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總跟女同學聚會,我懷疑出軌又沒證據!這種情況該不該離婚?

傾訴:


我老公和女同學經常聚會,他一個男人和三個女同學。


這種情況已經有三四年了,他從來沒讓我見過她們,每次去聚會,我們都會大吵一架。


前段時間有一次我和老公聊天聊的比較開心融洽,然後他答應我以後出去都會和我說明情況,和誰在哪裡聚會也都會告訴我。


但是昨天晚上他很晚回來,竟然又是和他的一幫女同學聚會,而且事先沒跟我說。


我發瘋了一樣跟他吵,他說這些都是他穿開襠褲長大的朋友,要是有什麼情況早就有了,現在真的只是聚會,絕對沒有搞七搞八。


但我覺得這是他的託詞,能這麼不嫌膩乎、不怕閑言的經常聚會,肯定目的不單純!我根本沒辦法信任他!



吵架之後我問他,以後不許去聚會,做不做得到?


他說可以,不聚會了,我讓他刪掉那幾個女同學微信,他不刪,說刪了大家尷尬,他說同學都這麼熟,就算不聯繫也不至於撕破臉。


我搶他手機自己刪了,他當時沒敢不同意,但是今天又加了一個回來,說是有事情要說,還說是對方先加他的。


我不相信,但是看他們聊天記錄,確實又沒說兩句,是女同學問他某某親子班好不好,因為我家兒子原來上過這個班,而且語氣也不像有事。


真的,我感覺他很渣,但是我沒有他出軌的證據,他也不承認,我心裡特別亂。可能跟你寫這封信也有點語無倫次,但我真的不知道要不要離婚。



回信:


首先,桃子媽認為,要收集老公出軌證據,前提是你已經做了鐵定離婚的決定,並且打算讓老公作為離婚訴訟中的“過錯方”,給你經濟賠償,或者在分家產、爭撫養權的時候讓自己能夠得利。


而你收集證據的目的,是用來決定要不要離婚。老公真出軌了,就離,沒出軌,就先不離。是這個意思嗎?



但是你有沒有想過,假如老公真的沒有出軌,但仍然繼續跟女同學聚會,你開心嗎?你接受嗎?


還是不開心,還是要鬧要吵架吧?


所以,你的核心關注點,不應該是求證老公有沒有出軌,而是如何讓自己開心啊!


那思路就簡單了,你可以明確提要求:“不管你們到底有沒有貓膩,只要你們聚會我就不開心,我希望你以後永遠不跟她們聚會,或者聚會必須帶我同去。”


讓他自己選擇。


但同時你需要問自己,如果他拒不合作、陽奉陰違,你能怎樣?你說你有離婚的衝動,但真的有勇氣落實嗎?


我建議你可以先分居,注意,我說的是分居,不是提出分居,不是跟他商量要不要分居,不必給他說yes or no的權利。


因為這件事顯然給你帶來了巨大的精神折磨,分居,不是為了懲罰他,也千萬別自戀的以為他離了你不能活。



分居是為了把你自己從紛亂焦灼的情緒中解救出來,給自己留出獨立安寧的空間,去體會“沒有男人並不會死”的生活,讓腦子和心靈都沉靜下來,想想你有沒有可能適應另一種生活方式,比如單身,比如有伴侶但不再婚……


當然,也有可能,分居期間,老公會來求複合,口頭認錯。


但是只要他在行為層面,沒有實質的改善,或者稍有改善、暫時改善但遠達不到你滿意的程度,都不要輕易複合。


必要的話,還可以借分居的時間做好離婚的心理建設。


想好了,你就直接去做,不必再跟他掰扯“到底出軌沒”、“刪同學微信會不會尷尬”、“哪些細節說明他們關係曖昧”,吵贏了架,佔住了理,有毛線用?


只要他行動上沒達到你的要求,那麼你還會持續受傷害。



總之,他讓你不爽,你明確提要求,他做不到,一直讓你不爽,就離開他,去找能讓你爽的人,或者一個人爽。


桃子媽認為,一切婚姻中的矛盾,都可以依此邏輯而行。這就是“愛自己”的實操硬核。


以上,供你參考,祝你幸福。