一分子,現在既然我手裡有錢,就應該拿出來,幫助婆家解決困難。

老公也附和着婆婆,勸我把錢拿出來,公公和小叔子眼巴巴地看着我。他們一家人軟硬兼施地逼着我,一定要我把那10萬塊陪嫁錢拿出來,如果我不拿出來,好像過不去了似的,我有點猶豫了。

後來,我說既然是問我借的,那要寫好欠條的。沒想到婆婆理所當然地說,都是自己人,寫什麼欠條啊?說出去被人笑掉大牙的。老公也說不用寫欠條的,都是自己,就是不還也沒關係。

小叔子聽到這話,馬上說既然大哥這麼說,那就不還了。等結婚後,他和老婆有錢了,如果我們要借錢,他們也肯定會借給我們的。婆婆說,先不用管還不還錢的事,先把眼前的彩禮錢解決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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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已經把銀行卡放在口袋裡了,準備要拿出來了,現在聽他們這麼說後,我迷惑的腦子突然清醒了。很顯然,這10萬塊錢我現在借出去,那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

這會兒借不借,主動權在我手裡,回頭還不還,主動權就不在我手裡了。所以我變卦了,我說不借了,這些錢是我的陪嫁,屬於我的婚前財產,我沒有義務非要借給婆家人的。

婆家人立刻氣得不得了,婆婆和老公跟我大吵,小叔子和公公雖然沒大聲跟我吵,但臉色也很難看。最後,我氣得回娘家了,父母知道事情的經過後,都慶幸我沒把錢借出去。

因為這件事,半年後我和老公離婚了,他自始至終都站在公婆和小叔子那邊,認為我不借錢給他們,是我不對,說我只認錢不認親情。既然這樣,我就索性提出離婚了,因為即使不離婚,我們倆也不會幸福了。

結語:

婚前財產是受法律保護的,誰也不能打配偶婚前財產的主意。除非是配偶自己願意把婚前財產拿出來,否則誰也不能霸佔他的婚前財產。

殷潔雅的10萬塊陪嫁錢,是她父母給她的,婆家人沒有權利逼她拿出來。她也沒有義務要替小叔子給女方家付彩禮錢的,所以婆家人問她要這10萬塊錢,是沒有道理的。

在對待兩個兒媳時,因為殷潔雅好說話,婆家就一分彩禮錢也沒給。而小兒媳懷孕了,要10萬塊彩禮錢,婆婆卻一口答應了,然後就盯上了大兒媳的陪嫁錢了。這種做法,完全是在製造家庭矛盾,所以最後大兒子離婚了。

婆婆要儘可能一視同仁地對待每個兒媳,不要厚此薄彼,不要搞特殊。每個人的內心,都是希望能得到公平對待的,兒媳也是如此。婆媳彼此尊重,不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對方,婆媳關係才有可能和睦。


作者:一個情感領域的創作者,專註於情感領域的各種問題,歡迎關注。生活因為有情有愛才有溫暖,讓我們在愛中成長,在真情中度過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