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用情至深的人,很容易陷入到兩難的抉擇中

情深不壽,慧極必傷。

用情至深的人,很容易會被情所傷。

一個深陷於愛河之中的人,他越是深愛對方,腦海中對於這段感情的顧慮也會越多,他常常會使得自己陷入到一種兩難的抉擇中。

譬如說,他想與所愛的人長相廝守,但又擔心自己是否適合對方;他想牽着對方的手共度餘生,但又擔心自己無法給予對方幸福;他希望能夠給予對方最好的,但卻又總是會覺得自己不夠優秀。

這種對於感情糾結的態度,似乎說明了一個人對自己不夠自信的心理狀態,但仔細想來,這卻是一種用情至深的體現,習慣於糾結的人,在愛情關係中,總是習慣於將責任放在愛情的前面。

在心理學上,有一個著名的“心理擺效應”,它指的是:

人的感情在受外界刺激的影響下,具有多度性和兩極性的特點。

“心理擺效應”帶給我們的啟示是:一個人對於與自己有着重大意義的事情,總是會產生一種猶豫不定的態度。

將“心理擺效應”運用在愛情關係中,我們會得到這樣一個結論:在愛情關係里,一個人越是在乎一個人,他越是可能在這段愛情關係中猶豫不決。

在現實生活中,有一些人,他們在身處於愛情關係中的時候,總是會表現得拖泥帶水,既無法完全拿起,也不能全部放下,這種糾結心理的成因,是因為他們太在乎這段感情了。

一,愛與不愛,這是一個問題。

關於愛情,作家蘇霍姆林斯基在《關於愛的思考》一書中,曾說過這樣一段話:

愛,就是不採摘樂園裡的花朵,而要關懷備至地建設這個樂園。

這段話說明了,在愛情關係中,責任比獲取更加重要。

對愛情看得太重的人,會將對於愛情的責任放在自己心中的首位,他在接受愛情之前,先會想到自己能不能承擔起關於愛情的責任。

是否能夠接受愛情,對他們來說,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們必須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才能下定決心去選擇一段愛情。

對於他們來說,愛情的前提,是能夠承擔起對於愛人的責任。

二,越是深愛一個人,腦海中便越會對這段感情產生顧慮。

愛一個人,便會情不自禁地將對方想象得美好,並無意間將自己看輕。

正如女作家張愛玲所說,愛一個人,便會卑微到塵土之中。

在愛情關係中,越是愛一個人,便會越是表現得不自信,從而越是對這段愛情顧慮重重。

他們懷疑這段愛情的原因,便是擔心自己無法給予對方幸福。

他們對戀人的每一句承諾,都是經歷過自己深思熟慮後的真誠表達,而不是隨口應付對方的話語。

正是因為他們對待愛情,有着真誠嚴謹的態度,所以他們才會在面對愛情時,表現得顧慮重重。

三,用情至深的人,很容易在愛情里陷入到兩難的抉擇中。

一個在愛情里用情太深的人,便很容易在愛情里陷入到兩難的抉擇中,他們既渴望擁有愛情,卻又擔心得到愛情。

對於他們來說,得到愛情,固然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可得到愛情之後,該怎樣做,才能給予愛人幸福,這又是他們所顧慮的事情。

用情太深的人,在思考問題之時,也會比一般人長遠一些,他們會擔憂與戀人相處時的一些細節,以及兩人可能會遇見的一些難題。

在他們看來,這些憂思並不是庸人自擾,而是決定愛情關係能夠長久的必要因素,他們在愛情關係里的糾結,實際上也是他們用情至深的表現之一。

越是用情至深的人,便越是容易在愛情中糾結,讓自己陷入到兩難的抉擇之中。

心理學上的“心理擺效應”告訴我們,一個人越是在乎一件事,當他在處理這件事的時候,便越會表現得猶豫不決。

在愛情關係里,一個用情至深的人,也很容易在愛情關係里表現得搖擺不定,猶豫不決,這種看似是缺乏自信心的行為,實際上卻是深愛一個人,看重這段愛情的體現。

對於在戀愛時,容易受到“心理擺效應”影響的人,我們應該給予他一些鼓勵,使他變得自信,使他能夠勇敢地面對愛情,當他能夠肯定自我價值,堅定對這段愛情的信心之後,他便能更對這段感情更加專一,更加堅定。

唯有對於愛情有堅定的信念,才能收穫幸福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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